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SRS 129-2024 铀矿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格式和内容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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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F 75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团体标准
T/BSRS 129—2024
铀矿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格式和内容
Format and content of emergency plan for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of uraniummining and milling
2024 - 12 - 11 发布2024 - 12 - 11 实施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内容和格式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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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核新疆矿业有限公司、中核内蒙矿业有限公司、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公司、中
核铀业有限公司、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虎城、郭宏伟、蒋树武、胡龙飞、吴黎武、惠浩浩、黄召、朱全政、曹英学、
胥建军、戴伯春、张家豪、郭登峰、李光辉、曾姣红、于盼、左维、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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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
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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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矿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格式和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铀矿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环境危险源分析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应急
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铀矿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3727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
HJ 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突发环境事件emergency environmental events
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
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
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
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3.2
应急预案radioactive pollution control
铀矿冶企业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
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铀矿冶企业对突发辐射环境事件采取快速反应、有序应对,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3.4
环境危险源environmental hazard
具有有毒、有害、放射性、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下可能对企业外部人群和环境造
成伤害和污染的区域、场所、岗位、装置及设施。
4 内容和格式要求
4.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应简述编制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明确为本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确保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依据本应急预案作出正确判断,确认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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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行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4.1.2 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GB23727 等,以及当
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等。
4.1.3 适用范围
应明确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生产活动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辐射和非辐射环境事件。
4.1.4 工作原则
应明确预案的基本工作原则。可参考相关政府预案中类似工作原则,或本行业应急原则,根据自身
响应特点具体制定。
4.2 企业概况
4.2.1 企业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公司的基本情况,各分公司、车间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
4.2.2 周边环境概况
简要描述周边环境概况,重点是主导风向、水系等。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教育
机构、科研单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公园的人口数量,500m 范围内的总人口数量。
4.2.3 环境敏感点
简要描述公司存在的环境敏感点,重点为5km 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地、居民点、学校、军事禁区、
军事管理区和国家相关保密区域等。
4.3 环境危险源分析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
4.3.1 放射性危险源
根据危险源评估分析的结果,简要说明本单位辐射源、铀矿冶过程中污染物质排放、放射性物质泄
漏可能出现的事故情景和事件等级。
4.3.2 危险物质
根据HJ 941 对企业存在的非放射性危险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结果,简要描述存在的危险源和事
故情景,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
4.3.3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表
根据4.3.1 和4.3.2 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表。
4.4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4.1 组织机构
阐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体系构成,并配组织机构图。应急组织机构通常由应急指挥部(日常
为应急领导小组)和若干应急响应小组构成。
4.4.2 组织职责
应急指挥部应明确岗位和相应职责,总指挥及其替代人;应急响应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
要设置应急岗位,明确相应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岗位应具体到各业务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职务。附件
中可另外给出所有应急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
4.5 应急处置
4.5.1 应急启动
应明确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向本单位应急值班负责人报告,应急值班负责人依据应
急预案事故分级始发条件表对事故或故障进行分析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小组和响应行动。
4.5.2 信息报送
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并列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卫健主管部门的应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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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电话等信息。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先电话通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两小时内填写初始报告向
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必要时向当地公安、卫健行政部门报告。
4.5.3 分级响应
针对每种可能发生的事件,制定不同的响应级别,启动不同的应急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具体给出计
划采取的应急行动或措施;明确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具体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实
际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可制定对应的现场处置行动方案或实施程序,作为应急预案的附件,
在技术上进一步细化响应行动。
4.5.4 先期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本单位应急组织及时启动后,应采取控制污染源、隔离污染场所、防止人员靠近等
措施,并根据自身能力和事故情况准备相关监测和处置方案,能够立即处置的应尽快采取处置措施防止
污染扩大,没有相关处置能力的应控制现场后,等候政府应急部门到来,配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4.5.5 指挥与协调
事件发生后,明确在不同的阶段应急指挥的权限。如在先期处置阶段,政府应急组织没有到达时,
由企业根据事件发生地及事件大小,确定相关现场指挥、总指挥人员及应急时临时指挥人员代替序列;
政府应急组织到达后,及时与政府协调,明确是否统一指挥权限及本企业相关应急组织职责。
4.5.6 信息发布
根据企业上级部门及政府等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事件信息及处置进展等内容;根据上级和政府指示
要求,按照相关流程发布事件信息内容。
4.5.7 应急终止
明确给出应急状态终止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列出应急状态终止后的相关行动。终止后的行动一般指经应急总指挥批准,进入应急总结及事故后
恢复工作,指挥各应急响应小组开展下列工作,如:
a) 查阅并整理所有应急工作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按照GB 23727 做好归档工作;
b) 评价事故造成的影响,查找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出现;
c) 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4.6 后期处置
4.6.1 善后处置
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废物处理和处置计划。
4.6.2 调查与评估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和评估工作,并评价本单位应急期间所采取的行动。落实相关事
件责任及相关人员。明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7 应急保障
4.7.1 人力资源保障
明确生产期间,相关日常值班制度和人员安排,并明确事件发生时,相关值守人员如何及时转入应
急岗位,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4.7.2 财力资源保障
明确日常应急准备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经费来源和相关制度。
4.7.3 应急物资
应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准备与响应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必需的应急物资及相关器材,包括应急办
公用品、应急通讯器材、应急处置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急后勤保障用品等,并保障物资装备的有效
性和可用性;应制定应急物资装备清单,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有效日期、存放位
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7.4 应急演练
应按照GB 23727 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应急演练频次、演练评估、总结等内容,制定应急演练程序。
应急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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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综合演练是为了检验、巩固和提高应急组织体系内各应急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同时
检查应急预案和程序的有效性而举行的演练;
b) 专项演练是为了检验、巩固和提高应急组织或应急响应人员执行某一特定应急响应技能而进
行的演练。
4.7.5 应急培训
应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使应急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的基
本内容,具有完成特定应急任务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响应能力。
4.7.6 预案和程序的修订
应明确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程序修订的具体要求,如应急组织机构相关负责人发生变化、法规标准发
生变化、应急演练结束、本单位或同行业发生事故后,需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更新。
4.8 附则
4.8.1 辐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4.8.2 非辐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4.8.3 应急物资清单。
4.8.4 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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