关于印发《宁波市树木钢管支撑补充定额(2018版)》的通知
甬建价〔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树木支撑建设与管理的深化改革,切实做好树木支撑指导性计价依据的完善工作,我站根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及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定额水平和工程应用实际,组织编制了《宁波市树木钢管支撑补充定额(2018版)》。该定额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同意,自发布之日起在我市试行(建站计函(2020)13号文件)。试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如我省相关定额颁布,则以新颁布定额为准。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总站
2020年8月28日
附件:宁波市树木钢管支撑补充定额(2018版)
附件:宁波市树木钢管支撑补充定额(2018版)
说明
(一)树木钢管支撑定额分为支撑安装和支撑拆除。其中:
1、支撑安装包括钢管支撑杆件、固定箍及锚固件的安装,按一次性投入进行编制,相应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施工养护期间支撑的维护、保养以及保管费用。
2、支撑拆除包括钢管支撑杆件、固定箍及锚固件的拆除,不分钢管支撑杆件长度,综合考虑。
(二)本定额适用于乔木、灌木的钢管支撑。
(三)支撑安装所需钢管支撑杆件、固定箍、锚固件按常用品种、规格考虑,遇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钢管支撑杆件的价格调整,其余不变。支撑杆件顶端遇无法以固定箍固定而采用镀锌铁丝绑扎的,仍按相应定额执行,不作调整。
(四)施工养护期满,鼓励及时拆除、周转使用,以降低工程造价。支撑需要拆除的,按支撑拆除定额计算拆除费用。拆除后回库或转移的场外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五)其余未涉及的内容按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成品钢管支撑安装、拆除以“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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