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住建发〔2018〕104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环境大治理,落实扬尘防治费用,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92号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实施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9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对长沙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费用进行了调查与测算,拟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经专家评审并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意,现将有关计价调整规定发布如下:
一、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分系数调整部分和按实签证部分结算
……
六、因政府提高扬尘防治标准或建设单位批准同意采取的其他扬尘防治措施,超出本文件内容的,建设单位应按实签证。
七、适应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维修工程。
八、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0日起执行,原相关计价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18年1月)》钢、铝质围挡补充消耗量标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长沙市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含《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18年1月)》钢、铝质围挡补充消耗量标准)
下载长住建发[2018]104号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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