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358-20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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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358—20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highwa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4-04-16 发布2024-07-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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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2
5 工程概况..........................................................................................................................................................4
6 环境影响识别..................................................................................................................................................5
7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7
8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
9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
10 环境保护措施..............................................................................................................................................17
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
12 评价结论......................................................................................................................................................2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图件规范与要求.......................................................................................................2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参数选择、计算方法......................................................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大、中、小型车平均车速计算方法.......................................................................2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机械噪声源强...................................................................................................34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公路沿线设施污水量及污水成分参考值...............................................................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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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结合公路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
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 年4 月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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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路所包含的跨海桥梁、海底
隧道还应符合GB/T 19485 的相关规定)。
其他等级的公路建设项目(不含城市道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T 17247.2 声学户外声传播的衰减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30040 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
GB/T 50934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2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
HJ 2034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SH/T 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路highway
属于道路的一种,是用于联结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等,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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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道路。
3.2
公路技术等级highway technical classification
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并结合交通量论证对公路进行的技术分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等五个等级。
3.3
高路堤high embankment
填土边坡高度大于20 m 的填方路基。
3.4
深路堑deep cutting
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 m 或岩石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 m 的挖方路基。
3.5
野生动物通道wildlife path
为保证野生动物能够穿越公路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而建造或保留的通道。
3.6
绝对交通量traffic volume
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公路某一断面上下行的各类机动车的实体数量。
3.7
相对交通量equivalent traffic volume
按照各车型的车辆折算系数,将绝对交通量折算成标准小客车后的数量。
3.8
昼间系数daytime coefficient
昼间时段绝对交通量与全天绝对交通量的比值。昼间时段一般为早晨六点至晚上十点,设区的市级
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9
车型比vehicle type ratio coefficient
一定时间内通过公路某一断面的各汽车代表车型的绝对交通量占断面绝对交通量总量的比值。
4 总则
4.1 基本任务
依据HJ 2.1 的要求,在工程分析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
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
对策措施,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明确公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4.2 基本要求
4.2.1 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指导项目选址选线。
4.2.2 按照“点段结合、反馈全线”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对环境保
护目标和环境敏感区所对应的路段作重点评价。
4.2.3 按照避让、减缓、治理修复和补偿的次序,提出调整选址选线、优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环
境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等对策措施。
4.2.4 图件规范与要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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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前应分析项目选址选线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
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对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应提出选址选线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见图1。
第一阶段,收集项目前期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工程概况,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
评价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重点。
第二阶段,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明确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局部替代方案进行生态环境影响比选。
第三阶段,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
态环境保护角度给出公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否
是
项目选址选线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划和生态环境
保护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进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收集工程相关资料、识别环境影响、明确环
境保护目标
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标准
第一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三阶段
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局部替代方案
进行环境比选
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第二阶段
选址选线符合相关
要求
优化选址选线
图1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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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概况
5.1 选址选线方案环境比选
5.1.1 概述公路建设项目整体选址选线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和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判定情况,说
明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符合性。
5.1.2 公路建设项目整体选址选线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
护目标;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整体比选方案,应从生态环境影响方面进行比选,给出比选结论。
5.2 工程内容
5.2.1 工程基本情况:概述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所在省、市、县级行政区)、路线走向、
公路技术等级、建设里程、计划建设起止时间和工程投资,给出工程组成与主要工程量一览表和地理位
置图。
5.2.2 主要技术标准:说明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设计车速及路基宽度等,列表给出设计采用的平
纵曲线参数、设计洪水频率、设计荷载等主要技术指标。主线、连接线或分段采用不同设计标准的应分
别说明。
5.2.3 路线方案:说明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等,给出路线平纵面缩图。
5.2.4 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a) 路基、路面。说明主线、连接线等不同路段的路基宽度及路幅划分情况,给出路基标准横断面
图;说明路面类型与结构;说明路基防护与路基、路面排水措施;给出高路堤和深路堑路段一
览表,列出各路段起讫桩号、长度、平均填高(挖深)、最大填高(挖深)、防护与排水工程
等。
b) 桥梁、涵洞。说明特大、大、中、小等各型桥梁设置情况,给出主要桥梁一览表,列出桥梁位
置桩号、桥跨布设、长度、下部结构与基础型式、通航净空(有通航要求时需明确)、涉水桥
墩数量和对应水体名称等;对于跨越大江、大河、重要湖泊等的特殊结构桥梁,还应具体说明
桥梁结构型式、桥塔或锚碇的基础部分的设计方案,并明确涉水工程等情况。说明涵洞型式与
数量。
c) 路线交叉。说明互通立交设置情况,给出互通立交一览表,列出互通立交的位置桩号、被交路
名称与等级、互通型式、占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说明分离立交、平面交叉及通道、天桥
设置情况;对于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分离立交或平面交叉,应列表说明被交路名称、
等级、交叉方式(上跨、下穿、平交)及交叉区环境保护目标等;对于工程设置的野生动物通
道,应列表说明位置桩号、净空尺寸、通道型式及目标物种等。
d) 隧道。说明特长、长、中、短等隧道设置情况,给出隧道一览表,列出各隧道起讫桩号、长度、
洞门型式、通风方式等;对于设有施工导洞或通风斜井、竖井等的特长隧道,还应明确导洞、
斜井、竖井出口的位置和型式。
e) 沿线设施。说明管理中心、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养护工区、桥(隧)管理站等设置情况,
给出沿线设施一览表,列出各设施站点名称、位置桩号、常驻人员数量、占地面积与土地利用
类型等;明确服务区、停车区的主要服务功能。
5.2.5 工程占地及拆迁改移情况:
a) 说明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情况,分别给出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的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
b) 说明工程建设引起的房屋建筑拆迁情况。
c) 说明工程建设引起的道路、河渠沟道改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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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工程土石方情况:说明工程土石方挖、填、借、弃方数量,给出土石方平衡表或土石方平衡框
图;说明表土剥离、利用情况。
5.2.7 取土(料)场和弃土(渣)场:
a) 说明取土场、自采砂石料场设置情况,给出取土(料)场一览表,列出各取土(料)场的名称
或编号、位置(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计划取土(料)量、
取土(料)方式(平地下挖、削坡取料、岗丘取平等)等。
b) 说明弃土(渣)场设置情况,给出弃土(渣)场一览表,列出各弃土(渣)场的名称或编号、
位置(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弃土(渣)容量及计划弃土(渣)
量、弃土(渣)场类型(凹地型、平地型、坡地型或沟道型)等。
c) 说明外购筑路材料情况,给出外购土(砂石)料场一览表,列出各料场名称、材料类别、位置
(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等;涉及大宗固废作为筑路材料的,应列表说明固废来源、种类、
数量等信息。
5.2.8 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案:
a) 说明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明确各工程组成的工期安排。
b) 说明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情况,给出一览表,列出各场地位置(或桩号及方位、距离)、场地
功能类别、用地方式(临时租用土地、利用永久占地等)、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
c) 说明新建施工便道(桥)情况,给出长度、宽度、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
d) 说明重点工程组成部分、构造物的施工工艺、方法。
5.2.9 预测交通量相关数据:
a)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分别选取运营第1、7 和15 年作为运营近、中、远期的
代表年份,并分路段(包括主线各区间、连接线等)列出各代表年份的相对交通量预测值;说
明运营期车型比、昼间系数等参数。
b) 按JTG B01 的代表车型车辆折算系数(见附录B 中表B.1),分路段给出各代表年份的绝对交
通量总量以及大、中、小型车的绝对交通量。
c) 对于专用公路,还应给出与环境影响有关的其他交通量特征参数。
5.2.10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说明以下内容:
a) 既有公路起止点、公路等级、运行状况及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情况。
b) 分段说明改扩建方式(单侧拼宽、双侧拼宽、新建一幅、全幅新建等)。
c) 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
6 环境影响识别
6.1 工程分析
6.1.1 基本要求
6.1.1.1 分析内容包括生态影响因素、污染影响因素和污染源源强核算等,分析时段应涵盖项目施工
期和运营期。
6.1.1.2 分析方法包括类比分析法、实测法、模型计算法等。
6.1.1.3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说明既有公路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
况,以及存在的需要“以新带老”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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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6.1.2.1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分析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等主体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便道及取土(料)场、弃土(渣)场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重点关注各类施工行为对野生保护动、植
物及其生境的占压、惊扰、伤害等不利影响。
6.1.2.2 运营期生态影响分析。分析公路运营造成的生态影响,重点关注对生境破碎化和野生动物迁
徙等的不利影响。
6.1.3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6.1.3.1 施工期污染影响分析。分析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爆破等噪声,施工扬尘、拌和站废气、运
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等废气,桥梁、隧道、预制厂、拌和站、钢筋加工厂等的施工废水和施工
营地生活污水等污(废)水,各类弃土(渣)、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
放情况。
6.1.3.2 运营期污染影响分析。分析交通噪声以及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等的产生及排放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环境风险等。
6.1.4 污染源源强核算
6.1.4.1 噪声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爆破等噪声和运营期交通噪声源强
核算。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参照HJ 2034 或附录D;运营期交通噪声源强核算见附录B、附录C。
6.1.4.2 水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桥梁、隧道施工废水,预制厂、拌和站、钢筋加工厂等场地施工废水,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沿线设施生活污水以及水环境敏感路段路(桥)面初期雨水等的源强核算。沿线设
施污水量及污染物浓度参见附录E。
6.1.4.3 大气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施工扬尘、拌和站废气和运营期沿线设施废气等的源强核算。
6.1.4.4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弃土(渣)、施工废料,以及施工期和运营
期的生活垃圾等的源强核算。
6.2 环境保护目标
6.2.1 按环境要素明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列表和附图给出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
置关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
6.2.2 生态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
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列表给出生态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置关系、保护要求等。
6.2.3 声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和社
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其他分散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列表给出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
所属基层行政区、人口数量、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声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4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入海河口、近岸
海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等。列表给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水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5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泉)以及泉
域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列表给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置关系、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情况、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6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特长隧道洞口、长隧道洞口、通风井洞口、服
务区)周围200 m 范围内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列表给出大气环境保护目
标的名称、所属行政区、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大气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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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特征等,合理确定评价因子。
6.4 评价标准确定
根据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尚未划定环境功能区划的区域,可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各环境要素应执行的环境质
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7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7.1 评价等级
7.1.1 生态影响评价宜根据沿线敏感程度分段确定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按HJ 19 判定:
a)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一级;
b) 涉及自然公园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二级;
c)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占地规模大于20 km2 的路段(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或根据
HJ 610、HJ 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
标的路段,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
域)确定;
d) 除本条a)、b)、c)以外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三级;
e) 当同一路段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
f) 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态敏感区,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占地、临时用地的,评价等级可
下调一级。
7.1.2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HJ 2.4 判定:
a) 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 3096 规定的0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5 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加时,
按一级评价;
b) 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 3096 规定的1 类、2 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3 dB(A)~5 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
c) 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 3096 规定的3 类、4 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 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
按三级评价;
d) 当项目符合两个等级的划分原则时,按较高等级评价。
7.1.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分段确定评价等级,路段划分与评价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项目线位或沿线设施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取水口的路段,跨越Ⅱ类及以上水体的路段为地表水环境敏感路段,按照HJ 2.3 中水污
染影响型项目相关规定分路段确定评价等级;
b) 其他路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1.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分别对加油站区域和其他区段确定评价等级,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加油站选址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
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其他加油站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b) 其他区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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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分别对加油站区域和其他区段确定评价等级,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防泄漏、防渗等环
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其他加油站不必进行评价等
级判定;
b) 其他区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1.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2 评价范围
7.2.1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7.2.1.1 穿越生态敏感区路段,以路线穿越段向两端各外延1 km、路中心线向两侧各外延1 km 为参
考评价范围。实际确定时应结合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生态学特征、项目的穿越方式、周边
地形地貌等适当调整。当生态敏感区位于路线单侧时,无生态敏感区一侧评价范围可至路中心线外300
m;当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时,应在调查野生动物习性及栖息地分布的基础上确定评价
范围;受工程影响的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应纳入评价范围。工程以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的方式通过生
态敏感区且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占地、临时用地时,评价范围以路中心线两侧各外延300 m 为参
考评价范围。
7.2.1.2 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一般路段,以路中心线向两侧各外延300 m 为参考评价范围。
7.2.1.3 临时用地,以用地边界外扩200 m 为参考评价范围;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按照HJ 19 确定评
价范围。
7.2.2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2.1 施工期评价范围为施工场界外扩200 m。
7.2.2.2 运营期评价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级评价一般以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以内为评价范围;
b) 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声环境保护目
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c) 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噪声贡献值到200 m 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
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运营中期噪声贡献值满足标准值的距离。
7.2.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3.1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以内的范围;跨越河流时,为跨河位置上游200 m、下游1 km 的范围,
当河流为感潮河段时,为跨河位置上下游各1 km 的范围;跨越湖库路段,为路中心线两侧各1 km 的
范围。
7.2.3.2 地表水环境敏感路段应扩大到水环境敏感区边界或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
7.2.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4.1 加油站选址区域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
环保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其他加油站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4.2 其他区段,一般情况下不设置评价范围;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及两端各延长200 m 的范
围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饮用水取水井)范围有空间交叠时,应将整个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
水井群区)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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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5.1 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
环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其他加油站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5.2 其他区段,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8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8.1.1 生态现状调查内容
8.1.1.1 陆生生态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自然环境概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地质、水文、土壤及土地利用现状等;
b) 重要物种及种群现状,包括物种的种类、分布、生态学特征和种群现状,对于具有迁徙习性的
还要说明主要迁徙路线、迁徙时间,对于重要物种要说明其重要生境的分布和现状,对于古树
名木要说明种类及分布;
c) 生物群落特征,包括植物区系、植被类型,植物群落结构、演替规律、关键种、建群种、优势
种,动物区系、物种组成及分布特征,外来物种入侵情况;
d) 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系统的类型及空间分布。
8.1.1.2 水生生态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水生生境应调查水域形态结构、水文情势等;
b) 水生生物应重点调查受影响的重要水生生物物种及分布、生态学特征和种群现状等;
c) 鱼类等重要水生动物应调查种类组成、种群结构、渔业资源时空分布等。
8.1.1.3 生态敏感区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法定生态保护区域的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及相关规划,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
b) 生态敏感区内的重要生境分布及现状,包括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
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
c) 生态敏感区内的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区域的分布及现状;
d) 详细调查生态敏感区内工程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目标的种类、分布、保护要求、与
工程的位置关系等。
8.1.1.4 调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等。
8.1.2 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8.1.2.1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不小于评价范围内开展,调查应充分利用既有资料(引用的生态现状资料
其调查时间宜在5 年以内),当既有资料不满足评价要求时应开展现场调查。
8.1.2.2 现场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科学选取需开展现场调查的路段,选取的路段应能反映全线生态现状;其中,评价等级为一级
和二级的路段,必须开展现场调查;评价等级为三级的路段,根据需要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
b) 应结合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时限、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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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c) 设置样方调查自然植被现状时,应按群落类型合理设置样方数量并根据群落特征合理设定样方
的位置和面积;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每类群落设置样方不少于5 个,评价等级为二级的路段
每类群落设置样方不少于3 个;调查宜选择在植物生长旺盛季节;
d) 设置样线调查野生动物现状时,应按生境类型合理设置样线数量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合理设定
样线的位置和长度;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每类生境设置样线不小于5 条,评价等级为二级的
路段每类生境设置样线不少于3 条;一级评价应获得近1~2 个完整年度不同季节的现状资料,
二级评价宜获得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期等关键活动期的现状资料;
e) 当工程穿越河流、湖泊、水库或湿地等重要生境且有涉水施工时,应开展水生生态现状调查;
调查点位或断面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水域类型和特征合理布设;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应至少
开展丰水期、枯水期(河流、湖库)或春季、秋季(入海河口、海域)两期(季)调查;评价
等级为二级的路段应至少获得一期(季)调查资料;显著改变水文情势的路段应增加调查频次;
鱼类调查应包括主要繁殖期;
f) 应编制样方、样线、点位、断面等布设图。
8.1.2.3 工程穿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时,调查应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
8.1.3 生态现状评价内容及要求
8.1.3.1 一级、二级评价应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开展评价:
a)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
b) 根据物种及生境现状调查结果,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物种分布特点、重要物种的种群现状以及生
境的质量、连通性、破碎化程度等,编制重要物种、重要生境分布图和物种迁徙、洄游路线图;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极危、濒危物种的重要生境,可采用生境评价方法分析适宜生境
分布并编制适宜生境分布图;
c) 根据植被和植物群落现状调查结果,编制植被类型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类型及面积;可
采用植被覆盖度等指标分析植被现状,编制植被覆盖度空间分布图;
d) 根据生态系统现状调查结果,编制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及面
积;结合区域生态问题调查结果,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以及总体变化趋
势;对陆地生态系统可采用生物量、生产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指标开展评价;对河流、湖
泊、湿地生态系统可采用生物完整性指数等指标开展评价;
e) 对生态敏感区路段,应分析敏感区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统计分析工程用地范围
和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对象的种类、分布及保护要求,编制生态敏感区及其主要保护对象、功
能分区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图;
f) 可采用物种丰富度、香农-威纳多样性指数、Pielou 均匀度指数、Simpson 优势度指数等对评价
范围内的物种多样性进行评价。
8.1.3.2 三级评价可采用定性描述或面积、比例等定量指标,对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植被现
状、野生动植物现状等进行分析,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类型图、生态保护目标空间分布图等图件。
8.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1 声环境现状调查
8.2.1.1 现状调查应覆盖评价范围内现有的、在建的和已获规划部门批准待建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8.2.1.2 详细调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所属行政区(细化到村、社区)、所在路段,
对应公路桩号范围、工程型式(路基、桥梁)、方位(路左、路右)、路基高度,保护目标地面与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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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差、距路中心线和红线的距离,不同功能区户数,保护目标建筑结构、朝向、楼层等建筑特征及周围
环境情况等,并列表说明(表格形式可参考HJ 2.4)。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应分别给出改扩建前
后保护目标与公路的位置关系。
8.2.1.3 调查评价范围内对保护目标有明显影响的既有噪声源的名称、类型、数量、位置等。
8.2.2 声环境现状监测
8.2.2.1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按照HJ 2.4 对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布点监测。
8.2.2.2 监测布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监测对象选取。监测对象选取应充分考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类型、功能区划、建筑物特征和既
有噪声源特点等因素。学校、医院等特殊声环境保护目标均应实测,对于其他声环境保护目标,
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进行实测。
b) 监测点位布设。无明显噪声源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可选取距离拟建公路最近噪声敏感建筑
物前设置监测点位。有明显噪声源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应在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布设监测
点位,噪声源较为复杂的,应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当保护目标为高于三层(含)的建筑物时,
还应按照噪声垂直分布规律,选取代表性建筑物的代表性楼层设置监测点位。
c)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除按本条b)款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外,还应在不受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
噪声影响的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必要时,还应选取地形相对平坦、开阔路段布设断面(可在垂
直于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不同水平距离处布设衰减测点)开展噪声监测,并同步记录交通量等
相关参数。
8.2.2.3 监测方法与频次
a) 监测方法:按GB 3096 和HJ 2.4 的规定执行。
b) 监测频次:监测2 天,选取每天昼间、夜间的代表时段各监测1 次。若两天监测的噪声级浮动
大于10 dB(A),应重新进行监测。
8.2.2.4 测量量与评价量
a) 测量量为LAeq。有既有噪声源的,应同步给出L10、L50、L90 及Lmax 等指标。
b) 评价量为LAeq,取两日监测值的算术平均值。
8.2.3 声环境现状评价
8.2.3.1 分析评价范围内既有主要噪声源种类、分布及其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
8.2.3.2 分析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的超标和达标情况,并对超标情况进行原因说明。
8.2.3.3 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评价既有公路对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程度。
8.3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3.1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8.3.1.1 保护目标调查应包括:名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开发利
用现状及规划、使用功能、服务范围(对象)、保护要求等。
8.3.1.2 调查沿线地表水体的水系构成、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质量管理要求,给出水系分布图。
8.3.1.3 可以利用近3 年内的既有水质监测资料,资料应保证来源的可靠性、时效性,必要时应核实
原始数据。
8.3.1.4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调查改扩建前沿线设施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水质、排放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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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排放方式、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等。
8.3.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8.3.2.1 当保护目标无常规水质监测资料或资料不完整时,应对其水质进行现状监测,监测因子与评
价因子相同。
8.3.2.2 取样断面、取样点的选择及监测频率应符合HJ 2.3 的有关规定,水样分析方法应符合GB 3838
的规定。
8.3.2.3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当既有水质监测资料不能全面反映污水排放状况时,应监测污水排放
量和污水水质,采样频率和水样分析方法应符合GB 8978 的规定。
8.3.3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8.3.3.1 评价保护目标水质达标状况,并对超标情况进行原因分析。
8.3.3.2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既有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利用的,应评价其污水处理达标情况。
8.4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4.1 公路建设项目包含的加油站,选址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
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
8.4.2 其他区段,应重点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泉)以及泉域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名称、地理位置、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划分、水井
分布、井深、供水量以及相关的地下水类型和补径排条件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相关例行监测数据说
明水质现状,分析水质达标情况,对于超标的评价因子,应分析超标原因。
8.5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公路建设项目包含的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
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8.6.1.1 调查项目沿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8.6.1.2 调查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功能区划与保护要求。
8.6.1.3 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调查改建前沿线设施既有集中式排放源的情况。
8.6.2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评价项目沿线区域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
9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9.1.1 应预测与评价项目施工和运营对沿线生态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9.1.2 评价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路段,预测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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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包括占地对沿线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园地、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
原等的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环境合理性分析等;
b) 对沿线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包括对群落的物种组成、结构和植被覆盖度的影响,对天然林、
公益林的影响,对野生植物特别是重要物种的影响等;
c) 对沿线动物资源的影响,包括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重要物种的活动、分布的影响,施工活动和运
营交通噪声、行车灯光等对陆生野生动物等重要物种的影响,施工活动和运营对鱼类等重要水
生动物的种类组成、种群结构、资源时空分布的影响等;
d) 对重要生境质量、连通性及破碎化的影响,包括对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对迁徙鸟类的
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和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影响;对重要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的影响;
对鱼类等重要水生动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对天然渔场的影响
等;
e) 对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路段,应开展避让保护区域的方案比选论证;无法避让的,结合保护
区域的类型、功能定位、功能区划、保护要求以及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态特征等,综合评价生态
影响范围和程度;
f) 通过统计分析工程占用各类生态系统的面积及比例,结合生物量、生产力、生态系统功能等指
标的变化情况预测分析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g) 结合项目施工和运营引入外来物种的主要途径、物种生物学特性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参考
HJ 624 分析工程实施可能导致的外来物种环境风险;
h) 结合物种、生境以及生态系统变化情况,分析工程对所在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工程通
过时间或空间的累积作用产生的生态影响,如生境丧失、退化及破碎化、生态系统退化、生物
多样性下降等;
i) 评价工程对区域既有生态问题的影响。
9.1.3 评价等级为三级的路段可采用图形叠置法、生态机理分析法、类比分析法等预测分析工程对土
地利用、植被、野生动植物等的影响。
9.1.4 当工程通过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要素间接影响生态保护目标时,应对保护目标进行分
析评价,如:隧道工程导致地下水流场发生改变时,应对可能受影响的地表植被进行分析评价。
9.1.5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应分析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主要生态影响变化情况。
9.1.6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参照HJ 19 执行。
9.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1 应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进行评价,施工期应评价施工噪声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应
评价交通噪声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9.2.2 施工期评价时段应覆盖全部施工阶段,运营期评价时段为5.2.9 条确定的各代表年份。
9.2.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3.1 评价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分析爆破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9.2.3.2 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可参照HJ 2034 或附录D,也可采用类比测量或资料调查方法确定。施工
机械均按点声源计,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按公式(1)计算:
i
i 0
0
L L 20lg r
r
式中:Li——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L0——参照点处的声压级,dB(A),参照附录D 确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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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照点距声源的距离,m。
对于多台施工机械对同一保护目标的影响,应进行声级叠加,按公式(2)计算:
L 10 lg 100.1Li (2)
式中:L——多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叠加的声压级,dB(A);
Li——第i 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的声压级,dB(A)。
9.2.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4.1 预测评价内容
9.2.4.1.1 路段交通噪声预测。按照交通量划分的路段预测各路段在运营近、中、远期的昼间和夜间
噪声贡献值。当车道数≤4 时,预测距离分别取距路中心线20 m、30 m、40 m、50 m、60 m、80 m、
100 m、120 m、160 m 和200 m;当车道数>4 时,预测距离分别取距路中心线30 m、40 m、50 m、
60 m、80 m、100 m、120 m、160 m 和200 m。
9.2.4.1.2 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预测交通噪声对全部保护目标在运营近、中、远期,不同声环
境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并计算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值叠加后的噪声预测值。新建项目声
环境现状监测值可作为背景噪声值,改扩建项目应选取不受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噪声影响的监测值作为
背景噪声值。当保护目标为高于三层(含)建筑时,应选择代表性楼层分别进行预测。对噪声预测结果
进行达标分析并列表说明(表格形式可参考HJ 2.4)。
9.2.4.2 预测方法
9.2.4.2.1 噪声预测可采用模型预测法或类比分析法。
9.2.4.2.2 模型预测按公式(3)~(7)计算,并应明确预测参数值。预测参数的选择和计算方法见
附录B 和附录C。
a) 第i 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型
Aeq 0 ( ) 10 lg i 10 lg 16
i E i
i
L h L N L L
V T
距离
式中:LAeq(h)i——第i 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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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highwa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4-04-16 发布2024-07-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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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2
5 工程概况..........................................................................................................................................................4
6 环境影响识别..................................................................................................................................................5
7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7
8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
9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
10 环境保护措施..............................................................................................................................................17
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
12 评价结论......................................................................................................................................................2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图件规范与要求.......................................................................................................2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参数选择、计算方法......................................................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大、中、小型车平均车速计算方法.......................................................................2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机械噪声源强...................................................................................................34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公路沿线设施污水量及污水成分参考值...............................................................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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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结合公路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
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 年4 月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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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路所包含的跨海桥梁、海底
隧道还应符合GB/T 19485 的相关规定)。
其他等级的公路建设项目(不含城市道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T 17247.2 声学户外声传播的衰减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30040 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
GB/T 50934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2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
HJ 2034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SH/T 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路highway
属于道路的一种,是用于联结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等,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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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的道路。
3.2
公路技术等级highway technical classification
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并结合交通量论证对公路进行的技术分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等五个等级。
3.3
高路堤high embankment
填土边坡高度大于20 m 的填方路基。
3.4
深路堑deep cutting
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 m 或岩石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 m 的挖方路基。
3.5
野生动物通道wildlife path
为保证野生动物能够穿越公路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而建造或保留的通道。
3.6
绝对交通量traffic volume
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公路某一断面上下行的各类机动车的实体数量。
3.7
相对交通量equivalent traffic volume
按照各车型的车辆折算系数,将绝对交通量折算成标准小客车后的数量。
3.8
昼间系数daytime coefficient
昼间时段绝对交通量与全天绝对交通量的比值。昼间时段一般为早晨六点至晚上十点,设区的市级
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9
车型比vehicle type ratio coefficient
一定时间内通过公路某一断面的各汽车代表车型的绝对交通量占断面绝对交通量总量的比值。
4 总则
4.1 基本任务
依据HJ 2.1 的要求,在工程分析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
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
对策措施,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明确公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4.2 基本要求
4.2.1 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指导项目选址选线。
4.2.2 按照“点段结合、反馈全线”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对环境保
护目标和环境敏感区所对应的路段作重点评价。
4.2.3 按照避让、减缓、治理修复和补偿的次序,提出调整选址选线、优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环
境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等对策措施。
4.2.4 图件规范与要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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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3 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前应分析项目选址选线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
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对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应提出选址选线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见图1。
第一阶段,收集项目前期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工程概况,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
评价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重点。
第二阶段,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明确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局部替代方案进行生态环境影响比选。
第三阶段,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
态环境保护角度给出公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否
是
项目选址选线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划和生态环境
保护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进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收集工程相关资料、识别环境影响、明确环
境保护目标
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标准
第一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三阶段
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局部替代方案
进行环境比选
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第二阶段
选址选线符合相关
要求
优化选址选线
图1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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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工程概况
5.1 选址选线方案环境比选
5.1.1 概述公路建设项目整体选址选线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和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判定情况,说
明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符合性。
5.1.2 公路建设项目整体选址选线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
护目标;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整体比选方案,应从生态环境影响方面进行比选,给出比选结论。
5.2 工程内容
5.2.1 工程基本情况:概述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所在省、市、县级行政区)、路线走向、
公路技术等级、建设里程、计划建设起止时间和工程投资,给出工程组成与主要工程量一览表和地理位
置图。
5.2.2 主要技术标准:说明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设计车速及路基宽度等,列表给出设计采用的平
纵曲线参数、设计洪水频率、设计荷载等主要技术指标。主线、连接线或分段采用不同设计标准的应分
别说明。
5.2.3 路线方案:说明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等,给出路线平纵面缩图。
5.2.4 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a) 路基、路面。说明主线、连接线等不同路段的路基宽度及路幅划分情况,给出路基标准横断面
图;说明路面类型与结构;说明路基防护与路基、路面排水措施;给出高路堤和深路堑路段一
览表,列出各路段起讫桩号、长度、平均填高(挖深)、最大填高(挖深)、防护与排水工程
等。
b) 桥梁、涵洞。说明特大、大、中、小等各型桥梁设置情况,给出主要桥梁一览表,列出桥梁位
置桩号、桥跨布设、长度、下部结构与基础型式、通航净空(有通航要求时需明确)、涉水桥
墩数量和对应水体名称等;对于跨越大江、大河、重要湖泊等的特殊结构桥梁,还应具体说明
桥梁结构型式、桥塔或锚碇的基础部分的设计方案,并明确涉水工程等情况。说明涵洞型式与
数量。
c) 路线交叉。说明互通立交设置情况,给出互通立交一览表,列出互通立交的位置桩号、被交路
名称与等级、互通型式、占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说明分离立交、平面交叉及通道、天桥
设置情况;对于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分离立交或平面交叉,应列表说明被交路名称、
等级、交叉方式(上跨、下穿、平交)及交叉区环境保护目标等;对于工程设置的野生动物通
道,应列表说明位置桩号、净空尺寸、通道型式及目标物种等。
d) 隧道。说明特长、长、中、短等隧道设置情况,给出隧道一览表,列出各隧道起讫桩号、长度、
洞门型式、通风方式等;对于设有施工导洞或通风斜井、竖井等的特长隧道,还应明确导洞、
斜井、竖井出口的位置和型式。
e) 沿线设施。说明管理中心、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养护工区、桥(隧)管理站等设置情况,
给出沿线设施一览表,列出各设施站点名称、位置桩号、常驻人员数量、占地面积与土地利用
类型等;明确服务区、停车区的主要服务功能。
5.2.5 工程占地及拆迁改移情况:
a) 说明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情况,分别给出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的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
b) 说明工程建设引起的房屋建筑拆迁情况。
c) 说明工程建设引起的道路、河渠沟道改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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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工程土石方情况:说明工程土石方挖、填、借、弃方数量,给出土石方平衡表或土石方平衡框
图;说明表土剥离、利用情况。
5.2.7 取土(料)场和弃土(渣)场:
a) 说明取土场、自采砂石料场设置情况,给出取土(料)场一览表,列出各取土(料)场的名称
或编号、位置(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计划取土(料)量、
取土(料)方式(平地下挖、削坡取料、岗丘取平等)等。
b) 说明弃土(渣)场设置情况,给出弃土(渣)场一览表,列出各弃土(渣)场的名称或编号、
位置(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弃土(渣)容量及计划弃土(渣)
量、弃土(渣)场类型(凹地型、平地型、坡地型或沟道型)等。
c) 说明外购筑路材料情况,给出外购土(砂石)料场一览表,列出各料场名称、材料类别、位置
(或上路桩号及方位、距离)等;涉及大宗固废作为筑路材料的,应列表说明固废来源、种类、
数量等信息。
5.2.8 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案:
a) 说明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明确各工程组成的工期安排。
b) 说明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情况,给出一览表,列出各场地位置(或桩号及方位、距离)、场地
功能类别、用地方式(临时租用土地、利用永久占地等)、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
c) 说明新建施工便道(桥)情况,给出长度、宽度、用地面积与土地利用类型等。
d) 说明重点工程组成部分、构造物的施工工艺、方法。
5.2.9 预测交通量相关数据:
a)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分别选取运营第1、7 和15 年作为运营近、中、远期的
代表年份,并分路段(包括主线各区间、连接线等)列出各代表年份的相对交通量预测值;说
明运营期车型比、昼间系数等参数。
b) 按JTG B01 的代表车型车辆折算系数(见附录B 中表B.1),分路段给出各代表年份的绝对交
通量总量以及大、中、小型车的绝对交通量。
c) 对于专用公路,还应给出与环境影响有关的其他交通量特征参数。
5.2.10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说明以下内容:
a) 既有公路起止点、公路等级、运行状况及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情况。
b) 分段说明改扩建方式(单侧拼宽、双侧拼宽、新建一幅、全幅新建等)。
c) 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
6 环境影响识别
6.1 工程分析
6.1.1 基本要求
6.1.1.1 分析内容包括生态影响因素、污染影响因素和污染源源强核算等,分析时段应涵盖项目施工
期和运营期。
6.1.1.2 分析方法包括类比分析法、实测法、模型计算法等。
6.1.1.3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说明既有公路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
况,以及存在的需要“以新带老”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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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6.1.2.1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分析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等主体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便道及取土(料)场、弃土(渣)场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重点关注各类施工行为对野生保护动、植
物及其生境的占压、惊扰、伤害等不利影响。
6.1.2.2 运营期生态影响分析。分析公路运营造成的生态影响,重点关注对生境破碎化和野生动物迁
徙等的不利影响。
6.1.3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6.1.3.1 施工期污染影响分析。分析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爆破等噪声,施工扬尘、拌和站废气、运
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等废气,桥梁、隧道、预制厂、拌和站、钢筋加工厂等的施工废水和施工
营地生活污水等污(废)水,各类弃土(渣)、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
放情况。
6.1.3.2 运营期污染影响分析。分析交通噪声以及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等的产生及排放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环境风险等。
6.1.4 污染源源强核算
6.1.4.1 噪声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爆破等噪声和运营期交通噪声源强
核算。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参照HJ 2034 或附录D;运营期交通噪声源强核算见附录B、附录C。
6.1.4.2 水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桥梁、隧道施工废水,预制厂、拌和站、钢筋加工厂等场地施工废水,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沿线设施生活污水以及水环境敏感路段路(桥)面初期雨水等的源强核算。沿线设
施污水量及污染物浓度参见附录E。
6.1.4.3 大气污染源强核算。包括施工扬尘、拌和站废气和运营期沿线设施废气等的源强核算。
6.1.4.4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弃土(渣)、施工废料,以及施工期和运营
期的生活垃圾等的源强核算。
6.2 环境保护目标
6.2.1 按环境要素明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列表和附图给出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
置关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
6.2.2 生态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
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列表给出生态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置关系、保护要求等。
6.2.3 声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和社
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其他分散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列表给出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
所属基层行政区、人口数量、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声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4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入海河口、近岸
海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等。列表给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水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5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泉)以及泉
域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列表给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工程的位置关系、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情况、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6.2.6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特长隧道洞口、长隧道洞口、通风井洞口、服
务区)周围200 m 范围内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列表给出大气环境保护目
标的名称、所属行政区、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大气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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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特征等,合理确定评价因子。
6.4 评价标准确定
根据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尚未划定环境功能区划的区域,可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各环境要素应执行的环境质
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7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7.1 评价等级
7.1.1 生态影响评价宜根据沿线敏感程度分段确定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按HJ 19 判定:
a)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一级;
b) 涉及自然公园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二级;
c)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占地规模大于20 km2 的路段(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或根据
HJ 610、HJ 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
标的路段,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
域)确定;
d) 除本条a)、b)、c)以外的路段,评价等级为三级;
e) 当同一路段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
f) 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态敏感区,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占地、临时用地的,评价等级可
下调一级。
7.1.2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HJ 2.4 判定:
a) 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 3096 规定的0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5 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加时,
按一级评价;
b) 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 3096 规定的1 类、2 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3 dB(A)~5 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
c) 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 3096 规定的3 类、4 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
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 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
按三级评价;
d) 当项目符合两个等级的划分原则时,按较高等级评价。
7.1.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分段确定评价等级,路段划分与评价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项目线位或沿线设施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取水口的路段,跨越Ⅱ类及以上水体的路段为地表水环境敏感路段,按照HJ 2.3 中水污
染影响型项目相关规定分路段确定评价等级;
b) 其他路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1.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分别对加油站区域和其他区段确定评价等级,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加油站选址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
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其他加油站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b) 其他区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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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分别对加油站区域和其他区段确定评价等级,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防泄漏、防渗等环
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其他加油站不必进行评价等
级判定;
b) 其他区段,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1.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不必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7.2 评价范围
7.2.1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7.2.1.1 穿越生态敏感区路段,以路线穿越段向两端各外延1 km、路中心线向两侧各外延1 km 为参
考评价范围。实际确定时应结合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生态学特征、项目的穿越方式、周边
地形地貌等适当调整。当生态敏感区位于路线单侧时,无生态敏感区一侧评价范围可至路中心线外300
m;当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时,应在调查野生动物习性及栖息地分布的基础上确定评价
范围;受工程影响的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应纳入评价范围。工程以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的方式通过生
态敏感区且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占地、临时用地时,评价范围以路中心线两侧各外延300 m 为参
考评价范围。
7.2.1.2 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一般路段,以路中心线向两侧各外延300 m 为参考评价范围。
7.2.1.3 临时用地,以用地边界外扩200 m 为参考评价范围;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按照HJ 19 确定评
价范围。
7.2.2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2.1 施工期评价范围为施工场界外扩200 m。
7.2.2.2 运营期评价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级评价一般以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以内为评价范围;
b) 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声环境保护目
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c) 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噪声贡献值到200 m 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
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运营中期噪声贡献值满足标准值的距离。
7.2.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3.1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以内的范围;跨越河流时,为跨河位置上游200 m、下游1 km 的范围,
当河流为感潮河段时,为跨河位置上下游各1 km 的范围;跨越湖库路段,为路中心线两侧各1 km 的
范围。
7.2.3.2 地表水环境敏感路段应扩大到水环境敏感区边界或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
7.2.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4.1 加油站选址区域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
环保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其他加油站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4.2 其他区段,一般情况下不设置评价范围;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 及两端各延长200 m 的范
围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饮用水取水井)范围有空间交叠时,应将整个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
水井群区)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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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2.5.1 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
环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其他加油站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5.2 其他区段,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7.2.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不必确定评价范围。
8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8.1.1 生态现状调查内容
8.1.1.1 陆生生态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自然环境概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地质、水文、土壤及土地利用现状等;
b) 重要物种及种群现状,包括物种的种类、分布、生态学特征和种群现状,对于具有迁徙习性的
还要说明主要迁徙路线、迁徙时间,对于重要物种要说明其重要生境的分布和现状,对于古树
名木要说明种类及分布;
c) 生物群落特征,包括植物区系、植被类型,植物群落结构、演替规律、关键种、建群种、优势
种,动物区系、物种组成及分布特征,外来物种入侵情况;
d) 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系统的类型及空间分布。
8.1.1.2 水生生态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水生生境应调查水域形态结构、水文情势等;
b) 水生生物应重点调查受影响的重要水生生物物种及分布、生态学特征和种群现状等;
c) 鱼类等重要水生动物应调查种类组成、种群结构、渔业资源时空分布等。
8.1.1.3 生态敏感区现状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法定生态保护区域的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及相关规划,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
b) 生态敏感区内的重要生境分布及现状,包括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
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
c) 生态敏感区内的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区域的分布及现状;
d) 详细调查生态敏感区内工程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目标的种类、分布、保护要求、与
工程的位置关系等。
8.1.1.4 调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等。
8.1.2 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8.1.2.1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不小于评价范围内开展,调查应充分利用既有资料(引用的生态现状资料
其调查时间宜在5 年以内),当既有资料不满足评价要求时应开展现场调查。
8.1.2.2 现场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科学选取需开展现场调查的路段,选取的路段应能反映全线生态现状;其中,评价等级为一级
和二级的路段,必须开展现场调查;评价等级为三级的路段,根据需要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
b) 应结合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时限、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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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c) 设置样方调查自然植被现状时,应按群落类型合理设置样方数量并根据群落特征合理设定样方
的位置和面积;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每类群落设置样方不少于5 个,评价等级为二级的路段
每类群落设置样方不少于3 个;调查宜选择在植物生长旺盛季节;
d) 设置样线调查野生动物现状时,应按生境类型合理设置样线数量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合理设定
样线的位置和长度;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每类生境设置样线不小于5 条,评价等级为二级的
路段每类生境设置样线不少于3 条;一级评价应获得近1~2 个完整年度不同季节的现状资料,
二级评价宜获得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期等关键活动期的现状资料;
e) 当工程穿越河流、湖泊、水库或湿地等重要生境且有涉水施工时,应开展水生生态现状调查;
调查点位或断面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水域类型和特征合理布设;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路段应至少
开展丰水期、枯水期(河流、湖库)或春季、秋季(入海河口、海域)两期(季)调查;评价
等级为二级的路段应至少获得一期(季)调查资料;显著改变水文情势的路段应增加调查频次;
鱼类调查应包括主要繁殖期;
f) 应编制样方、样线、点位、断面等布设图。
8.1.2.3 工程穿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时,调查应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
8.1.3 生态现状评价内容及要求
8.1.3.1 一级、二级评价应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开展评价:
a)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
b) 根据物种及生境现状调查结果,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物种分布特点、重要物种的种群现状以及生
境的质量、连通性、破碎化程度等,编制重要物种、重要生境分布图和物种迁徙、洄游路线图;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极危、濒危物种的重要生境,可采用生境评价方法分析适宜生境
分布并编制适宜生境分布图;
c) 根据植被和植物群落现状调查结果,编制植被类型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类型及面积;可
采用植被覆盖度等指标分析植被现状,编制植被覆盖度空间分布图;
d) 根据生态系统现状调查结果,编制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图,统计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及面
积;结合区域生态问题调查结果,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以及总体变化趋
势;对陆地生态系统可采用生物量、生产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指标开展评价;对河流、湖
泊、湿地生态系统可采用生物完整性指数等指标开展评价;
e) 对生态敏感区路段,应分析敏感区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统计分析工程用地范围
和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对象的种类、分布及保护要求,编制生态敏感区及其主要保护对象、功
能分区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图;
f) 可采用物种丰富度、香农-威纳多样性指数、Pielou 均匀度指数、Simpson 优势度指数等对评价
范围内的物种多样性进行评价。
8.1.3.2 三级评价可采用定性描述或面积、比例等定量指标,对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植被现
状、野生动植物现状等进行分析,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类型图、生态保护目标空间分布图等图件。
8.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1 声环境现状调查
8.2.1.1 现状调查应覆盖评价范围内现有的、在建的和已获规划部门批准待建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8.2.1.2 详细调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所属行政区(细化到村、社区)、所在路段,
对应公路桩号范围、工程型式(路基、桥梁)、方位(路左、路右)、路基高度,保护目标地面与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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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差、距路中心线和红线的距离,不同功能区户数,保护目标建筑结构、朝向、楼层等建筑特征及周围
环境情况等,并列表说明(表格形式可参考HJ 2.4)。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应分别给出改扩建前
后保护目标与公路的位置关系。
8.2.1.3 调查评价范围内对保护目标有明显影响的既有噪声源的名称、类型、数量、位置等。
8.2.2 声环境现状监测
8.2.2.1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按照HJ 2.4 对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布点监测。
8.2.2.2 监测布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监测对象选取。监测对象选取应充分考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类型、功能区划、建筑物特征和既
有噪声源特点等因素。学校、医院等特殊声环境保护目标均应实测,对于其他声环境保护目标,
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进行实测。
b) 监测点位布设。无明显噪声源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可选取距离拟建公路最近噪声敏感建筑
物前设置监测点位。有明显噪声源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应在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布设监测
点位,噪声源较为复杂的,应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当保护目标为高于三层(含)的建筑物时,
还应按照噪声垂直分布规律,选取代表性建筑物的代表性楼层设置监测点位。
c)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除按本条b)款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外,还应在不受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
噪声影响的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必要时,还应选取地形相对平坦、开阔路段布设断面(可在垂
直于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不同水平距离处布设衰减测点)开展噪声监测,并同步记录交通量等
相关参数。
8.2.2.3 监测方法与频次
a) 监测方法:按GB 3096 和HJ 2.4 的规定执行。
b) 监测频次:监测2 天,选取每天昼间、夜间的代表时段各监测1 次。若两天监测的噪声级浮动
大于10 dB(A),应重新进行监测。
8.2.2.4 测量量与评价量
a) 测量量为LAeq。有既有噪声源的,应同步给出L10、L50、L90 及Lmax 等指标。
b) 评价量为LAeq,取两日监测值的算术平均值。
8.2.3 声环境现状评价
8.2.3.1 分析评价范围内既有主要噪声源种类、分布及其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
8.2.3.2 分析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的超标和达标情况,并对超标情况进行原因说明。
8.2.3.3 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评价既有公路对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程度。
8.3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3.1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8.3.1.1 保护目标调查应包括:名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开发利
用现状及规划、使用功能、服务范围(对象)、保护要求等。
8.3.1.2 调查沿线地表水体的水系构成、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质量管理要求,给出水系分布图。
8.3.1.3 可以利用近3 年内的既有水质监测资料,资料应保证来源的可靠性、时效性,必要时应核实
原始数据。
8.3.1.4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调查改扩建前沿线设施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水质、排放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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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排放方式、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等。
8.3.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8.3.2.1 当保护目标无常规水质监测资料或资料不完整时,应对其水质进行现状监测,监测因子与评
价因子相同。
8.3.2.2 取样断面、取样点的选择及监测频率应符合HJ 2.3 的有关规定,水样分析方法应符合GB 3838
的规定。
8.3.2.3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当既有水质监测资料不能全面反映污水排放状况时,应监测污水排放
量和污水水质,采样频率和水样分析方法应符合GB 8978 的规定。
8.3.3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8.3.3.1 评价保护目标水质达标状况,并对超标情况进行原因分析。
8.3.3.2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既有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利用的,应评价其污水处理达标情况。
8.4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4.1 公路建设项目包含的加油站,选址涉及HJ 610 中地下水“敏感”区域或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
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的,按照HJ 610 的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
8.4.2 其他区段,应重点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泉)以及泉域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名称、地理位置、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划分、水井
分布、井深、供水量以及相关的地下水类型和补径排条件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相关例行监测数据说
明水质现状,分析水质达标情况,对于超标的评价因子,应分析超标原因。
8.5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公路建设项目包含的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HJ 964 中“敏感”且未按照要求采取严格
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的,按照HJ 964 中污染影响型的相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8.6.1.1 调查项目沿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8.6.1.2 调查保护目标的名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功能区划与保护要求。
8.6.1.3 对于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还应调查改建前沿线设施既有集中式排放源的情况。
8.6.2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评价项目沿线区域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
9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9.1.1 应预测与评价项目施工和运营对沿线生态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9.1.2 评价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路段,预测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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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包括占地对沿线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园地、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
原等的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环境合理性分析等;
b) 对沿线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包括对群落的物种组成、结构和植被覆盖度的影响,对天然林、
公益林的影响,对野生植物特别是重要物种的影响等;
c) 对沿线动物资源的影响,包括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重要物种的活动、分布的影响,施工活动和运
营交通噪声、行车灯光等对陆生野生动物等重要物种的影响,施工活动和运营对鱼类等重要水
生动物的种类组成、种群结构、资源时空分布的影响等;
d) 对重要生境质量、连通性及破碎化的影响,包括对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对迁徙鸟类的
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和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影响;对重要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的影响;
对鱼类等重要水生动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对天然渔场的影响
等;
e) 对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路段,应开展避让保护区域的方案比选论证;无法避让的,结合保护
区域的类型、功能定位、功能区划、保护要求以及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态特征等,综合评价生态
影响范围和程度;
f) 通过统计分析工程占用各类生态系统的面积及比例,结合生物量、生产力、生态系统功能等指
标的变化情况预测分析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g) 结合项目施工和运营引入外来物种的主要途径、物种生物学特性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参考
HJ 624 分析工程实施可能导致的外来物种环境风险;
h) 结合物种、生境以及生态系统变化情况,分析工程对所在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工程通
过时间或空间的累积作用产生的生态影响,如生境丧失、退化及破碎化、生态系统退化、生物
多样性下降等;
i) 评价工程对区域既有生态问题的影响。
9.1.3 评价等级为三级的路段可采用图形叠置法、生态机理分析法、类比分析法等预测分析工程对土
地利用、植被、野生动植物等的影响。
9.1.4 当工程通过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要素间接影响生态保护目标时,应对保护目标进行分
析评价,如:隧道工程导致地下水流场发生改变时,应对可能受影响的地表植被进行分析评价。
9.1.5 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应分析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主要生态影响变化情况。
9.1.6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参照HJ 19 执行。
9.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1 应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进行评价,施工期应评价施工噪声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应
评价交通噪声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9.2.2 施工期评价时段应覆盖全部施工阶段,运营期评价时段为5.2.9 条确定的各代表年份。
9.2.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3.1 评价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及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分析爆破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9.2.3.2 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可参照HJ 2034 或附录D,也可采用类比测量或资料调查方法确定。施工
机械均按点声源计,其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按公式(1)计算:
i
i 0
0
L L 20lg r
r
式中:Li——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L0——参照点处的声压级,dB(A),参照附录D 确定;
(1)
HJ 135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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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照点距声源的距离,m。
对于多台施工机械对同一保护目标的影响,应进行声级叠加,按公式(2)计算:
L 10 lg 100.1Li (2)
式中:L——多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叠加的声压级,dB(A);
Li——第i 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的声压级,dB(A)。
9.2.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2.4.1 预测评价内容
9.2.4.1.1 路段交通噪声预测。按照交通量划分的路段预测各路段在运营近、中、远期的昼间和夜间
噪声贡献值。当车道数≤4 时,预测距离分别取距路中心线20 m、30 m、40 m、50 m、60 m、80 m、
100 m、120 m、160 m 和200 m;当车道数>4 时,预测距离分别取距路中心线30 m、40 m、50 m、
60 m、80 m、100 m、120 m、160 m 和200 m。
9.2.4.1.2 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预测交通噪声对全部保护目标在运营近、中、远期,不同声环
境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并计算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值叠加后的噪声预测值。新建项目声
环境现状监测值可作为背景噪声值,改扩建项目应选取不受拟改扩建的既有公路噪声影响的监测值作为
背景噪声值。当保护目标为高于三层(含)建筑时,应选择代表性楼层分别进行预测。对噪声预测结果
进行达标分析并列表说明(表格形式可参考HJ 2.4)。
9.2.4.2 预测方法
9.2.4.2.1 噪声预测可采用模型预测法或类比分析法。
9.2.4.2.2 模型预测按公式(3)~(7)计算,并应明确预测参数值。预测参数的选择和计算方法见
附录B 和附录C。
a) 第i 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型
Aeq 0 ( ) 10 lg i 10 lg 16
i E i
i
L h L N L L
V T
距离
式中:LAeq(h)i——第i 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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