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5194-2024 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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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T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194—2024
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
Generalrequirementsfortraditionalhistoricalvehicles
2024-12-31发布2024-12-3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1
5 认定流程………………………………………………………………………………………………… 3
6 信息管理要求…………………………………………………………………………………………… 3
附录A (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式样) ……………………………………………………… 4
附录B(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初步认定书(式样) ……………………………………………………… 6
附录C(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记录表(式样) ………………………………………………… 7
附录D(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报告(式样) …………………………………………………… 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保时捷(中国)汽
车销售有限公司、法拉利汽车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嘉定综合保税区
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传统经典车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锋、王思枭、李震彪、沈丹凤、韩淼、杨武、朱伟峰、黎宇科、王佳、孟庆瑶、黄海涛、
孙飞、仇学甜、关佳、李心尹、刘星、王骥、曹伟、王沛然。
Ⅲ
GB/T45194—2024
引 言
为明确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规范开展传统经典车认定要求及流程,保护汽车工业文化遗产,记录
汽车工业发展历史,提升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水平,丰富汽车消费业态,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的制定参考了国外界定和管理传统经典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传统经典车的术语和定
义,部分参考了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指令2014/45/EU《关于机动车辆及其拖车定期上路许可测试的
指令》中对“具有历史意义的汽车”所定义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传统经典车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认定和信息管理的要求,确立了认定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合法持有或拟合法进口到我国境内的传统经典车的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
本文件。
GB/T3730.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类型
GB/T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GA802 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3 术语和定义
GB/T3730.1、GB/T5359.1和GA8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传统经典车 traditionalhistoricalvehicles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汽车或摩托车。
———由机械驱动。
———距离首次制造或注册不少于30年。
———保持车辆原始状态,不包含复制和/或复刻品。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或车架等主要部件的
技术特征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摩托车具备原厂油箱或当时代油箱,搭载原厂排气设备或与原
厂设计相同的排气设备,座椅为原装或外观上与原厂近似。
———不作为日常交通工具使用。对需上道行驶的,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
———具有一定的技术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
3.2
传统经典车认定 traditionalhistoricalvehiclescertification
对相关车辆年限、原始状态、维修保养状况以及技术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核查和判定,确定为
传统经典车的过程。
3.3
当时代 theeraofthetime
传统经典车生产时间所属的年代。
4 要求
4.1 车辆基本信息及状态
4.1.1 车辆应具备原品牌信息、原厂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原厂当时代车辆唯一识别号、发动机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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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194—2024
号,相关信息应可识别且可读,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不应存在挖补、垫片、凿改等痕迹,并与原厂数
据匹配。若不匹配,应提供改装记录和说明。
4.1.2 车辆首次制造或注册日期应距离申请认定日期不少于30年。
4.1.3 车辆车身结构、外观、动力、底盘、配件应与原厂出厂状态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改装时间已超过30年;
b) 在认定前由原厂或经原厂许可的企业进行的符合当时代的改装;
c) 在认定前为提升安全和环保性能进行的维修、保养和改装。
4.1.4 车辆维修保养状态良好,适合作为技术或文化遗产保留。参考当时代的技术水平和法律法规要
求,车辆不应存在基础部件的缺失。
4.1.5 车辆应具备领先当时代的汽车设计、技术、材质、制造工艺等,或具有文化、历史意义。
4.2 车身和外观
4.2.1 车辆外观不应有明显的事故损坏和较大的凹凸形变。
4.2.2 车身外漆应使用当时代的色彩,如有图案,图案应符合当时代的设计。
4.3 车架和底盘
4.3.1 车架和底盘完整,并有对应车辆识别代号或原厂当时代车辆唯一识别号,车架和底盘不应弯曲
或折断。
4.3.2 刹车应为原厂配置,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由单回路制动系统外装为双回路制动系统;
b) 由鼓式改装为盘式的,原厂在后续相关车型中提供盘式制动系统作为标配;
c) 改变踏板位置。
4.3.3 车轮轮辋(不含轮胎)应为原厂配置或当时代配件。
4.3.4 排气系统应为出厂配置或者原厂设计生产,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加装催化净化器;
b) 改装采用当时代配件。
4.4 车辆动力及传动系统
4.4.1 动力及传动系统性能正常,包括且不限于:发动机(冷却系统、燃料供给系统、润滑系统、点火系
统、启动系统、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等)、变速箱(动力传递系统、齿轮变速系统、液压控制系统、离合
器、变速操纵机构等)及其他零部件。
4.4.2 允许按原厂提供的标配传动系统进行变动,并能正常工作。
4.5 内饰和电气设备
4.5.1 内饰与原厂外观保持基本一致,允许在认定前改装。
4.5.2 电气设备与原厂配置基本一致,允许在认定前改装车机娱乐系统、车身线束、提升安全性能的
灯具。
4.6 技术价值
在当时代汽车技术水平领先或采用了独特的设计和技术,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a) 采用的技术获得过相关国际或者国内专利;
b) 采用的技术获得过国际、国家级相关奖项或行业公认的、非营利性的、高影响力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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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194—2024
c) 采用了独特的设计,包括工艺、材质等;
d) 使用了不同于当时代常规车辆的动力系统;
e) 设计具有公认的开创性或代表性,对汽车设计发展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4.7 历史文化价值
该车型和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时代面貌有关,或本身具有特殊的价值,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限量款车型或者现存数量极为稀少(如已知现存数量小于100辆或初始产量低于1000辆);
b) 历史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使用过的车型;
c) 车辆通过著名拍卖活动获得;
d) 设计对特定时期或地域文化有显著的体现、推广或提升;
e) 可以反映时代背景,体现社会教育意义。
5 认定流程
5.1 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交《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见附录A 的表A.1)和车辆相关照片,照片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a) 车辆外观照片,包括车辆的正前、正后、正左、正右和右前45°照片;
b) 必要信息照片,包括申请人证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原厂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原厂
当时代车辆唯一识别号照片;
c) 证明文件照片,包括车辆产权证明或交易证明(如有)、技术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证明(如有)
照片。
5.2 初步认定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确定车辆是否通过传统经典车初步
认定,并出具《传统经典车初步认定书》(见附录B的表B.1)。
5.3 车辆检查
对申请车辆及其证件信息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车辆的原始状态、维修保养状况、技术价值和历史文
化价值等。按《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记录表》(见附录C的表C.1)如实记录各指标评估情况,并留存必
要的车辆照片和视频等影像资料。
5.4 综合评估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车辆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车辆是否通过传统经典车认定,并出具《传统经
典车认定评估报告》(见附录D的D.1)。
6 信息管理要求
6.1 认定工作应按要求建立车辆档案,逐项记录被认定车辆状况、认定过程和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需
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6.2 车辆自认定为传统经典车之日起,按照每2个自然年期限完成系统相关信息更新录入。
6.3 传统经典车认定结果在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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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式样)
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式样)见表A.1。
表A.1 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式样)
一、申请人信息(由申请人填写)
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国籍
申请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等) 申请人证件编号
公司名义申请
申请人公司名称申请人公司联系人姓名
申请人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请人公司联系电话
申请地(区/县)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二、申请车辆信息(由申请人填写)
车辆类别□传统经典车 □传统经典摩托车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
生产厂商制造国别
车辆首次制造或注册日期表征行驶里程
车辆识别代号或原厂当时
代车辆唯一识别号
发动机编号
动力系统类型
能源种类
(汽油/柴油/燃气/电/混合)
发动机制式
(直列/V型/W 型/水平
对置+缸数/其他需注明)
发动机排量(cc)
(如适用)
生产数量(限量款)
变速箱
(手动/自动,挡速,
不含倒挡及空挡)
驱动形式
(前置/中置/后置+
前驱/后驱)
制动形式
(油式/气式/机械/气推油)
轮胎型号驾驶位置(左舵/右舵/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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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传统经典车基本情况表(式样)(续)
车身形式
(填写原厂描述,软/硬顶
敞篷、车门数量、是否定制
化车身等)
车身颜色
(若车身为多色调,以主
色调在前,辅色调在后的
格式填写,如“黑/黄”)
车身尺寸
(长×宽×高,mm)
质量
(按车身铭牌标注或
历史资料填写)
车辆座位数
车身承载方式
(承载式/非承载式)
机动车行驶证编号
(如有)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如有)
三、申请车辆技术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由申请人填写)
技术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请以文字形式简单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请受理回执(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制)
受理机构名称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意见
同意/补充信息/不同意
(受理人员签字以及受理机构盖章)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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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初步认定书(式样)
传统经典车初步认定书(式样)见表B.1。
表B.1 传统经典车初步认定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公司名称
车辆类别□ 传统经典车 □ 传统经典摩托车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
生产厂商制造国别
车辆出厂或注册日期车辆识别代号
认定机构名称初步认定日期
二、评估情况
评估项目评估意见及结论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维护情况
技术价值
历史文化价值
三、评估结论
结论:
授权负责人:(签字)
认定机构:(公章)
注:本认定书仅用于传统经典车进口和不便于及时开展车辆现场检查情况的初步认定,最终认定结果以《传统经
典车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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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记录表(式样)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记录表(式样)见表C.1。
表C.1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记录表(式样)
一、基本信息
车辆类别□ 传统经典车 □ 传统经典摩托车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
生产厂商制造国别
车辆出厂或注册日期车辆识别代号
认定机构名称认定日期
二、评估项目和结果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内容评估结果
车辆基本信息
现存年限符合/不符合
车辆信息符合/不符合
登记信息符合/不符合
传统经典车
车辆维护情况
车身和外观符合/不符合
车架和底盘符合/不符合
动力及传统系统符合/不符合
内饰和电气设备符合/不符合
传统经典摩托车
车辆维护情况
油箱符合/不符合
排气设备符合/不符合
座椅符合/不符合
技术价值
专利情况符合/不符合
获奖情况符合/不符合
独特设计符合/不符合
设计开创性/代表性符合/不符合
动力系统符合/不符合
其他符合/不符合
历史文化价值
限量款/数量稀少符合/不符合
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用车符合/不符合
著名拍卖活动获得符合/不符合
设计影响力符合/不符合
教育意义符合/不符合
其他符合/不符合
其他情况说明
三、签字栏(认定专家会签)
注1:评估内容由认定机构根据评价项目情况实际填写。
注2:认定过程中产生的证明材料不记录在本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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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资料性)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报告(式样)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报告(式样)见表D.1。
表D.1 传统经典车认定评估报告(式样)
报告编号:THV-0X-XXXX-XXXXX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公司名称
车辆类型□ 传统经典车 □ 传统经典摩托车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
生产厂商制造国别
车辆出厂或注册日期车辆识别代号
认定机构名称评估日期
二、评估情况
评估项目评估意见及结论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维护情况
技术价值
历史文化价值
三、评估结论
结论:
授权负责人:(签字)
认定机构:(公章)
注:报告编号由传统经典车代号、车辆来源地代号、年份和序号四部分组成,其中,车辆来源地代号,01代表国
产,02代表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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