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SRS 130-2024 铀矿冶流出物和环境监测年度报告格式与内容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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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F 75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团体标准
T/BSRS 130—2024
铀矿冶流出物和环境监测年度报告格式与内容
Format and content of effluents and environment monitoring for uranium mining andmilling industries
2024 - 12 - 30 发布2024 - 12 - 30 实施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内容和格式要求....................................................................... 1
T/BSRS 130—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核新疆矿业有限公
司、中核铀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宏伟、胡锦明、谷盼、胡龙飞、杨敬、黄召、吴黎武、朱全政、惠浩浩、戴伯春、
曹英学、左维、曾姣红、马富清、张男楠、唐佳敏、郭登峰。
T/BSRS 130—2024
III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冶企业
流出物和环境监测年报格式和内容,制定本文件。
T/BSRS 130—2024
1
铀矿冶流出物和环境监测年度报告格式与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铀矿冶企业流出物和环境监测年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告内容进
行调整。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建、运行、关停和退役治理阶段的铀矿冶设施流出物和环境监
测年度报告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4585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GB 23726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GB 23727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
T/BSRS 105 地浸采铀地下水监测异常值判定技术规范(试行)
T/BSRS 106 地浸采铀地下水本底值确定技术要求(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流出物effluents
铀矿冶实践中经许可后排入环境并在环境中得到稀释和弥散的含放射性物质的气态流或液态流。
3.2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铀矿冶企业对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和测定的活动。
3.3
关停shut-down
铀矿冶设施因某些非例行原因停止使用并在某些条件下恢复使用前,或在终止生产后、退役治理实
施前所采取的行动。
4 内容和格式要求
4.1 概述
4.1.1 基本情况
简述企业(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时间、地理位置、企业所管辖矿区的分布、运行状态(在
建、运行、关停、退役治理),生产设施还是试验设施,批复的生产周期或试验周期等。
说明企业(设施)周边1000m 范围的环境敏感目标,如居民点、饮用水源地等。
4.1.2 工艺及环保措施
4.1.2.1 工艺及运行情况
a) 在建企业(设施)简要说明工程施工进展。
b) 运行企业简要说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硬岩矿山包括采选工艺、水冶工艺、矿石及废石运输方
案等,地浸采铀矿山包括浸出工艺、井场范围等。企业运行历史,本年度运行时间以及是否发生过突发
环境事件或环境污染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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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关停企业简要说明设施的运行历史和现有设施的关停情况,本年度是否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或
环境污染事件。
d) 退役治理企业(设施)简要说明退役治理设施内容、退役治理方案以及退役治理的阶段或进程。
4.1.2.2 “三废”及环保措施
a) 在建企业(设施)简要说明建设期间“三废”的产生、处理工艺及设备情况,有废水排放的说明
废水的排放去向(有受纳水体的说明稀释倍数)。
b) 运行企业(试验设施)简要说明“三废”的主要产生节点,废气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废水处理
工艺、处理设施设备、排放去向(有受纳水体的须说明稀释倍数),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暂存方式及
设施。地浸采铀矿山还应说明地下水抽注比、地下水监测井等环保措施。
c) 关停企业简要说明关停后“三废”的主要产生节点和仍在运行的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有废水排
放的须说明废水的排放去向(有受纳水体的说明稀释倍数)。地浸采铀关停矿山应说明防治地下水污染
扩散的措施。
d) 退役治理企业(设施)简要说明仍在运行的环保措施及处理能力,以及退役治理过程中二次废
物的产生及治理措施。
4.1.3 监管部门环评批复情况及执行标准
给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情况和批准执行的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
4.1.4 环境本底水平
4.1.4.1 辐射环境本底
给出建矿(厂)前环境中主要放射性物质本底水平值。如建矿(厂)前未开展辐射环境本底调查,
提供本地区的辐射环境质量水平。
4.1.4.2 地浸采铀矿山地下水监测井本底值
给出地浸采铀矿山地下水监测井按照T/BSRS 106技术要求确定的本底值。如有年度新建采区的,
给出新建采区按照T/BSRS 106技术要求确定的监测井本底监测结果。
4.1.5 监测管理情况
4.1.5.1 简要说明年度流出物和环境管理开展情况,包括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并描述本年度流出物
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单位(自行监测还是委托监测)。
4.1.5.2 地浸采铀矿山说明本年度是否有监测井转为生产井的情况。
4.2 流出物监测
4.2.1 监测计划
给出本年度废气和废水监测计划,并说明与上一年度相比是否存在调整及其调整原因,若监测项目
及频次与环评批复和GB 23726 标准要求存在差异,则需说明其原因。
4.2.2 气态流出物监测
4.2.2.1 气态流出物监测结果
列表给出气态流出物监测结果(监测范围值、均值)等,并说明是否超过环评批复和GB 23727标准
要求的限值。
4.2.2.2 气态流出物监测结果的评价及统计分析
以年为单位,给出气态流出物排放量统计分析图(统计数据不少于5 年),并对排放量的变化趋势
进行分析。
4.2.3 液态流出物监测
4.2.3.1 液态流出物监测结果
列表给出液态流出物的监测结果(监测范围值、均值)等,并说明是否超过环评批复和GB 23727
标准要求的限值。
4.2.3.2 液态流出物监测结果评价及统计分析
以月为单位(槽式排放取月平均值),绘制本年度各排放口液态流出物放射性物质铀、镭-226 浓
度变化统计分析图,并对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价。
以年为单位,统计各排放口液态流出物中铀、镭-226、钍-230、钋-210、铅-210 的年排放量(至
少5 年),绘制统计分析图,并对其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价。
T/BSRS 130—2024
3
4.2.4 非放射性监测
列表给出非放射性因子排放监测结果,并分析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如有超标排放,说明原因及采
取的措施。
4.3 环境监测
4.3.1 监测计划
4.3.1.1 给出本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并说明与上一年度相比是否存在调整及其调整原因,若监测项目
及频次与环评批复和GB 23726 标准要求存在差异,则需说明其原因。
4.3.1.2 给出环境监测布点图。地浸采铀矿山给出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及布置图(作为附件)。
4.3.2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及评价
4.3.2.1 列表给出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范围值和平均值)。
4.3.2.2 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结果(超过本底平均值3 倍标准偏差(S)以上,地浸采铀矿山地下水监
测按照T/BSRS 105 分析是否超过本底平均值5 倍标准偏差(S))。按照年度平均值作图分析监测结
果的变化趋势。
4.3.2.3 地浸采铀矿山地下水监测给出单个监测井运行以来铀的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图(作为附件)。
4.3.3 非放射性环境监测结果及评价
4.3.3.1 列表给出非放射性环境监测结果,并说明与环境质量标准的符合性。如果有超标,说明原因
及采取的措施。
4.3.3.2 地浸采铀矿山地下水监测按照T/BSRS 105 技术规范给出一个非放射性主要特征因子(如硫
酸根)的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图。
4.4 放射性废物监测
4.4.1 监测方案
按照GB 14585 技术规定的监测要求给出放射性废物监测方案,并说明与上一年度相比是否存在调
整及其调整原因。
4.4.2 监测结果
给出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监测结果。
4.5 质量保证
说明本单位和委托监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情况。
4.6 结论
对本年度的流出物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做总结性评述,说明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监测因
子遗漏、监测频次不到位现象,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4.7 附件
提供监测方案(盖章)、委托的监测报告、委托监测单位的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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