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SRS 121-2024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文档天下 图书评论18阅读模式

T/BSRS 121-2024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资源简介
ICS 13.280
CCS F 73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团体标准
T/BSRS 121—2024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Guidance on risk control and soil remediation effect assessment ofcontaminated soil in uranium mining areas
2024 - 09 - 09 发布2024 - 09 - 09 实施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发布

目次
前言...........................................................................................................................................................II
引言......................................................................................................................................................... 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 2
5 更新污染土壤分类............................................................................................................................................4
6 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5
7 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 7
8 提出长期监管的建议....................................................................................................................................... 8
9 编制效果评估报告............................................................................................................................................8
附录A ................................................................................................................................................................ 10
附录B ................................................................................................................................................................ 11
附录C ................................................................................................................................................................ 12
附录D ................................................................................................................................................................16
T/BSRS 121—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为指导性参考方法。
本文件由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和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组织制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
工业二三0研究所、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康晶、廉冰、王彦、陈海龙、罗恺、商照荣、顾志杰、孙宏图、王永军、田思
溶、梁家玮、张家豪、樊红波、王宏伟、胡龙飞。
T/BSRS 121—2024
III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保障人体健康,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铀矿区污染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指导铀矿区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和治理后效果评估,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铀矿区污染土壤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铀矿区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措施和治理效果
验收的程序、原则、内容等。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效果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区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和治理效果评估,其他类型放射性核素污染土壤调查可参
照执行。

T/BSRS 121—2024
1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我国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的评估,其他类型放射
性核素污染土壤调查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
准。
GB 14586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23726-2009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GB 23727-2020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
HJ 25.1 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5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169-20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8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HJ 1157 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
EJ 521 铀矿冶辐射环境质量评价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铀矿区uranium mining and metallurgy areas
铀矿区指的是铀矿建设和运行可能导致辐射环境影响的一定区域,不包括铀矿冶设施中
建构筑物和工艺设备等。
3.2
铀矿区污染土壤contaminated soil in uranium mining areas
铀矿区内,土壤中主要放射性组分浓度水平明显高于当地环境本底水平(或对照点土壤
主要放射性组分浓度水平),可能对周围环境和公众造成一定的辐射危害影响的土壤。
T/BSRS 121—2024
2
3.3
土壤环境背景值environmental background values of soil
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
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铀元素或含铀化合物的含量。
3.4
土壤污染调查水平investigation level values for soil contamination
调查水平是以开放准则为根据的一种放射性核素规定水平。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
根据照射途径和情景分析,通过模式估算得到的剂量或风险转化成的浓度水平。土壤中放射
性组分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的,场址可以开放的;超过该值的,
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
险水平。
3.5
铀矿区土壤污染导出浓度限值水平(DCGL) Derived level values for soil contamination
in uranium mining areas
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组分的残留水平超过该值的,通过照射途
径和情景分析得到的剂量值或者对人体健康风险通常存在不可接受的,应当采取补救行动。
3.6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investigation on soil contamination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铀矿区土壤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7
治理效果评估监测monitoring for assessment of treatment effect
在铀矿区土壤治理工程完成后,通过布点监测考核和评价土壤是否达到已确定的治理目
标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其他要求。
3.8
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risk control and assessment of soil treatment effects
通过资料回顾与现场勘验、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综合评估铀矿区污染土壤的风险管
控与土壤治理是否达到了治理目标或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
4 基本原则、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
4.1 基本原则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是对土壤放射性水平是否达到治理目标、
风险管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土壤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等情况进行科学、系统地评估,
并提出长期监管的建议,为铀矿区污染土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2 工作内容
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的工作内容包括:更新铀矿区污染土壤分
类、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风险管控与治理效果评估、提出长期监管建议、编制治理效果
评估报告等。
4.3 工作程序
4.3.1 更新铀矿区污染土壤分类
T/BSRS 121—2024
3
应根据铀矿区污染土壤的修复情况以及风险管控要求,以及掌握的铀矿区污染土壤的历
史厂址评估资料,对源项调查时开展的污染土壤进行更新分类,为制定效果评估布点方案提
供依据。
4.3.2 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布点方案包括效果评估的对象和范围、采样节点、采样周期和频次、布点数量和位置、
检测指标等内容,并说明上述内容确定的依据。原则上应在风险管控与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阶
段编制效果评估初步布点方案,并在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效果评估工作开展之前,根据污染
土壤分类进行迭代。
根据布点方案,制定采样计划,确定检测指标和实验室分析方法,开展现场采样与实验
室检测,明确现场和实验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4.3.3 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
根据检测结果,评估铀矿区土壤治理是否达到治理目标值或者可接受水平的剂量水平,
评估风险管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对于铀矿区土壤治理效果,可采用逐一比对和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若达到治理效
果,则根据情况提出长期监管的建议并编制治理效果评估报告,若未达到治理效果,则应开
展进行风险管控或者采取补救行动。
对于风险管控效果,若工程性能指标和土壤中主要放射性组分均达到评估标准,则可以
判断风险管控达到预期效果,可开展长期监管;若工程性能或污染物浓度指标未达到评估标
准,则判断风险管控未达到预期效果,须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优化或调整。
4.3.4 提出长期环境监管的建议
根据风险管控与治理工程实施情况与效果评估结论,提出长期监管的建议。
4.3.5 编制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汇总前述工作内容,编制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风险管控与铀矿区治理工程的
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布点与采样、检测结果分析、效果评估结论及长期监管
建议等内容。其中治理效果评估即需要对数据达到治理目标进行评述,并根据矿区的开放要
求和开放后应用情景,对在修复土壤上活动的公众和工作人员进行剂量评估。
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铀矿区土壤治理效果评估工作程序见图1。
T/BSRS 121—2024
4
图1 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程序
5 更新污染土壤分类
5.1 在历史资料回顾、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掌握铀矿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治
理工程情况,结合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空间分布、治理技术特点、治理设施布局等,
对污染土壤进行分区鉴别,并重新划分污染土壤。
5.2 更新后的污染土壤分为三类:
一类区域:根据历史判断,治理之前存在潜在污染或者已知其污染高于污染导出浓度限
值水平(DCGL)的那些区域。包括以前经过治理的场地区域;已知出现过泄漏和明显污染的
地方;以前的填埋或者处置场;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有效的工程治理后,污染程度明显降
低、污染面积明显减少。
二类区域:治理之前有潜在放射性污染或已知有污染但预计不超过DCGL的那些区域。包
括可能受污染的运输路线;水冶厂等排气筒排放点下风向区域;以前的污染控制区的周边区
域。
三类区域:根据场地使用历史和以前的辐射检测结果,那些可能高于当地放射性环境背
景值预计残留放射性水平只是DCGL的很小一部分。包括一类或二类区域的缓冲地带,以及残
留放射性水平很低但没有足够信息证明其未受影响的区域。
5.3 更新后的污染土壤调查一般包括如下信息:
1)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概况:治理起始时间、治理范围地界、治理目标、治理设施设
计参数、治理过程运行监测数据、技术调整和运行优化、治理过程中废水和废气排放数据、
添加剂添加量等情况;
T/BSRS 121—2024
5
2)关注土壤中放射性污染物浓度情况:土壤中放射性组分的初始浓度、治理过程中的
浓度变化情况等;污染土壤清挖和运输情况、治理技术去除率、放射性组分的空间分布特征
的变化,以及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等情况;
3)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关注污染土壤区域的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治理设施运
行前后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变化、土壤理化性质变化等;
4)照射途径和情景分析:结合土壤治理开放后的用途,预测开放后人员/公众活动情景,
根据不同的开放目标、人员活动特点以及治理结束后土壤中残留的放射性组分浓度,依照受
照情景开展对应的受照剂量水平估算,并与治理目标设定的剂量值进行比较分析
5.4 更新后的污染土壤可用文字、图、表等方式表达,作为确定治理效果评估范围、采样
节点、布点位置等的依据。
6 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1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布点
6.1.1 污染物清挖区域治理效果评估布点
对象为治理方案中确定的污染物清挖区域。
6.1.1.1 采样布点
污染土壤清理后遗留的清挖区域底部与侧壁,应在清理之后、回填之前进行采样。
若污染物清挖区域的侧壁采用基础围护,则宜在清理同时进行侧壁采样,或于基础围护
实施后在围护设施外边缘采样。
根据工程进度对污染物清挖区域进行分批次采样。
6.1.1.2 布点数量与位置
一般视污染分布和程度布设点位,污染物清挖区域的底部与侧壁推荐最少采样点数量见
表1。
底部采样系统布点法,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法,布点位置参见图2。
当污染物清挖区域的深度大于1m时,侧壁应当进行垂向分层采样,应考虑土层性质与污
染垂向分布特征,在污染物易富集位置设置采样点,各层采样点之前垂向距离不大于3m,具
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污染物清挖区域的底部和侧壁的样品以去除杂质后的土壤表层样为主(0cm~20cm),
不排除深层采样。
表1 污染物清挖区域的底部和侧壁推荐最少采样点数量
污染物清挖区域面积m2 底部采样点数量

侧壁采样点数量

x<100 2 4
100≤x<1000 3 5
1000≤x<1500 4 6
1500≤x<2500 5 7
2500≤x<5000 6 8
5000≤x<7500 7 9
7500≤x<12500 8 10
x>12500 网格大小不超过40m×40 m 采样点间隔不超过40 m
T/BSRS 121—2024
6
(1)底部系统布点法(2)侧壁等距离布点法
图2 污染物清挖区域的底部与侧壁布点示意图
6.1.2 土壤原位治理效果评估布点
6.1.2.1 评估对象
对象为铀矿区内经原位治理后的土壤。
6.1.2.2 布点数量与位置
原位治理的土壤可按照治理进度、治理设施设置等情况分区域采样。原位治理后的土壤
水平方向上采用系统布点法,推荐采样数量参照表1。
原位治理后的土壤垂直方向上采样深度应不小于调查评估确定的污染深度以及治理可
能造成污染物迁移的深度,根据土壤性质设置采样点,原则上垂向采样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3 m,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应结合污染土壤的污染分布、土壤性质、治理设施设置等,在放射性组分浓度水平较高
区域、治理效果薄弱区、治理范围边界处等位置增设采样点。
6.1.3 土壤开挖回填效果评估布点
6.1.3.1 评估对象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的对象为回填后的土壤堆体。
6.1.3.2 布点数量与位置
根据回填土壤的来源和特点进行采样布点。对于采用回填的治理技术,应结合回填堆体
的大小设置采样点,推荐数量参见表2。
表2 回填堆体的土壤最少采样点数量
堆体体积
m3
采样单元数量

<100 1
100~300 2
300~500 3
500~1000 4
每增加500 增加1 个
回填后的土壤一般采用系统布点法设置采样点,也可以仅在表面设置采样点。同时,根
据回填土壤的来源,也可以选择简单测量。
6.1.4 土壤治理二次污染区域布点
6.1.4.1 评估范围
T/BSRS 121—2024
7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范围应包括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污染暂存区、治理设施所在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
运输车辆临时道路、土壤或地下水待检区、废水暂存处理区、治理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的
区域、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
6.1.4.2 采样节点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应在此区域开发使用之前进行采样。
可根据工程进度对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分批次采样。
6.1.4.3 采样节点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原则上根据治理设施设置、潜在二次污染来源等资料判断布点,
也可采用系统布点设置采样点,采样点数量参照表1。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样品以去除杂质后的土壤表层样为主(0 cm~20 cm),但不排除深层
采样。
6.2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
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固化/稳定化、封顶、阻断填埋、地下水阻隔墙、可渗透反应墙等管
控措施。
6.2.1 采样周期和频次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的目的是评估工程措施是否有效,一般在工程设施完工1年内开展。
工程性能指标应按照工程实施评估周期和频次进行评估。
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土壤中天然铀浓度指标或者任何100 m2范围内土层中226Ra的平均活
度浓度,应采集4个批次的数据,宜每个季度采样一次。
6.2.2 布点数量与位置
需结合风险管控措施的布置,在风险管控范围上游、内部、下游,以及可能涉及的潜在
二次污染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可以结合铀矿区已有的地下水监测井或者矿井开展监测。
可充分利用矿区勘探、开发、污染调查评估与治理施工等阶段设置的监测井,现有监测
井须符合治理效果评估采样条件。
6.3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基坑土壤、原位治理后和回填后的土壤检测指标均为土壤中天然铀的活度浓度或者任何
100 m2范围内土层中226Ra的平均活度浓度,不排除210Pb和210Po的检测。
7 风险管控与土壤治理效果评估
7.1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
7.1.1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标准值
污染物清挖区域的土壤评估标准值为土壤调查评估、治理方案或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治理
目标值。
原位治理后土壤的评估标准值为土壤调查评估、治理方案或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治理目标
值,即土壤表层氡析出率、土壤中残留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根据受照情景后的剂量约束值。
回填后土壤的评估标准值根据治理目标给出的当地土壤环境背景值或者治理目标值。
7.1.2 土壤治理效果评估方法
1)可以采用逐一对比和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土壤治理效果评估。
T/BSRS 121—2024
8
2)当样品数量小于8个时,应将样品检测值与治理目标值逐个对比;若样品检测值低于
或等于治理目标,则认为达到治理效果;若样品检测值高于治理目标,则认为未达到治理效
果。
3)当样品数大于或等于8个时,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治理效果评估。一般采用样品均
值的95%以上的置信上限与治理目标值进行比较,当样品均值的95%置信上限小于等于治理
目标值时,且样品浓度最大值不超过治理目标值的2倍时,可以认为治理达到效果。
4)若采用逐个对比方法,当同一污染物平行样数量大于或等于4组时,可结合t检验(见
附录B)分析采样和检测过程中的误差,确定检测值与治理目标值的差异。若各样品的检测
值显著低于治理目标值或与目标值差异不显著,则认为土壤达到治理效果;若某样品的检测
结果显著高于治理目标值,则认为土壤未达到治理效果。
5)原则上,统计分析方法应在单个基坑或者单个治理区块内分别进行。
7.2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7.2.1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标准
风险管控工程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或不影响预期效果。
风险管控措施下游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应持续下降,且污染物的活度浓度水平应低于地下
水中对总放射性水平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地下水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7.2.2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方法
若工程性能指标和污染物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则判断风险管控达到预期效果,可对风
险管控措施继续开展运行和维护。
若工程性能指标和污染物指标未达到评估标准,则判断风险管控未达到预期效果,可对
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优化或修正。
8 提出长期监管的建议
8.1 开展长期环境监管的对象
当铀矿区土壤中放射性浓度达到治理目标值时,需进一步对开放后人员/公众活动情景
假定。根据不同的开放目标和人员活动的特点,依照受照情景开展对应的受照剂量水平的估
算(附录C),并与治理目标值设定时的剂量值进行比较分析。当剂量水平超过0.01 mSv/a
或者地下水浓度监测结果超过GB/T 14848时,需要开展对治理后土壤的长期监管,直至地下
水浓度监测结果达到GB/T 14848限值要求。
对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的土壤,需要持续开展一段时间的长期监管。
8.2 长期环境监测的要求
实施风险管控的区域应开展长期监测。
环境监测一般根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周期性采样和检测,也可以保留土壤深度钻井孔,
进行土壤中残留放射性活度浓度值的检测,监测井的位置应优先考虑原污染水平较高的区域
和敏感点所处位置等。
尽可能地利用区域内原有监测井。
原则上长期监管的周期为1年~2年开展一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9 编制效果评估报告
T/BSRS 121—2024
9
效果评估报告应包括风险管控与治理工程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布点
与检测、检测结果分析、效果评估结论即长期环境监管的建议等内容(见附录D)。
T/BSRS 121—2024
10
附录A
(资料性)
表A.1 更新土壤分类及信息表
土壤分类在治理效果中的作用
地理位置背景情况
历史背景和受污染情况
调查评估活动背景和污染分布情况
土层分布确定治理效果评估的采样深度
水位变化情况采样点设置
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采样点设置
污染物分布情况了解污染情况
目标污染物、治理目标明确评估指标和标准
土壤治理范围确定评估对象和范围
地下水污染分布确定评估对象和范围
治理方式及工艺制定效果评估方案
治理实施方案有无变更及变更情况制定效果评估方案
施工进度确定效果评估进度和节点
开挖和回填范围与深度采样点设置
目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节点控制
区域内监测井位置及结构判断其是否可为效果评估采样使用
二次污染排放记录及监测报告辅助资料
T/BSRS 121—2024
11
附录B
(资料性)
t 检验方法
t检验是判定给定的常数是否与变量均值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最常用的方法。
假定一组样本,样本数为n,样本均值为�

资源下载此资源下载价格为5金币立即购买,VIP免费

1.本站大部份文档均属免费,部份收费文档,经过本站分类整理,花了精力和时间,收费文档是为了网站运营成本等费用开支;
2.所有收费文档都真实可靠,为了节约成本,文档在网站前台不做预览,如果付费后,与实际文档不符合,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申请退款;
3.购买会员(或单次下载)即视为对网站的的赞助、打赏,非商业交易行为(不认同此观点请勿支付)请慎重考虑;
4.付费下载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载问题,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解决;
5.手机支付,尽量选择支付宝支付;
6.如图集或者标准不清楚,在本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和图集,希望增加资料等任何问题,可联系微信号:pdftj88解决;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5年3月12日 10:28:07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998pdf.com/54771.html
图书

T/CMRS 002-2025 无砟轨道用聚氨酯隔振垫

T/CMRS 002-2025 无砟轨道用聚氨酯隔振垫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