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371-2024 传真机、多功能复合型传真机环境保护要求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CCS M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371—2024
代替GB/T22371—2008
传真机、多功能复合型传真机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alprotectionrequirementsforfacsimilemachinesandmulti-function
compositefacsimilemachines
2024-12-31发布2025-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4.1 可回收利用设计…………………………………………………………………………………… 2
4.2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 2
4.3 塑料件的标记……………………………………………………………………………………… 2
4.4 电池/蓄电池………………………………………………………………………………………… 2
4.5 传真纸……………………………………………………………………………………………… 2
4.6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成分…………………………………………………………………………… 3
4.7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传真机的光导体……………………………………………………………… 3
4.8 包装材料…………………………………………………………………………………………… 3
4.9 噪声………………………………………………………………………………………………… 3
4.10 能耗………………………………………………………………………………………………… 3
4.11 有害物质的排放…………………………………………………………………………………… 5
4.12 供货要求…………………………………………………………………………………………… 5
4.13 不再使用产品的回收……………………………………………………………………………… 6
4.14 消耗品的回收……………………………………………………………………………………… 6
5 试验方法………………………………………………………………………………………………… 6
5.1 可回收利用设计…………………………………………………………………………………… 6
5.2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 6
5.3 塑料件的标记……………………………………………………………………………………… 6
5.4 电池/蓄电池………………………………………………………………………………………… 6
5.5 传真纸……………………………………………………………………………………………… 6
5.6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成分…………………………………………………………………………… 6
5.7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传真机的光导体……………………………………………………………… 6
5.8 包装材料…………………………………………………………………………………………… 7
5.9 噪声………………………………………………………………………………………………… 7
5.10 能耗………………………………………………………………………………………………… 7
5.11 有害物质的排放…………………………………………………………………………………… 7
5.12 供货要求…………………………………………………………………………………………… 7
5.13 不再使用产品的回收7 ………………………………………………………………………………Ⅰ
GB/T22371—2024
5.14 消耗品的回收……………………………………………………………………………………… 7
附录A (规范性) 致癌芳香胺…………………………………………………………………………… 8
附录B(规范性) 墨水中禁用物质……………………………………………………………………… 9
附录C(规范性) 粉尘的检测方法……………………………………………………………………… 11
C.1 方法原理…………………………………………………………………………………………… 11
C.2 检验条件…………………………………………………………………………………………… 11
C.3 检验方法…………………………………………………………………………………………… 12
C.4 粉尘浓度和排放率的计算………………………………………………………………………… 12
附录D(规范性) 臭氧的检测方法……………………………………………………………………… 14
D.1 方法原理…………………………………………………………………………………………… 14
D.2 检验条件…………………………………………………………………………………………… 14
D.3 检验方法…………………………………………………………………………………………… 15
D.4 臭氧排放率的计算………………………………………………………………………………… 15
附录E (规范性)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苯乙烯和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排放率
制样流程……………………………………………………………………………… 16
E.1 方法原理…………………………………………………………………………………………… 16
E.2 检验条件…………………………………………………………………………………………… 16
E.3 检验方法…………………………………………………………………………………………… 17
E.4 结果计算…………………………………………………………………………………………… 17
附录F(规范性) 细颗粒物排放率制样流程…………………………………………………………… 19
F.1 一般规定…………………………………………………………………………………………… 19
F.2 试验条件…………………………………………………………………………………………… 19
F.3 试验方法…………………………………………………………………………………………… 20
F.4 测试结果的计算…………………………………………………………………………………… 20
参考文献…………………………………………………………………………………………………… 23
图F.1 平滑曲线示意图………………………………………………………………………………… 21
图F.2 PER(t)曲线示意图……………………………………………………………………………… 22
表1 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3
表2 产品工作过程中噪声要求…………………………………………………………………………… 3
表3 产品能耗要求………………………………………………………………………………………… 4
表4 喷墨产品的操作模式功率及待机功率……………………………………………………………… 4
表5 喷墨产品睡眠状态最长预设延迟时间……………………………………………………………… 5
表6 静电记录方法的产品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值………………………………………………………… 5
表A.1 致癌芳香胺………………………………………………………………………………………… 8
表B.1 被认定可致癌的着色剂…………………………………………………………………………… 9
表B.2 被认定可致敏的着色剂…………………………………………………………………………… 9
Ⅱ
GB/T2237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代替GB/T22371—2008《传真机、多功能复合型传真机环境保护要求》,与GB/T22371—
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的相关内容(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 删除了“制造商的承诺”的相关内容(见2008年版的4.1.1);
c) 删除了“耐久性信息”的相关内容(见2008年版的4.1.4);
d) 更改了“可回收利用设计”的相关要求(见4.1,2008年版的4.2);
e) 删除了“减少塑料材料的种类”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3);
f) 更改了“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的相关要求(见4.2,2008年版的4.4);
g) 更改了“塑料件的标记”的相关要求(见4.3,2008年版的4.5);
h) 删除了“不再使用产品的回收”中的相关条款(见2008年版的4.6.1和4.6.3);
i) 更改了“显影剂、墨水及色带成分”的相关要求(见4.6,2008年版的4.13);
j) 更改了“釆用静电记录方法传真机的光导体”的相关回收要求(见4.7.2,2008年版的4.15.2);
k) 更改了“包装材料”的相关要求(见4.8,2008年版的4.12);
l) 更改了“噪声”的相关要求(见4.9,2008年版的4.7);
m) 更改了“能耗”的相关要求(见4.10,2008年版的4.9);
n) 更改了“粉尘”“臭氧”“苯乙烯”的限值要求(见4.11.1,2008年版的4.14.1、4.14.2和4.14.3);
o) 增加了“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和“细颗粒物”的限值
要求(见4.11.1);
p) 增加了“采用喷墨记录方式”“热敏记录方式”产品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限值要
求(见4.11.2);
q) 增加了“试验方法”一章(见第5章);
r) 删除了“附录A”“附录C”“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J”的内容(见2008年版
的附录A、附录C、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J);
s) 更改了“附录B”的内容(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
t) 更改了“粉尘”“臭氧”“苯乙烯”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附录D和附录E,2008年版的附录E);
u) 增加了“TVOC”“苯”“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见附录E 和
附录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厦门市智成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安信检测认证
(雄安)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天复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
本 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正良、郑城、苏圆满、颜志鑫、张宇、王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371—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GB/T22371—2024
传真机、多功能复合型传真机环境保护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传真机、多功能复合型传真机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静电记录方法、喷墨记录方法或热敏记录方法(含热转印方法)的传真机及多功
能复合型传真机的设计和制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16685—2008 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打印设备 吞吐量的测量方法 1类和2类打印机
GB/T18313—2001 声学 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GB21521—2014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2372 单色黑白激光打印机测试版
GB/T23986.2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
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T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QB/T2730.1 喷墨打印机用墨水
ISO/IEC28360-1 信息技术 电子设备的化学排放率的测定 第1部分:使用消耗品(Information
technology—Determinationofchemicalemissionratesfromelectronicequipment—Part1:Usingconsumabl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聚合物 polymer
以相互连接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原子或原子团(结构单元)多次重复为特征的分子所组成的物质,其
分子量大到足以使整体性能不随加入或除去一个或几个结构单元而明显改变。
3.2
共聚物 copolymer
由一种以上单体生成的聚合物。
[来源:GB/T2035—2008,2.214]
3.3
阻燃剂 flameretardant
能明显推迟火焰蔓延的物质。
1
GB/T22371—2024
注:阻燃剂作为添加剂加进塑料中(外阻燃剂),或在聚合过程中使用反应性中间物,使基础聚合物带有阻燃的化学
基团(内阻燃剂)。
[来源:GB/T2035—2008,2.395]
3.4
光导体 photoconductor
具有光电导性,可将图像以静电潜像形式记录下来的感光元件。
3.5
芳香胺 aromaticamine
氮上连有一个或多个芳烃基的胺。
3.6
消耗品 consumable
消耗材料 consumables
复印、打印过程中所使用的显影剂、墨粉及各种纸等耗材的总称。
注:本文件所述消耗品仅限于卡盒组件(鼓粉总成)、显影剂容器、显影剂、有机光导体、墨水盒、色带。
3.7
偶氮染料 azo-dye
化学结构式中至少含有一个偶氮基(—N=N—)的染料,由重氮化合物和偶联剂的反应所生成。
4 技术要求
4.1 可回收利用设计
制造商应在设计阶段考虑到传真机(以下简称“产品”)将来回收利用和材料再利用的过程。包括的
特性与特征有:
———在不同材料之间不应存在不可拆卸的连接(粘接或焊接),应使用容易拆装的机械式连接;
———不应采用涂敷和复合结构材料;
———设备和组件应易于拆卸、修理;
———质量大于25g的塑料外壳应使用单聚物或者共聚物;
———质量大于25g的塑料外壳所使用的单聚物或共聚物的种类不应超过4种,且易于解体。
4.2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
4.2.1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中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 )、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的含量应符合GB/T26572的限量要求。
4.2.2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的含量不应超过0.1%(质量分数)。
4.3 塑料件的标记
质量大于25g,且最大平面的表面积超过200mm2 的塑料零件应符合GB/T16288的要求。
4.4 电池/蓄电池
产品中如装有电池/蓄电池,则电池/蓄电池的配料中不应使用镉(Cd)、铅(Pb)、汞(Hg)及其化
合物。
4.5 传真纸
产品应能够使用制造商推荐的100%的再生纸,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能使用再生纸及其具体
2
GB/T22371—2024
要求。
注:热敏纸传真机除外。
4.6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成分
4.6.1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 )的含量应符合GB/T26572的限
量要求。
4.6.2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
二甲酸二丁基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的含量不应超过0.1%(质量分数)。
4.6.3 显影剂、墨水中的偶氮染料应符合附录A 的要求。
4.6.4 墨水的有害可溶性元素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称锑(Sb) 砷(As) 钡(Ba) 镉(Cd) 铬(Cr) 铅(Pb) 汞(Hg) 硒(Se)
限量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4.6.5 墨水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应小于或等于30%。
4.6.6 墨水中的着色剂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4.7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传真机的光导体
4.7.1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的产品光导体配料中不应使用含有铅(Pb)、镉(Cd)、汞(Hg)及其化合物。
4.7.2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的产品光导体的回收,产品的相关说明中应注明回收的信息,向用户说明回
收的方法。
4.8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6+ )的总量不应大于100mg/kg。
4.9 噪声
产品在工作过程中的噪声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产品工作过程中噪声要求
复印类型声功率(LWA)a
单色复印≤59+0.35VC
彩色复印≤61+0.30VC
注1:VC 表示产品的最高传真速度,单位为页每分(页/min)。
注2:热敏传真速度由企业规定。
a 产品最大声功率不大于75dB(A)。
4.10 能耗
4.10.1 使用普通纸的产品能耗应符合表3的要求。最大输出纸路宽度大于或等于275mm 的产品,可
在表3限值上额外增加0.05kW·h。
3
GB/T22371—2024
表3 产品能耗要求
产品类型
输出速度S
页/min
典型能耗
kW·h
单色产品
S≤5 ≤0.30
5<s≤20 ≤0.04×i+0.10<br=""> 20<s≤30 ≤0.06×i-0.30<br=""> 30<s≤40 ≤0.11×i-1.80<br=""> 40<s≤65 ≤0.16×i-3.80<br=""> S>65 ≤0.20×i-6.40
彩色产品
S≤10 ≤1.30
10<s≤15 ≤0.06×i+0.70<br=""> 15<s≤30 ≤0.15×i-0.65<br=""> S>30 ≤0.20×i-2.15
单色多功能一体机
S≤20 ≤0.263
20<s≤40 ≤0.018×i-0.115<br=""> 40<s≤60 ≤0.016×i-0.033<br=""> 60<s≤80 ≤0.037×i-1.314<br=""> S>80 ≤0.086×i-5.283
彩色多功能一体机
S≤20 ≤0.254
20<s≤40 ≤0.024×i-0.250<br=""> 40<s≤60 ≤0.011×i+0.283<br=""> 60<s≤80 ≤0.055×i-2.401<br=""> S>80 ≤0.118×i-7.504
注:i 表示产品输出速度的数值,单位为页每分(页/min)。
4.10.2 采用喷墨记录方式的产品在操作模式功率和待机功率下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
表4 喷墨产品的操作模式功率及待机功率
产品类型单位操作模式功率POM 待机功率Pstb
喷墨产品W 1.1+ΣPfa 0.3
注:ΣPfa表示产品附加功能功率因子之和。
4.10.3 采用喷墨记录方式的产品其睡眠状态预设延迟时间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
4
GB/T22371—2024
表5 喷墨产品睡眠状态最长预设延迟时间
产品类型
打印速度S
页/min
预设延迟时间td
min
喷墨产品— 5
喷墨多功能一体机
S≤10 15
10<s≤20 30<br=""> 20<s≤30 45<br=""> 30<s≤50 45<br=""> S>50 45
4.10.4 产品说明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印品输出速度(页/min);
———最大能耗(W);
———睡眠方式下的能耗(缺省设定,W);
———进入睡眠方式的缺省等待时间(缺省设定,min)。
注:“睡眠方式”即通常所说的“节能模式”。
4.11 有害物质的排放
4.11.1 釆用静电记录方法的产品有害物质的排放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 静电记录方法的产品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值
对象物质单位
排放限值
黑白彩色
粉尘mg/h ≤4.0 ≤4.0
臭氧mg/h ≤1.5 ≤3.0
总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
(TVOC)
工作中mg/h ≤10 ≤18
待机中
体积>0.25m3 mg/h ≤2.0 ≤2.0
体积≤0.25m3 mg/h ≤1.0 ≤1.0
苯乙烯mg/h ≤1.0 ≤1.8
苯mg/h <0.05 <0.05
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 mg/h ≤0.9 ≤0.9
细颗粒物个/10min ≤3.5×1011 ≤3.5×1011
4.11.2 采用喷墨记录方式、热敏记录方式的产品在使用及待机过程中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
排放不应大于18mg/h。
4.12 供货要求
4.12.1 维修保证
制造商应承诺在产品停产后至少5年以内,保证提供产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可能损坏的备件,超过
5
GB/T22371—2024
正常使用寿命的零件不在其列。
4.12.2 消耗品(消耗材料)的供应
制造商应承诺在产品停产之后的5年内,保证消耗材料的供应。
4.12.3 供货要求信息
产品相关文件上应说明包括4.12.1~4.12.2要求的内容。
4.13 不再使用产品的回收
产品的相关说明中应注明回收的信息,向用户说明回收的方法。
4.14 消耗品的回收
产品的相关说明中应注明废弃消耗品的回收信息,向用户说明回收的方法。
5 试验方法
5.1 可回收利用设计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1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5.2 塑料外壳和盒式零件材料
按照GB/T3956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 塑料件的标记
按照GB/T16288规定的方法进行验证。
5.4 电池/蓄电池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4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5.5 传真纸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5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5.6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成分
5.6.1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中重金属的含量按照GB/T3956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6.2 显影剂、墨水及色带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
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的含量按照GB/T3956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
法进行测定。
5.6.3 显影剂、墨水配方中是否含有4.6.3限制的偶氮染料由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5.6.4 墨水的有害可溶性元素按照QB/T273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6.5 墨水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按照GB/T2398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6.6 墨水配方中是否含有4.6.6限制的着色剂由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5.7 采用静电记录方法传真机的光导体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7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6
GB/T22371—2024
5.8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含量按照GB/T3956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9 噪声
5.9.1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按照GB/T18313—2001测定噪声声功率LWA。对于1台机器的测定,按公
式(1)计算。
LWA =LWA1 +3.0 …………………………(1)
式中:
LWA ———机器的A 计权声功率测定结果,单位为分贝(dB);
LWA1———1台机器的实测A 计权声功率级,单位为分贝(dB)。
5.9.2 噪声的检验在产品出厂默认缺省设置条件下进行,不涉及附加配件(例如:选配件)。
5.9.3 单色产品使用GB/T22372规定的单色测试版进行测试,彩色产品使用ISO/IEC28360-1规定
的彩色测试版进行测试。
5.9.4 使用产品标称最大用纸幅面的纸张进行测试(热敏产品采用其指定的纸张)。
5.9.5 选用克重为60g/m2~80g/m2 的普通复印纸。
5.10 能耗
按照GB21521—201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11 有害物质的排放
5.11.1 粉尘按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11.2 臭氧按照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11.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苯乙烯和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按照附录E规定的方
法进行测定。
5.11.4 细颗粒物按照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12 供货要求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12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5.13 不再使用产品的回收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13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5.14 消耗品的回收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符合4.14要求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
7
GB/T22371—2024
附 录 A
(规范性)
致癌芳香胺
显影剂、墨水中不应含有能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应符合表A.1。
表A.1 致癌芳香胺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S登录号
4-氨基联苯4-Aminodiphenyl 92-67-1
联苯胺Benzidine 92-87-5
4-氯邻甲苯胺4-Chloro-o-Toluidine 95-69-2
2-萘胺2-Naphthylamine 91-59-8
邻氨基偶氮甲苯o-Amino-azotoluene 97-56-3
2-氨基-4-硝基甲苯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4-氯苯胺4-Chloroaniline 106-47-8
2,4-二氨基苯甲醚2,4-Diaminoanisole 615-05-4
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01-77-9
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4,4'-二氨基-3,3'-二甲基二苯甲烷3,3'-Dimethyl-4,4'-Diaminodipheylmethane 838-88-0
2-甲氧基-5-甲基苯胺2-Methoxy-5-Methylaniline 120-71-8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4,4'-Diamino-3,3'-Dichlorodiphenylmethane 101-14-4
4,4'-二氨基联苯醚4,4'-Oxydianiline 101-80-4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 139-65-1
邻甲苯胺(2-甲基苯胺) o-Toluidine(2-methylaniline) 95-53-4
2,4-二氨基甲苯2,4-Diaminotoluene 95-80-7
2,4,5-三甲基苯胺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甲氧基苯胺Anisidine 90-04-0
4-氨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 60-09-3
8
GB/T22371—2024
附 录 B
(规范性)
墨水中禁用物质
墨水中禁用的着色剂,应符合表B.1和表B.2。
表B.1 被认定可致癌的着色剂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I.索引号CA登录号
C.I.酸性红26 C.I.AcidRed26 C.I.16150 3761-53-3
C.I.碱性红9 C.I.BasicRed9 C.I.42500 25620-78-4
C.I.碱性紫14 C.I.BasicViolet14 C.I.42510 632-99-5
C.I.直接黑38 C.I.DirectBlack38 C.I.30235 1937-37-7
C.I.直接蓝6 C.I.DirectBlue6 C.I.22610 2602-46-2
C.I.直接红28 C.I.DirectRed28 C.I.22120 573-58-0
C.I.分散蓝1 C.I.DisperseBlue1 C.I.64500 2475-45-8
C.I.分散橙11 C.I.DisperseOrange11 C.I.60700 82-28-0
C.I.分散黄3 C.I.DisperseYellow3 C.I.11855 2832-40-8
表B.2 被认定可致敏的着色剂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I.索引号CA登录号
C.I.分散蓝1 C.I.DisperseBlue1 C.I.64500 2475-45-8
C.I.分散蓝3 C.I.DisperseBlue3 C.I.61505 2475-46-9
C.I.分散蓝7 C.I.DisperseBlue7 C.I.62500 3179-90-6
C.I.分散蓝26 C.I.DisperseBlue26 C.I.63305 —
C.I.分散蓝35 C.I.DisperseBlue35 — 12222-75-2
C.I.分散蓝102 C.I.DisperseBlue102 — 12222-97-8
C.I.分散蓝106 C.I.DisperseBlue106 — 12222-01-7
C.I.分散蓝124 C.I.DisperseBlue124 — 61951-51-7
C.I.分散棕1 C.I.DisperseBrown1 — 23355-64-8
C.I.分散橙1 C.I.DisperseOrange1 C.I.11080 2581-69-3
C.I.分散橙3 C.I.DisperseOrange3 C.I.64005 730-40-5
C.I.分散橙37/76 C.I.DisperseOrange37/76 — —
C.I.分散红1 C.I.DisperseRed1 C.I.11110 2872-52-8
9
GB/T22371—2024
表B.2 被认定可致敏的着色剂(续)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I.索引号CA登录号
C.I.分散红11 C.I.DisperseRed11 C.I.62015 2872-48-2
C.I.分散红17 C.I.DisperseRed17 C.I.11210 3179-89-3
C.I.分散黄1 C.I.DisperseYellow1 C.I.10345 —
C.I.分散黄3 C.I.DisperseYellow3 C.I.11855 2832-40-3
C.I.分散黄9 C.I.DisperseYellow9 C.I.10375 6373-73-5
C.I.分散黄39 C.I.DisperseYellow39 — —
C.I.分散黄49 C.I.DisperseYellow49 — —
10
GB/T22371—2024
附 录 C
(规范性)
粉尘的检测方法
C.1 方法原理
利用粉尘采样器对测试室内的空气进行取样,测量通过过滤器的空气体积,根据采样前后过滤器的
绝对质量和喷射比率,计算出粉尘的浓度和排放率。
C.2 检验条件
C.2.1 试验箱的条件
试验箱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50%±5%。
c) 空气交换速率:
● 试验箱体积≤5m3:(1≤n≤5)±5%;
● 试验箱体积>5m3:(1≤n≤2)±5%。
d) 试验箱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n=1h-1时,粉尘的空白值应<10μg/m3。
e) 试验箱流速:0.1m/s~0.3m/s。
f) 试验箱体积:0.01 注:VEUT表示试验样品的体积;VK 表示试验箱的体积。
C.2.2 仪器
测试用仪器如下:
a) 恒流量粉尘采样器(玻璃纤维过滤器);
b) 精密电子分析天平。
C.2.3 测试版
测试用测试版如下:
a) 黑白针式产品使用GB/T16685—2008样张A,A4幅面;或ISO/IEC28360-1的黑色样张,A4
幅面;
b) 黑白激光产品使用GB/T22372或ISO/IEC28360-1中的黑色样张;
c) 彩色产品使用ISO/IEC28360-1的彩色样张。
C.2.4 试验用纸张
使用A4幅面60g/m2~80g/m2 的普通复印纸。
C.2.5 产品设置
产品设置如下:
a)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b) 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
11
GB/T22371—2024
C.2.6 采样条件
采样条件如下:
a) 采样点:测试室中心位置;
b) 取样体积速率:≤80%测试室的空气交换速率。
C.2.7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1d放入试验箱内。
C.3 检验方法
C.3.1 过滤器的称量
使用电子天平称量并记录两个过滤器的质量,其中一个过滤器作为参照过滤器保存。
C.3.2 采样时机
粉尘的采样从打印阶段开始,直至完成4次空气交换后结束。
C.3.3 检验步骤
C.3.3.1 样品称量:使用电子天平分别称量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和采样后过滤器的质量。
C.3.3.2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接通粉尘采样器,进行参数设定;
b) 空气交换速率设定为n=1h-1~5h-1(体积≤5m3)或n=1h-1~2h-1(体积>5m3);
c) 设定产品打印参数,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打印工作10min以上。
注:如果产品不能连续工作10min,那么就选用最大的连续工作时间进行打印工作。
C.3.3.3 样品的过滤器(湿度修正)中的绝对粉尘质量,按公式(C.1)计算。
mst=(m MF-gross-m MF-tare)+ (mRF-1 -mRF-2) ……………………(C.1)
式中:
mst ———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μg);
m MF-gross ———粉尘采样之后指定条件下的测量的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m MF-tare ———粉尘采样之前指定条件下的测量的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mRF-1 ———粉尘采样之前指定条件下与参与测量的过滤器同时称量的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单位
为微克(μg);
mRF-2 ———粉尘采样之后指定条件下与参与测量的过滤器同时称量的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单位
为微克(μg)。
C.4 粉尘浓度和排放率的计算
C.4.1 粉尘的浓度按公式(C.2)计算。
Cst=
mst
Vp …………………………(C.2)
式中:
Cst ———测试室的粉尘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g/m3);
mst———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μg);
Vp ———通过玻璃纤维滤纸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C.4.2 粉尘的排放率按公式(C.3)计算。
12
GB/T22371—2024
SERust=
mst×n ×V ×tG
Vp ×tD …………………………(C.3)
式中:
SERust———粉尘排放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mst ———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μg);
n ———空气交换速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V ———测试室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G ———取样的全部时间,单位为小时(h);
Vp ———通过玻璃纤维滤纸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D ———全部的打印或复印时间,单位为小时(h)。
13
GB/T22371—2024
附 录 D
(规范性)
臭氧的检测方法
D.1 方法原理
当空气样品以恒定的流速进入仪器的气路系统,样品空气交替地或直接进入吸收池或经过臭氧涤
去器再进入吸收池,臭氧对254nm 波长的紫外光有特征吸收。每经过1个循环周期,仪器的微处理系
统根据朗伯-比耳定律求出臭氧的浓度。
D.2 检验条件
D.2.1 试验箱条件
试验箱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50±5)%;
c) 空气交换速率:
● 试验箱体积≤5m3:(1≤n≤5)±5%;
● 试验箱体积>5m3:(1≤n≤2)±5%。
d) 试验箱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n=1h-1时,臭氧半衰期应>10min,臭氧质量浓度应<4μg/m3;
e) 试验箱流速:0.1m/s~0.3m/s;
f) 试验箱体积:0.01 注:VEUT表示试验样品的体积;VK 表示试验箱的体积。
D.2.2 仪器设备
测试用仪器设备如下:
a) 紫外光度法臭氧分析仪;
b) 大气压表。
D.2.3 测试版
测试用测试版如下:
a) 黑白激光产品使用GB/T22372或ISO/IEC28360-1中的黑色样张;
b) 彩色激光产品使用ISO/IEC28360-1的彩色样张。
D.2.4 试验用纸张
使用A4幅面60g/m2~80g/m2 的普通复印纸。
D.2.5 产品设置
产品设置如下:
a)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b) 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
14
GB/T22371—2024
D.2.6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1d放入测试室内。
D.3 检验方法
D.3.1 采样时机
臭氧的采样从打印阶段开始,并持续到打印后阶段。
D.3.2 检验步骤
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连接采样管线并接通臭氧测试仪;
b) 空气交换速率设定为n=1h-1~5h-1(体积≤5m3)或n=1h-1~2h-1(体积>5m3);
c) 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打印,应连续工作10min以上。
注:如果产品不能连续工作10min,那么就选用最大的连续工作时间进行打印工作。
D.4 臭氧排放率的计算
臭氧的排放率可用公式(D.1)计算。
SERu =
Cmax ×k'×V ×P
T ×R …………………………(D.1)
其中:
k'=ln2 H' …………………………(D.2)
式中:
SERu ———臭氧的排放率,单位为微克每分(μg/min);
Cmax ———打印阶段和采样结束后最初10min的最大臭氧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g/m3);
k' ———比例因数,单位为每分(min-1),可由公式(D.2)表示;
V ———测试室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P ———空气压,单位为帕(Pa);
T ———绝对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R ———空气常数,单位为帕每开尔文(Pa/K)(臭氧339.8Pa/K);
H' ———测试条件下的臭氧半衰期,单位为每分(min-1)。
15
GB/T22371—2024
附 录 E
(规范性)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苯乙烯和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排放率制样流程
E.1 方法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TenaxTA),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
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E.2 检验条件
E.2.1 试验箱的条件
试验箱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50±5)%;
c) 空气交换速率:
● 试验箱体积≤5m3:(1≤n≤5)±5%;
● 试验箱体积>5m3:(1≤n≤2)±5%。
d) 试验箱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n=1h-1时,单独物质应<2μg/m3,TVOC应<20μg/m3;
e) 试验箱流速:0.1m/s~0.3m/s;
f) 试验箱体积:0.01 注:VEUT表示试验样品的体积;VK 表示试验箱的体积。
E.2.2 仪器设备
测试用仪器设备如下:
a) 气相色谱仪(GC)或气质联用仪(GCMS);
b) 热解吸分析仪;
c) 大气采样器;
d) 色度计;
e) 功率计。
E.2.3 测试版
测试用测试版如下:
a) 黑白喷墨产品使用GB/T16685—2008图形测试版或ISO/IEC28360-1的黑色测试版,A4
幅面;
b) 黑白激光产品使用GB/T22372或ISO/IEC28360-1中的黑色测试版;
c) 彩色产品使用ISO/IEC28360-1的彩色测试版。
E.2.4 试验用纸张
使用A4幅面60g/m2~80g/m2 的普通复印纸。
16
GB/T22371—2024
E.2.5 产品设置
产品设置如下:
a)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b) 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当产品不具有复
印功能时,则工作任务应通过电话线路传送执行。
E.2.6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1d放入试验箱内。
E.3 检验方法
E.3.1 准备阶段(待机中)采样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将采样管同大气采样器连接,采样器设置流量为0.1L/min~0.2L/min;
b) 试验箱空气交换速率设置为n=1h-1;
c) 接通产品电源开关,40min进行20min的TVOC采样。采样结束后,立即将采样管两端密封。
注:采样前后用流量计校准大气采样器的流量并记录,流量误差小于5%。
E.3.2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采样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更换采样管并同大气采样器连接,采样器设置流量不变;
b) 空气交换速率设定为n=1h-1~5h-1(体积≤5m3)或n=1h-1~2h-1(体积>5m3);
c) 根据产品类别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打印,应连续工作10min以上;
注1:如果产品不能连续工作10min以上,那么就选用最大的连续工作时间进行打印。
注2:在测试过程中,使用功率计对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d) 继续采样至一次空气交换完成后结束。采样结束后,立即将采样管两端密封;
e) 抽取彩色印品,用色度计测试其颜色值L、a、b,并记录。
E.3.3 样品分析
用热解析仪+气相色谱仪(GC)或气质联用仪(GCMS)对样品进行分析。
E.4 结果计算
E.4.1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排放率的计算
VOC准备阶段(待机中)的排放率(背景值)根据采集20min样品浓度进行计算,使用公式(E.1)。
SERB =CB ×nB ×V …………………………(E.1)
其中:
CB =
mvoc-B
Vp …………………………(E.2)
式中:
SER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C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g/m3),可由公式(E.2)表示;
nB ———准备阶段(待机中)采样的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17
GB/T22371—2024
V ———试验箱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mvoc-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采样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Vp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采样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E.4.2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VOC排放速率SERDN的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VOC排放速率使用公式(E.3)进行计算。
SERDN =
mVOCDN
Vp
×nDN2 ×V ×tG -SERB ×nDN ×tG
nDN ×tD -e-nDN×(tG-tD)+e-nDN×tG ………………(E.3)
式中:
SERDN———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VOC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mVOCDN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VOC分析后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Vp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采样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nDN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V ———试验箱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G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全部的取样时间,单位为小时(h);
SER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tD ———打印阶段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E.4.3 未识别VOC排放率的计算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识别的VOC的浓度值,准备阶段(待机中)的排放率按公式(E.1)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放率按公式(E.3)计算。
E.4.4 TVOC排放率的计算
E.4.4.1 TVOC排放率包括保留时间介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全部物质(包括已知和未知)的总
和(SERDN+SERB)。但排放率小于下列数值的物质除外:
体积≤5m3 的试验箱:SERB0.005mg/h,SERDN0.05mg/h;
体积>5m3 的试验箱:SERB0.02mg/h,SERDN0.2mg/h。
E.4.4.2 苯的排放率的计算
采用VOC测量中苯的浓度值,准备阶段的排放率按公式(E.1)计算,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放率
按公式(E.3)计算。
E.4.4.3 苯乙烯的排放率的计算
采用VOC测量中苯乙烯的浓度值,准备阶段的排放率按公式(E.1)计算,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
放率按公式(E.3)计算。
E.4.4.4 未经确认的单个物质VOC的排放速率的计算
在未经确认单个物质中选取最大的VOC的响应,以甲苯的响应系数来计算其VOC的浓度值,打
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放速率按公式(E.3)计算。
18
GB/T22371—2024
附 录 F
(规范性)
细颗粒物排放率制样流程
F.1 一般规定
F.1.1 该试验在规定的试验箱(F.2.1)内进行。
F.1.2 该试验使用产品的标准配置进行,非标准配置不参与试验。
F.2 试验条件
F.2.1 试验箱的条件
试验箱应符合以下条件: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50±5)%;
c) 空气交换速率:
● 试验箱体积≤5m3:(1≤n≤5)±5%;
● 试验箱体积>5m3:(1≤n≤2)±5%。
d) 试验箱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n=1h-1时,单独物质应<2μg/m3,TVOC应<20μg/m3;
e) 试验箱流速:0.1m/s~0.3m/s;
f) 试验箱体积:0.01 注:VEUT表示试验样品的体积;VK 表示试验箱的体积。
F.2.2 测试版
测试用测试版如下:
a) 黑白喷墨产品使用GB/T16685—2008图形测试版或ISO/IEC28360-1的黑色测试版,A4
幅面;
b) 黑白激光产品使用GB/T22372或ISO/IEC28360-1中的黑色测试版;
c) 彩色产品使用ISO/IEC28360-1的彩色测试版。
F.2.3 试验用纸张
使用A4幅面60g/m2~80g/m2 的普通复印纸。
F.2.4 产品设置
产品的设置按照如下步骤:
a)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b) 产品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当产品不具
有复印功能时,则工作任务应通过电话线路传送执行。
F.2.5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1d放入试验箱内。
19
GB/T22371—2024
F.2.6 仪器设备
F.2.6.1 气溶胶粒子数浓度采样仪的主要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粒径范围:
● 7nm~300nm 或大于该粒径范围;
● 粒子在较低间隔尺寸的检出效率≥50%。
b) 粒子数浓度范围:
● 凝聚核粒子计数器(CPC):1cm-3~107cm-3;
● 快速气溶胶测量仪:5000cm-3~106cm-3。
c) 采集响应频率:≥0.5Hz。
F.2.6.2 空白试验箱细颗粒物总值应<2000cm3。
F.3 试验方法
F.3.1 试验箱空白值采样
试验箱空白值采样按照如下步骤:
a) 将采样管同大气采样器连接,采样器设置流量为0.1L/min~0.2L/min;采样结束后,立即将
采样管两端密封;
b) 试验箱空气交换速率设置为n=1h-1,进行60min的采样。
注:采样前后用流量计校准大气采样器的流量并记录,流量误差小于5%。
F.3.2 工作及工作后阶段采样
工作及工作后阶段采样按照如下步骤:
a) 将仪器采样管同试验箱采样口相连接,接通产品电源开关;
注1:连接软管由电导材料制成,且长不能超过3m。连接中避免扭曲、变形或小半径弯头。
b) FP和UFP应在样机的运行前、运行及运行后阶段进行测量。FP和UFP测量的结果是以Cp
对时间的曲线表示,时间段从开始运行阶段前5min到其结束后至少30min;
c) 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连续10min以上的打印工作,同时进行细颗粒物的采样,记录
采样起始点。
注2:对于不能完成至少5min打印时间和由于设计原因没有配备大容量输出纸盒的设备,测试在双面模式(双面
打印)下进行,受试设备应为缺省设置(标准打印质量)。
F.4 测试结果的计算
F.4.1 将采样后的数据进行平滑处理,得到图F.1所示平滑曲线,根据所记录的采样起始点(tstart)在图
中标记出。应使用平均浓度-时间曲线来计算粒子损失率系数β,粒子排放率PER和总排放粒子数TP。
20
GB/T22371—2024
注:使用在31s±3s的时间间隔上移动平均数法使得曲线平滑。
图F.1 平滑曲线示意图
F.4.2 在图F.1所示曲线上分别取两对值c1,t1 和c2,t2。在打印阶段结束后至少5min后的线性下降
范围内选择t1,至少在t1 之后的25min选择t2。
F.4.3 粒子损失系数采用公式(F.1)计算。
β=ln(c1/c2)
t2 -t1 …………………………(F.1)
式中:
β ———粒子损失系数,单位为每秒(s-1);
c1 ———t1 时间点所对应的粒子浓度;
c2 ———t2 时间点所对应的粒子浓度;
t2 ———距离t1 至少25min后的任一时间点;
t1 ———打印结束后的至少5min后的任一时间点。
F.4.4 采用公式(F.2)绘制PER(t)的相关曲线,如图F.2所示,同时将图F.1所示曲线与PER(t)的曲
线一起绘制在图F.2中。
PER(t)=VC (Cp(t)-Cp(t-Δt)exp(-β·Δt)
Δtexp(-β·Δt) ) …………………(F.2)
式中:
PER(t)———粒子排放速率,单位为每秒(s-1);
VC ———试验箱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Cp(t) ———粒子计数浓度平滑曲线,单位为每立方厘米(cm-3);
Δt ———两个连续数据点之间的时间差,单位为秒(s);
β ———粒子损失系数,单位为每秒(s-1)。
21
GB/T22371—2024
图F.2 PER(t)曲线示意图
F.4.5 根据图F.2中PER(t)的曲线读出tstop。
注:tstop的取值原则是当PER(t)保持稳定至少超过10min,且PER(t)值在最大值的10%以下时。
F.4.6 tstart和tstop之间粒子数浓度的算术平均值Cav采用公式(F.3)计算。
Cav = Σn
i=1Cp,i
N …………………………(F.3)
式中:
Cav ———tstart和tstop之间粒子数浓度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每立方厘米(cm-3);
Cp,i———tstart和tstop之间各个时间点对应的浓度点;
N ———浓度点的个数。
F.4.7 排放出的粒子数TP用公式(F.4)计算。
TP=Vc( ΔCp
tstop -tstart
+β·Cav) (tstop -tstart) ……………………(F.4)
式中:
TP ———排放出的粒子数;
Vc ———试验箱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ΔCp ———tstart和tstop之间的Cp(t)差,单位为每立方厘米(cm-3);
tstop-tstart ———排放时间,单位为秒(s);
Cav ———tstart和tstop之间粒子数的算术平均值,单位每立方厘米(cm-3);
β ———粒子损失系数,单位为每秒(s-1)。
注:总粒子计数浓度差(ΔCp)为ΔCp=Cp(tstop)-Cp(tstart),如果ΔCp≤1000cm-3,那么直接判定为未检出。
F.4.8 10min的打印阶段(即600s)的标准粒子排放速率PER10,通过TP用公式(F.5)计算。
PER10 =TP·600 tprint …………………………(F.5)
式中:
PER10———标准粒子的排放速率,单位为个每10分(个/10min);
TP ———排放出的粒子数;
tprint ———实际打印时间,单位为秒(s)。
22
GB/T22371—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2035—2024 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23
GB/T22371—2024</s≤50></s≤30></s≤20></s≤80></s≤60></s≤40></s≤80></s≤60></s≤40></s≤30></s≤15></s≤65></s≤40></s≤30></s≤2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