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5048-2024 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技术要求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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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048—2024
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技术要求
Earth-movingmachinery—Batteryelectricnon-roadwide-bodydumpers—
Technicalrequirements
2024-11-28发布2025-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3
5 试验方法………………………………………………………………………………………………… 6
6 检验规则………………………………………………………………………………………………… 6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机文件……………………………………………………………………… 8
附录A (资料性) 电动自卸车主要参数………………………………………………………………… 10
参考文献…………………………………………………………………………………………………… 11
Ⅰ
GB/T4504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徐州徐工重型车辆有
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宏源精工车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临工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博雷顿科技股份公司、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宏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潍柴(青岛)智慧重工有限公司、河南犀
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园园、盖玉龙、胡德平、孙艳林、郑锦富、王卓周、吴红丽、陈汉杰、张军海、
张朝建、杨合祥、戈超、卢盼、王亚飞、罗浩亮、仝志明、武向阳、季培筑、赵其源、郭志勇、郭自力。
Ⅲ
GB/T45048—2024
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机文
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的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8419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实验室评价
GB/T8593.1 土方机械 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8593.2 土方机械 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第2部分:机器、工作装置和附
件的特殊符号
GB/T8595 土方机械 司机的操纵装置
GB/T14039—2002 液压传动 油液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T14781 土方机械 轮式机器 转向要求
GB/T16937 土方机械 司机视野 试验方法和性能准则
GB/T20178 土方机械 机器安全标签 通则
GB/T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0234.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4部分:大功率直流充电接口
GB/T20418 土方机械 照明、信号和标志灯以及反射器
GB/T20953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驾驶室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测定
GB/T21152 土方机械 轮式或高速橡胶履带式机器 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21155 土方机械 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和前方喇叭 试验方法和性能准则
GB/T21935 土方机械 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
GB/T22358 土方机械 防护与贮存
GB/T22359.1 土方机械与建筑施工机械 内置电源机器的电磁兼容性(EMC) 第1部分:典型
电磁环境条件下的EMC一般要求
GB/T25606 土方机械 产品识别代码系统
GB/T25607 土方机械 防护装置 定义和要求
GB/T25610 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支承装置和司机室倾斜支承装置
GB/T25617 土方机械 机器操作的可视显示装置
GB/T25624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 尺寸和要求
1
GB/T45048—2024
GB/T25684.1—202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5685.2—2010 土方机械 监视镜和后视镜的视野 第2部分:性能准则
GB/T25689 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
GB/T27930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GB/T32879 电动汽车更换用电池箱连接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35194—2017 土方机械 非公路机械传动宽体自卸车 技术条件
GB/T38943.1—2020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1部
分:一般要求
GB/T38943.3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3部分:自行
式机器的特定要求
GB/T41349 机械安全 急停装置技术条件
GB/T44254 电动土方机械 术语
GB/T44257.1 电动土方机械用动力电池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T44257.2 电动土方机械用动力电池 第2部分:电性能要求
GB/T45050 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试验方法
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JB/T5946 工程机械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7 工程机械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38943.1—2020和GB/T442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electricnon-roadwide-bodydumper
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等特征不能在公路上作业和运营,在非公路工况中作业,且运行能量完全由
电能提供,电机驱动的宽体自卸车。
注1:主要功能是在各种工程场地内进行土石方和矿产品运输作业。
注2:电机的驱动电能完全来源于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
3.2
急停装置 emergencystopdevice
用于启动急停功能的手动控制装置。
[来源:GB/T38943.1—2020,3.2.4]
3.3
空载 noload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在工作质量时的状态。
[来源:GB/T35194—2017,3.3,有修改]
3.4
满载 fullload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在机器总质量时的状态。
[来源:GB/T35194—2017,3.4,有修改]
2
GB/T45048—2024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以下简称“电动自卸车”)的尺寸参数应符合制造商设计要求,外廓尺
寸不受相关公路法规的限制。
4.1.2 电动自卸车的质量参数应符合制造商设计要求,轴荷不受相关公路法规的限制。
4.1.3 电动自卸车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为-25℃~40℃;
———海拔不大于2000m;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4.1.4 电动自卸车应能在GBJ22中规定的三级及以上露天矿山道路上正常行驶和作业。
4.1.5 电动自卸车应具有整机充电模式和/或换电模式。
4.1.6 电动自卸车司机室内应配备显示有关机器状况的警告和信息,至少包括整车可运行指示信号、
系统故障提示、电池荷电状态(SOC)、电池电压、电池温度、电机转速或电机功率、电机温度。
4.1.7 电动自卸车操纵装置应符合GB/T8595的规定。
4.1.8 电动自卸车的车厢容量应按GB/T25689的规定标定平装容量和2∶1堆装容量。
4.1.9 电动自卸车的涂装外观质量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4.1.10 动力电池性能应符合GB/T44257.2的规定。
4.1.11 电动自卸车的液压系统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应超过GB/T14039—2002规定的—/18/15。
4.1.12 电动自卸车的主要参数见附录A。
4.2 性能要求
4.2.1 电动自卸车满载最高车速应达到制造商的设计要求,宜不小于35km/h。
4.2.2 电动自卸车满载,在坚实、干燥的平直路面上,从起步加速到30km/h时所用的时间不应大于
30s。
4.2.3 电动自卸车满载最大爬坡度不应小于25%。
4.2.4 电动自卸车的制动性能(行车制动、停车制动和辅助制动)应符合GB/T21152的规定。
4.2.5 电动自卸车的满载离地间隙不应小于280mm。
4.2.6 电动自卸车的转弯直径不应大于30m。
4.2.7 电动自卸车的转向性能应符合GB/T14781的规定。
4.2.8 电动自卸车的举升性能应符合GB/T35194—2017中4.2.5的规定。
4.3 安全要求
4.3.1 一般要求
4.3.1.1 电动自卸车应安装应急转向系统。
4.3.1.2 电动自卸车应粘贴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应符合GB/T20178的规定。
4.3.1.3 电动自卸车的照明、信号和标志灯及反射器应符合GB/T20418的规定。
4.3.1.4 司机视野应符合GB/T16937的规定。电动自卸车可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例如,后视镜、监
视镜等用于补充直接视野的不足,后视镜和监视镜的视野应符合GB/T25685.2—2010中5.4.5的
3
GB/T45048—2024
规定。
4.3.1.5 电动自卸车应安装符合GB/T21155规定的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如:喇叭),在司机位置应方便
操作和控制。
4.3.1.6 电动自卸车若装有急停装置,急停装置应符合GB/T41349的规定。
4.3.1.7 切断电源后,电动自卸车不应产生由自身电驱动系统产生的非预期动作。
4.3.1.8 电动自卸车前窗应配置刮水器和清洗器。
4.3.1.9 电动自卸车的通道装置参照GB/T17300的规定执行。
4.3.1.10 电动自卸车的防护装置应符合GB/T25607的规定。
4.3.1.11 电动自卸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为保证电动自卸车安全运行而设计和制造的
除外(如:防碰撞制动、自动陡坡缓降、滑行制动等)。
4.3.1.12 电动自卸车的转向操纵应与预期的转向方向一致。
4.3.1.13 电动自卸车的稳定性应符合GB/T35194—2017中4.2.8.7的规定。
4.3.1.14 车厢支承装置应符合GB/T25610的规定。
4.3.1.15 电动自卸车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应符合GB/T8593.1和GB/T8593.2的
规定。
4.3.1.16 电动自卸车正常操作和安全用控制指示器应符合GB/T25617中对安全色及有关事项的
规定。
4.3.1.17 电动自卸车司机室应安装一个固定的内部照明装置,并在电动自卸车钥匙锁关闭后,该装置
仍应起作用,以便能对司机位置进行照明。
4.3.1.18 电动自卸车压力系统应符合GB/T25684.1—2021中4.17的规定。
4.3.1.19 司机室内壁、内饰物和绝缘层以及使用绝缘材料的机器的其他部分应由阻燃材料制成,按
GB/T20953进行试验,燃烧率不应超过200mm/min。
4.3.1.20 配置直流充电接口使用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的规定。
4.3.1.21 安装滚翻保护结构(ROPS)的电动自卸车应符合GB/T35194—2017中4.5.7.4的规定。
4.3.1.22 安装落物保护结构(FOPS)的电动自卸车应符合GB/T35194—2017中4.5.7.5的规定。
4.3.1.23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2359.1的规定。
4.3.1.24 电动自卸车司机位置发射声压级值不应大于75dB(A)。
4.3.2 电气安全要求
4.3.2.1 绝缘电阻要求
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Ω/V,交流电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Ω/V。
如果直流和交流的B级电压电路可导电的连接在一起,则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Ω/V。
4.3.2.2 绝缘电阻监测要求
电动自卸车应有绝缘电阻监测功能。在B级电压电路接通,能够持续或者间歇地监测电动自卸车
的绝缘电阻,当该绝缘电阻小于制造商规定的阈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视觉或听觉信号)
装置提醒司机,制造商规定的阈值不应小于4.3.2.1的要求。
4.3.2.3 电位均衡要求
B级电压零部件外壳(例如,电机外壳和控制器外壳)应与车架连接,且满足以下要求:
———B级电压零部件外壳与车架的连接阻抗应小于0.1Ω;
4
GB/T45048—2024
———任意两个可以被人同时触碰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即距离不大于2.5m 的两个可导电部分间
电阻应小于0.2Ω。
若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则视作满足上述要求。
4.3.2.4 防水要求
电动自卸车模拟清洗试验后,绝缘电阻应符合4.3.2.1的要求。
4.3.2.5 高压标记要求
4.3.2.5.1 B级电压零部件壳体上应标记图1所示符号。
图1 高压警告标记
4.3.2.5.2 电动自卸车B级电压电路中用于连接各零部件之间的线束外皮应用橙色。
4.3.2.6 其他电气安全要求
4.3.2.6.1 电动自卸车司机室外的电线、电缆、插接器及电气盒应满足下列防护等级:
———A 级电压至少符合GB/T4208规定的IP55;
———B级及以上电压至少符合GB/T4208规定的IPX5和IP67。
4.3.2.6.2 电动自卸车的电气系统及其部件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8943.1—2020和GB/T38943.3
的规定。
4.3.2.6.3 电机参照GB/T18488的规定,电机的电安全应符合GB/T38943.1—2020中第12章的
规定。
4.3.2.6.4 电机控制器宜参照GB/T18488的规定。
4.3.2.6.5 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应符合GB/T44257.1的规定。
4.3.2.6.6 当电池系统将要发生热失控的安全事件时,应有声光报警,并自动断开高压电路。
4.3.2.6.7 当电池系统电量小于机器的报警设置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视觉或听觉信号向司机提示。
4.3.2.6.8 高压线束应固定牢靠,有绝缘防护及防绝缘层破损的保护,不应与导电部件直接接触。
4.3.2.6.9 高压线束的铺设若与低压线和油管等存在接触的情况,应有隔离和绝缘等安全措施。
4.3.2.6.10 电动自卸车A 级电压电路和B级电压电路系统中应配置过载保护装置。
4.3.2.6.11 B级电压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4.3.2.6.12 电动自卸车的充电接口应符合GB/T20234.1、GB/T20234.3和GB/T20234.4的规定。
4.3.2.6.13 换电式电动自卸车的换电接口应符合GB/T32879的规定。
4.3.3 动力电池充电和/或换电安全要求
4.3.3.1 电动自卸车应有传导充电和行驶、作业互锁功能,保证充电时电动自卸车不能行驶和作业。
4.3.3.2 电动自卸车直流充电插座应有端子将车架和外接电源的保护接地相连接。电动自卸车直流充
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当充电接口断开时,应符合4.3.2.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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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4.3.3.3 换电式电动自卸车应具有换电机构锁止状态和换电接口连接状态监测功能,锁止装置或换电
接口未有效锁止或连接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如:视觉或听觉)装置提醒司机,应有换电和行驶、作
业互锁功能,保证换电时电动自卸车不能行驶和作业。
4.3.3.4 换电式电动自卸车应具有换电电气接口温度监测功能。当换电电气接口温度监测值大于制造
商规定的阈值时,换电式电动自卸车应具备相应的保护功能(如:限功率)。
4.3.3.5 换电式电动自卸车应具备锁止状态检测功能和自动以及手动锁止及解锁功能。
4.4 环保要求
4.4.1 电动自卸车动力电池回收应在司机手册中说明。
4.4.2 电动自卸车若装有制冷装置,制冷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5 舒适性要求
4.5.1 电动自卸车操纵装置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应符合GB/T21935的规定。
4.5.2 电动自卸车司机座椅的尺寸和要求应符合GB/T25624的规定。
4.5.3 电动自卸车司机座椅的振动应符合GB/T8419的规定。
4.5.4 司机室环境应符合GB/T25684.1—2021中4.3.2.5~4.3.2.8的规定。
4.6 可靠性
电动自卸车的平均失效间隔时间(MTBF)不应小于400h,固有可用度不应小于90%。
5 试验方法
第4章规定的要求项目所引用标准中已有相应试验方法时,这些项目的试验方法按所引用标准的
规定。电动自卸车其他要求项目的试验方法按GB/T45050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自卸车应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出厂检验项
目的指标应全部达到要求方为合格。
表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
尺寸参数— △
质量参数— △
操纵装置操纵力— △
车厢容量— △
涂装外观质量— △
液压系统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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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表1 检验项目(续)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
性能
动力性能
满载最高车速— △
加速时间— △
满载最大爬坡度— △
制动性能
空载行车制动距离▲ △
满载行车制动距离— △
满载辅助制动距离— △
满载制动保持性能— △
储能系统能力— △
制动储能报警装置— △
满载离地间隙— △
转弯直径— △
转向系统
正常转向能力— △
应急转向能力— △
转向灵活性▲ △
举升性能
举升角▲ △
车厢举升时间— △
车厢下降时间— △
安全
一般要求
安全标签▲ △
照明、信号和标志灯及反射器▲ △
司机视野— △
行车声响报警▲ △
急停功能(如适用) ▲ △
稳定性— △
阻燃— △
司机位置发射声压级— △
电气安全
整机绝缘电阻— △
绝缘电阻监测— △
电位均衡— △
防水性能— △
高压标记▲ △
电线、电缆及电气接插口防护等级— △
动力电池和/或换电安全要求— △
环保空调制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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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表1 检验项目(续)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
舒适性
操纵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 △
司机座椅尺寸— △
司机座椅振动— △
司机室环境— △
可靠性— △
注:“▲”表示出厂检验项目;“△”表示型式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
6.2 型式检验
6.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电动自卸车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试制产品;
———转厂生产的产品;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第4章的规定。
6.2.3 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出1台或2台样车进行型式检验。
6.2.4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机文件
7.1 标志
7.1.1 电动自卸车产品标牌应固定在电动自卸车车身明显位置。
7.1.2 产品标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和型号;
———出厂编号或产品识别代码(PIN),产品识别代码按GB/T25606的规定;
———制造年份;
———工作质量,单位为千克(kg)。
7.2 包装
7.2.1 经陆路运输的电动自卸车裸装。
7.2.2 经水路运输的电动自卸车按照GB/T22358的规定进行防护处理。
7.2.3 电动自卸车附件、备件和随车工具的包装应符合JB/T5947的规定,需要分解包装时,按包装图
样进行包装,并保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不致损坏。
7.3 运输
7.3.1 电动自卸车运输时应固定牢靠,防止磕碰。
7.3.2 电动自卸车发运前,制造商应关闭低压总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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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7.3.3 电动自卸车的运输应符合GB/T38943.1—2020中4.3的规定。
7.3.4 电动自卸车运输时,SOC值不宜大于80%,以避免高电量运输可能产生的电池安全风险。
7.4 贮存
7.4.1 电动自卸车的贮存应符合GB/T22358的规定。
7.4.2 电动自卸车贮存前SOC值宜为40%~80%,贮存时间超过60d,应按整机说明书进行一次充放
电维护。
7.4.3 电气设备的贮存应符合GB/T38943.1—2020中4.3的规定。
7.5 随机文件
电动自卸车出厂时,随机文件应使用防潮材料密封包装,随机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合格证明书;
———装箱单;
———司机手册(参照GB/T25622.1和GB/T38943.1—2020中的第15章);
———随机工具、易损件、附件、备件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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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电动自卸车主要参数
电动自卸车的主要参数见表A.1。
表A.1 电动自卸车主要参数表
参 数单 位
尺寸参数
最大长度mm
最大宽度mm
车厢最大高度(空载/满载) mm
车厢倾翻高度mm
轴距mm
轮距(前/后) mm
装载高度mm
接近角(°)
离去角(°)
转弯半径m
质量参数
工作质量kg
机器总质量kg
前轴载荷(空载/满载) kg
中后轴载荷(空载/满载) kg
额定有效载荷kg
性能参数
最高车速km/h
最大爬坡度%
车厢举升时间s
车厢下降时间s
最大牵引力kN
制动距离m
最小离地间隙(满载) mm
车厢尾部倾卸后离地间隙mm
电气参数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动力电池标称电压V
动力电池额定容量Ah
额定能量kW·h
最大充电功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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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17300 土方机械 通道装置
[2] GB/T18488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3] GB/T25622.1 土方机械 司机手册 第1部分: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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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4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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