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中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总体要求,指导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活动,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研究修改后,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2)反馈至电子邮箱67558574@qq.com。
联系人:刘怡
联系电话:028-8333707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
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体系,指导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以单位指标报价的可视为总价合同。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建设场地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岩土工程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应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三、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其中,税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税方式,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承包人应将应纳税金计入项目清单价格,汇入投标总价。
(一)工程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暂估费用。
1.建筑工程费主要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除本指导意见中的安装工程费以外的通用安装工程。
2.设备购置费指需要采购或自制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建筑工程费的建筑设备的价值。
3.安装工程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中对应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暂估费用包含暂估价工程、货物。
(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般包括设计费、暂估价工程服务费、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专项费等。
1.设计费
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和专项设计费。
2.暂估价工程服务费
指承包人对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工程进行招投标管理、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或者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
3.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
4.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对建设场地遗留的有碍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以及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服务于总承包而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一次建造、维修、一次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铁路、码头、货场的租赁等费用。
5.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检测、设备检验、联合试车、联合试运转、试运行及其他检验检测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含由发包人委托的检验检测费用。
6.工程保险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企业的人员、财产、车辆保险费。
7.其他专项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用于本工程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苗木迁移、测绘等发生的费用。
(三)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发包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并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项目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等而增加的,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由于工程实施中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及洽商、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可能增加的费用。价差预备费指为在建设期内利率、汇率或价格等因素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
四、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清单编制
1.项目清单指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的名称和其他要求承包人填报内容的项目明细。
2.项目清单应依据发包人要求、本指导意见及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按照不同发承包阶段的发包范围和内容,确定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
3.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项目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
4.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依据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项目清单价格宜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参照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参照相关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数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有关计价依据编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批复的投资概算中对应项目的概算总额。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全部内容(清单项目价格组成除外)。
1.工程费用
根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分别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2.5%、17.5%(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计算时为23.6%、18.0%)计算。
发包人拟以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以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基础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的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现行规定的比例。
2.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根据建设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后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计方案审定后发包的不同要求和工作范围计列。
(1)设计费
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阶段、设计深度和工程特点,参照同类或类似项目的设计费,按市场调节价编制。
(2)暂估价工程服务费
暂估价工程服务费按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
根据工程情况计列。
(4)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根据工程情况计列,不包括已列入工程费用中的施工企业临时设施费。
(5)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
根据工程情况计列。
(6)工程保险费
根据工程情况计列。
(7)其他专项费
根据工程情况计列。
3.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包内容,参照现行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方法计列,应扣除发包人计列的预备费。
五、投标报价编制
(一)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项目清单、澄清或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本企业积累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按照发包人给定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自主报价,形成价格清单,但不得低于项目成本。
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项目报价明细。
(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投标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填报。
六、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或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或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不予调整。
(二)工程费用调整
1.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调整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应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2)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3)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
(4)因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
(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
2.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单价部分,全费用综合单价依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调整方式。
3.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者价格信息调整法。
(1)价格指数调整法是指因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费价格波动等影响成本变化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指数和权重,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
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合同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调整期最后一天的前28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2)价格信息调整法指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按合同中明确的可调整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设备、基准价、风险系数、单位含量指标、调差计算公式约定进行调整的方法。
(三)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根据合同约定调整。
(四)工程变更
1.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变更发包人要求或招标文件发布时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的设计方案,应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2.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价格按合同约定调整。
3.因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导致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4.设计变更应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费用不予以调整;导致费用减少的,应按实际予以调减。
5.若工程变更引起其他变化,按合同约定执行。
6.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优化设计是指承包人从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众多设计方案中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设计方法。
深化设计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的细化、补充和完善,满足设计的可施工性的要求。
设计优化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的改善与提高,并从成本的角度对原设计进行排查,剔除其中虚高、无用、不安全等不合理的成本,是对原设计的再加工。
在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承包人进行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优化,其盈亏均由承包人承担;如需要改变“发包人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认为可以节约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经发包人指示变更的,应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形成的利益双方协商分享,同时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支付
1.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支付比例,其中人工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应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2.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发包人应在合同中合理设置里程碑节点及对应支付比例。
3.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或按合同中约定时间办理过程结算支付。
4.以上里程碑形象节点或过程结算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应大于二个月。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支付承包人预付款的比例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或年度资金计划计算,不得低于10%,不宜高于30%。
七、结算编制和审核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合同工期较长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程结算的节点。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结算和决算审核时,仅对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可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的总价部分不再另行开包审核。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者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办理支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分别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2.5%、17.5%(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计算时为23.6%、18.0%)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以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基础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八、执行时间
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 月1日起执行。
附件: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组成
附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组成
说明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和计价表应采用统一格式。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扉-1、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或13。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由造价人员编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受委托编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应有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范围。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应明确总价部分与单价部分的界面、界限及范围。
3)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设备、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
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扉-2、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或13。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扉-3、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12或13。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扉-4、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或13。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若为造价人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A.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组成
一、封面
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清单 封-1
2.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 封-2
3.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总价 封-3
4.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书 封-4
二、扉页
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清单 扉-1
2.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 扉-2
3.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总价 扉-3
4.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书 扉-4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清单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说明 表-01
2.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 表-02
3.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汇总表 表-03
4.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 表-04
5.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总价部分) 表-05
6.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单价部分) 表-06
7.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 表-07
8.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 表-08
9.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费用项目清单及费用汇总表 表-09
10.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费汇总表 表-10
11.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费(暂列金额)汇总表 表-11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调整表
1.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指数法调整表(发包人填写) 表-12
2.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信息法调整法(发包人填写) 表-13
五、合同价款支付分解表
1.建筑工程费支付分解表 表-14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支付分解表 表-15
3.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支付分解表 表-16
六、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
1.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17
2.建筑工程费项目(单价部分)计量申请(核准)表 表-18
3.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19
4.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表-20
5.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21
6.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22
B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文件封面
B.1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清单封面
工程
招标清单
招 标 人: :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1
B.2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封面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 标 人: :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2
B.3 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总价封面
工程
投 标 总 价
投 标 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3
B.4 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书封面
工程
竣工结算书
发 包 人: :
(单位盖章)
承 包 人: :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4
C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文件扉页
C.1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清单扉页
工程
招标清单
(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扉-1
C.2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扉页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
(大写): :
(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扉-2
C.3 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总价扉页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
(工程名称): :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标人):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扉-3
C.4 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书扉页
工程
竣工结算总价
签约合同价(小写): (大写): :
竣工结算价(小写): (大写): :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核 对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核对时间: 年 月 日
扉-4
D 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清单
D.1 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表-01
D.2 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一 | 工程费用 | ||
二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 — | |
三 | 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 — | |
合计 |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招标人应在此表中公布。
表-02
D.3 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小计 | 其中 | |||
总价部分 | 单价部分 | |||
(一) | 建筑工程费 | |||
1 | 单项工程1 | |||
2 | 单项工程2 | |||
…… | ||||
(二)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 — | — | |
(三) | 暂估费用 | — | — | |
合计 | — | — |
表-03
D.3.1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工程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1 | 总价部分 | ||
1.1 | 单位工程1 | ||
1.2 | 单位工程2 | ||
…… | |||
2 | 单价部分 | ||
2.1 | 单位工程3 | ||
2.2 | 单位工程4 | ||
…… | |||
合计 |
表-04
D.3.1.1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总价部分)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表-05
D.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单价部分)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表-06
D.3.2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 ||
1.1 | 设备购置费 | ||
1.2 | 安装工程费 | ||
合计 |
表-07
D.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编码 | 项目
名称 |
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设备购置费(元) | 安装工程费(元) |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表-08
D.3.3 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费用项目清单及费用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估价工程 | ||
2 | 暂估价货物 | ||
|
|||
合计 |
表-09
D.4 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设计费 | ||
1.1 | 初步设计费 | ||
1.2 | 施工图设计费 | ||
1.3 | 竣工图编制费 | ||
1.4 | 专项设计费 | ||
2 | 暂估价工程服务费 | ||
3 | 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 | ||
4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5 | 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 | ||
6 | 工程保险费 | ||
7 | 其他专项费 | ||
…… | |||
合计 |
注:承包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有关项目,请在“其他专项费”下面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
表-10
D.5 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费(暂列金额)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工程总承包预备费 | ||
1.1 | 基本预备费 | ||
1.2 | 价差预备费 | ||
注:此表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应将上述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1
D.6 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调整表
D.6.1 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指数法调整表(发包人填写)
工程名称:
序号 | 名称 | 变值权重 B | 基本价格指数 | 现行价格指数 | ||||
代号 | 权重 | 代号 | 指数 | 代号 | 指数 | |||
变 值 部 分 | B1 | F01 | Ft1 | |||||
B2 | F02 | Ft2 | ||||||
B3 | F03 | Ft3 | ||||||
B4 | F04 | Ft4 | ||||||
B5 | F05 | Ft5 | ||||||
B6 | F06 | Ft6 | ||||||
定值部分权重 A | ||||||||
合 计 | 1 | - | - | |||||
注:1. “名称”、“基本价格指数”栏由发包人填写,没有“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价格计算。
2. “变值权重”由发包人根据该项人工、材料、机械价值在总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1 减去其比列为定值权重。 3. “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调整期最后一天的前28天的各项价格指数填写,没有时,可采用价格代替计算。 |
表-12
D.6.2 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格信息法调整表(发包人填写)
工程名称:
1. 人工费调整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位定额人工费含量指标 | 对照人工费调整的
工程类型名称 |
基准调整幅度(%) | 备注 | ||||
2. 材料及设备价格调整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位含量指标 | 对照材料及设备 名称 | 基准价格
(元) |
风险系数
(%) |
备注 | ||
3. 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位含量指标 | 基准调整幅度(%) | 风险系数(%) | 备注 | ||||
注:1.基准调整幅度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幅度。
2.对照人工费调整的工程类型名称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相应的工程类型名称。
对照材料及设备名称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材料及设备名称。
表-13
D.7 合同价款支付分解表
D.7.1 建筑工程费支付分解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 付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
合 计 |
注:1.本表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里程碑与对应金额占比。
2.金额占比指里程碑应支付金额占建筑工程费合同金额的比例。
表-14
D.7.2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支付分解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 付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
合 计 |
注:1.本表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里程碑与对应金额占比。
2.金额占比指里程碑应支付金额占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合同金额的比例。
表-15
D.7.3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支付分解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 付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金额占比
(%) |
里程碑
(%) |
金额占比
(%) |
||
合 计 |
注:1.本表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里程碑与对应金额占比。
2.金额占比指里程碑应支付金额占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对应合同金额的比例。
表-16
D.8 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申请 (核准)表
D.8.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致: (发包人全称)
根据合同条款 条约定,现申请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小写) ( 大写) ,请予核准。
造价人员签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承包人签章: 日期: 咨询单位审核意见: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章: 咨询人签章: 日期:
发包人审批意见:
发包人代表签名: 发包人签章: 日期:
|
表-17
D.8.2 建筑工程费项目(单价部分)计量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承包人
申请数量 |
发包人
核实数量 |
发、承包人确认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 |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章:
日期: |
发包人代表签名:
日期: |
表-18
表-19
D.8.4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致: (发包人全称)
根据合同条款 条的约定,由于 原因,我方申请索赔金额 (小写) ( 大写) ,请予核准。 附: 1.费用索赔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2.索赔金额的计算: 3.证明材料: 造价人员签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承包人签章: 日期:
咨询单位审核意见: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章: 咨询人签章: 日期:
发包人审批意见:
发包人代表签名: 发包人签章: 日期: |
表-20
D.8.5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已完成了 项目工作,根据合同条款 条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款金额(小写) ( 大写) ,请予核准。
造价人员签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承包人签章: 日期:
咨询单位审核意见: 一级造价工程师签章: 咨询人签章: 日期:
发包人审批意见: 发包人代表签名: 发包人签章: 日期: |
表-21
D.8.6 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致: (发包人全称)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金额(小写) ( 大写) ,请予核准。
造价人员签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名: 承包人签章: 日期:
发包人审批意见:
发包人代表签名: 发包人签章: 日期: |
表-22
附件2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姓名 | 单位 |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序号 | 原文位置(条号) | 修改意见 | 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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