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建[2016] 307号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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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营改增”实施后有关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不含增值税工程造价作为定价基础,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根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含税造价。

(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计价仍执行调整前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相关动态调整文件。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部反映。

附件: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3.《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

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一、概算所列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预备费均为包含增值税的费用,同时在建设投资中列明所含增值税抵扣额。

二、建设投资中的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均应计算增值税抵扣额;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不计算增值税抵扣额。

三、增值税抵扣额计算方法

(一)设备购置费

1.设备费(不含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设备费(不含运杂费)/(1+增值税税率)x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7%。

2.设备运杂费、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二)主要材料费

1.主要材料费(不含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主要材料费(不含运杂费)/(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7%。

2.主要材料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三)安装费

安装费及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2计算。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安全生产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四)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及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3计算。

绿化费、特定条件下的费用、安全生产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五)其他费用

固定资产其他费、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预备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四、对概算表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概算表(全厂工程例表)”、“总概算表(独立单项工程例表)”、“工程建设其他费计算表”分别见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附表1—1总概算表(全厂工程例表)

中国石化建[2016] 307号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6] 307号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附表1-2总概算表(独立单项工程例表)

附件2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一、调整原则

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安装费=税前安装费×(1+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1%。

二、调整方法

(一)《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调整方法1.定额辅材费和机械费按分册综合系数调整为不含税费用,综合调整系数同时适用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和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详见附表2-1。

2.人工费不调整。

3.各册脚手架搭拆费按附表2-1相应调整其中的材料费和机械费,不调整其中的人工费。

(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调整方法

1.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定额取费费率。

2.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调整后费率见附表2-2、附表2-3、附表2-4,分别对应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文、中国石化建(2013)54号文、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

(三)《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调整方法1.辅材费和机械费按综合系数统一调整为不含税费用,辅材费调整系数为89.82%、机械费调整系数为90.76%。

2.人工费不调整。

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按附表2-4执行。

附表2-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辅材费与机械费调整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辅材费调整系数 机械费调整系数
1 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 87.22% 91.90%
2 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91.57% 91.71%
3 第三册金属储罐、球形罐、气柜及其他金属结构工程 87.15% 90.39%
4 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 89.28% 94.24%
5 第五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89.94% 93.11%
6 第六册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86.48% 91.68%
7 第七册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安装工程 88.72% 89.97%
8 第八册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86.96% 91.47%
9 第九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92.08% 89.04%
10 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 89.78% 93.97%

附表2-2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调整后费率(%)
直接费 ㈠+(二)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2.8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9.51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11.86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4.68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3.8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3.07
7 二次搬运费 1.84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36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2.49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24
11 检验试验费 0.72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8.8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 68.5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里) 0.3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7.37
21 失业保险费 2.6l
22 医疗保险费 9.12
23 生育保险费 0.91
24 工伤保险费 1.3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7
26 住房公积金 10.43
27 工程排污费 0.08
利润 1×费率 22.52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计算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四+五
增值税 六×税率 11.00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六+七

附表2-3与“中国石化建[2013]54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调整后费率(%)
直接费 (一)+(二)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0.91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6.24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7.78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3.0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2.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2.01
7 二次搬运费 1.2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55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1.63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16
11 检验试验费 0.47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2.76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 57.39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里) 0.19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6.05
21 失业保险费 2.48
22 医疗保险费 8.68
23 生育保险费 0.87
24 工伤保险费 1.24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2
26 住房公积金 14.89
27 工程排污费 0.05
利润 1×费率 14.7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规定计算(2012)16号文件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四+五
增值税 六×税率 11.00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六+七

附表2-4与“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调整后费率(%)
直接费 ㈠+㈡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0.79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5.4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6.74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2.6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2.1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1.74
7 二次搬运费 1.03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34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1.41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14
11 检验试验费 0.4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0.52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 54.55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里) 0.17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6.37
21 失业保险费 2.51
22 医疗保险费 8.79
23 生育保险费 0.88
24 工伤保险费 1.26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3
26 住房公积金 15.07
27 工程排污费 0.04
利润 1×费率 12.72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计算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四+五
增值税 六×税率 11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六+七

附件3

中国石化建[2016] 307号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调整办法

一、调整原则

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建筑工程费=税前建筑工程费×(1+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1%。

二、调整方法

(一)《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1.材料费:A类材料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当期不含税材料信息价;B类材料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不含税材料信息价;C类材料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基期(2016年5月)不含税材料价格。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生成定额不含税材料费。

2.机械费: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基期(2016年5月)不含税机械台班价格。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生成定额不含税机械费。

3.人工费不调整。

(二)《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1.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定额取费费率。

2.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3.调整后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算程序及取费费率表详见附表3-1、附表3-2、附表3-3。

附表3-1一般建筑及装饰工程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及类别 类别 计算方法 调整后费率(%)
定额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组织措施费
4 文明施工费 1×费率 2.39
5 临时设施费 1×费率 4.35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1×费率 0.76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I类地区 1×费率 2.53
Ⅱ类地区 1×费事 1.87
Ⅲ类地区 1×费率 1.38
8 二次搬运费 1×费率 1.19
9 已完工程保护费 1×费率 0.38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费率 0.24
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类工程 1×费率 32.05
二类工程 1×费率 27.07
利润 1×费率 15.66
规费
(一) 社会保险费 1×费率 19.74
11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12.73
12 失业保险费 1×费率 1.21
13 医疗保险费 1×费率 4.24
14 工伤保险费 1×费率 0.96
15 生育保险费 1×费率 0.6
(二) 住房公积金 1×费率 4.85
(三) 工程排污费 1×费率 0.1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6 特辣地区施工增加费
16.1 海拔2000米~2500米 1×费率 5.73
16.2 海拔2500米~3000米 1×费率 8.6
16.3 海拔3000以上 1×费率 14.33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根据工程实际计列不含税费用
18 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按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不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增值税 七×税率 11.00
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七+八

附表3-2大型独立土石方工程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及类别 类别 计算方法 调整后费率(%)
定额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组织措施费
4 文明施工费 (1+3)×费率 0.49
5 临时设施费 (1+3)×费率 0.83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1+3)×费率 0.18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I类地区 (1+3)×费率 0.49
Ⅱ类地区 (1+3)×费率 0.36
Ⅲ类地区 (1+3)×费率 0.26
8 二次搬运费 (1+3)×费率 0.23
9 已完工程保护费 (1+3)×费率 0.07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3)×费率 0.05
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3)×费率 6.81
利润 (1+3)×费率 3.87
规费
(一) 社会保险费 (1+3)×费率 1.55
11 养老保险费 (1+3)×费率 0.94
12 失业保险费 (1+3)×费率 0.13
13 医疗保险费 (1+3)×费率 0.34
14 工伤保险费 (1+3)×费率 0.08
15 生育保险费 (1+3)×费率 0.05
(二) 住房公积金 (1+3)×费率 0.26
(三) 工程排污费 (1+3)×费率 0.05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3)×费率
16.1 海拔2000米~2500米 (1+3)×费率 2.03
16.2 海拔2500米~3000米 (1+3)×费率 4.06
16.3 海拔3000以上 (1+3)×费率 8.12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根据工程实际计列不含税费用
18 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按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不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增值税 七×税率 11
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七+八


附件4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中相关费用的计算基础为相应含税费用,费率不变;相关费用应按附表4计算其中的增值税抵扣额。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附表4相关费用增值税抵扣额计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税率 计算公式
1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2 国内采购设备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3 国内采购主要材料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4 绿化费 ll% 绿化费/(1+11%)×11%
5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1%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1+11%)×11%
6 安全生产费 11% 安全生产费/(1+11%)×11%
7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 17%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1+17%)×17%
8 土地使用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9 工程建设管理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10 临时设施费 11% 临时设施费/(1+11%)×11%
11 前期准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12 环境影响咨询费 6% 环境影响咨询费/(1+6%)×6%
13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6%)×6%
14 其他专项评价、咨询费 6% 其他专项评价、咨询费/(1+6%)×6%
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6%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6%)×6%
16 工程勘察设计费 6% 工程勘察设计费/(1+6%)×6%
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6% 工程建设监理费/(1+6%)×6%
18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 6%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1+6%)×6%
19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6%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1+6%)×6%
20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11%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l+11%)×11%
21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 6%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1+6%)×6%
22 设备监造费 6% 设备监造费/(1+6%)×6%
23 工程保险费 6% 工程保险费/(1+6%)×6%
24 研究试验费 6% 研究试验费/(1+6%)×6%
25 联合试运转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6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 按实际发生值计列
27 特许权使用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 生产人员准备费
28.1 提前进厂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2 人员培训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3 办公用具购置费 17% 办公用具购置费/(1+17%)×17%
29 出国人员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0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1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6%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1+6%)×6%
32 基本预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3 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16年7月6日印发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1月30日 2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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