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青建价协〔2013〕08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转发给你们,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此通知内容进行咨询、服务、收费。
一、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200×5‰=1万元
(500-200)×4‰=1.2万元
(2000-500)×3‰=4.5万元
(6000-2000)×2.2‰=8.8万元
合计收费1+1.2+4.5+8.8=15.5万元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地区调整系数0.9—1.1之间。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四、需要进行钢筋工程精细计量的,另计取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见附件3.未取得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任何企业,不得采用此通知收费。
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略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8月20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