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080.01
CCS W 04
GB/T 44945—202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桑蚕丝与柞蚕丝的混合物
Textiles—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
Mixtures of mulberry silk and tussah silk
2024⁃11⁃28 发布2025⁃06⁃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494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益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北宝蚕丝制品有限公司、嘉兴乐豪绢丝绸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
技术监督检测院、中纺标(福建)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浙江生态纺织品禁用染化
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深圳东方逸尚服饰有限公司、中联品检(东莞)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
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冬平、蒋伟、赵玄熙、陈凤鸣、季萍、胡毓芳、杨利强、姚舜、金鸿浩、徐任仪、
王洁、张瑾晖、朱国权、凌静萍、龚澎湧。
Ⅰ
GB/T 44945—202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桑蚕丝与柞蚕丝的混合物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测定纺织产品中桑蚕丝和柞蚕丝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含有桑蚕丝和柞蚕丝的纺织产品。
注: 某些情况下,桑蚕丝无法充分溶解或柞蚕丝过度溶解,则本文件的方法不适用于该样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原理
采用硫酸溶液或氯化钙/乙醇溶液(或硝酸钙溶液)把桑蚕丝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桑蚕丝、柞蚕丝混
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分数,由差
值得出桑蚕丝的质量分数。对于含桑蚕丝、柞蚕丝的多组分产品,可按GB/T 2910 中相应方法测定蚕
丝质量分数,按本文件测定桑蚕丝质量分数,再由差值得出柞蚕丝质量分数。
5 试剂和材料
使用GB/T 2910.1 和本文件规定的试剂。如无特别规定,试剂均为分析纯。
5.1 硫酸溶液(质量分数为56%):在冷却条件下,缓慢地将1 体积质量分数98% 的浓硫酸沿玻璃棒
加入1.22 体积的水中,搅拌均匀,待溶液冷却至室温后少量多次加入水,在20 ℃条件下用密度计(6.5)
测定溶液密度为1.445 g/cm3~1.465 g/cm3,硫酸溶液浓度为56%±1%(质量分数)。
5.2 氯化钙/乙醇溶液:将110 g 无水氯化钙加入140 mL 水中并溶解,待溶解液冷却后再加入120 mL
无水乙醇。本溶液应现配现用。
5.3 硝酸钙溶液:按95 g 四水硝酸钙加入20 mL 水中进行配制。
5.4 稀硫酸溶液:将100 mL 质量分数98% 的浓硫酸慢慢加入1 000 mL 水中。
5.5 稀氨水溶液:将80 mL 质量分数25%~28% 浓氨水用水稀释至1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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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水:符合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
6 仪器设备
6.1 使用GB/T 2910.1 规定的仪器。
6.2 具塞三角烧瓶,最小容量为250 mL。
6.3 恒温水浴振荡器:能保持水浴温度25 ℃~85 ℃,温控精度为±2 ℃,振动频率50 次/min~100 次/min
可调。
6.4 显微镜:放大倍数200 以上。
6.5 密度计:密度范围1.400 g/mL~1.500 g/mL。
7 56%硫酸法
7.1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1 规定的通用程序和本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取样按附录A 执行。
将试样放进具塞三角烧瓶(6.2)中,每克试样加入100 mL 56% 硫酸溶液(5.1),盖上瓶塞,在
25 ℃±2 ℃的恒温水浴振荡器(6.3)中振荡30 min,振荡频率为50 次/min~100 次/min。
将残留物连同溶液倒入已知干质量的玻璃砂芯坩埚中,先用重力排液,再用真空抽吸排液过滤;对
不溶纤维依次用56% 硫酸溶液(5.1)、稀硫酸溶液(5.4)、水清洗,然后用稀氨水溶液(5.5)中和2 次,再
用水冲洗,每次清洗液靠重力排液后,再用真空抽吸排液。最后烘干、冷却、称重。
如染色试样中的桑蚕丝溶解不完全,可重新取样进行剥色处理(见附录B),再按上述试验步骤操
作。其中,试样经剥色后较难被溶解液润湿,可在溶解前将试样放入温水中搓洗至完全润湿,再用过滤
纸或吸水纸拧干试样后进行溶解。
用显微镜(6.4)观察试样溶解残留物,检查桑蚕丝是否完全被去除,若有残余桑蚕丝,则应重新取
样试验。
7.2 结果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 2910.1 执行,其中,丝绵中柞蚕丝的质量变化修正系数(d 值)1.01,纱
线中柞蚕丝d 值1.03。
试验结果以两份平行试样的平均值表示。若两份平行试样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大于1.0% 时,应
测试第三份试样,试验结果以三份试样的平均值表示。试验结果按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8 氯化钙/乙醇(或硝酸钙)法
8.1 试样溶解情况分析
按照GB/T 2910.1 规定的通用程序和本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取样按附录A 执行。
将试样放进具塞三角烧瓶(6.2)中,每克试样加入100 mL 氯化钙/乙醇溶液(5.2),盖上瓶塞,在
80 ℃±2 ℃的恒温水浴振荡器(6.3)中振荡30 min,振荡频率为50 次/min~100 次/min。
将残留物连同溶液倒入已知干质量的玻璃砂芯坩埚中,先用重力排液,再用真空抽吸排液过滤;对
不溶纤维进行数次清水洗涤,每次洗涤后均需真空抽吸排液。最后将坩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并称重。
当溶解液使用硝酸钙溶液(5.3),试验用水浴温度为85 ℃±2 ℃,热水洗涤数次,其他试验条件和步
骤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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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试样中的桑蚕丝溶解不完全,可重新取样进行剥色处理(见附录B),再按上述试验步骤操作。
用显微镜(6.4)观察试样溶解残留物,检查桑蚕丝是否完全被去除,若有残余桑蚕丝,则应重新取
样试验。
8.2 结果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 2910.1 执行,其中,丝绵中柞蚕丝d 值1.00,纱线中柞蚕丝d 值1.02。
试验结果以两份平行试样的平均值表示。若两份平行试样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大于1.0% 时,应
测试第三份试样,试验结果以三份试样的平均值表示。试验结果按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给出下列内容:
a) 样品名称及编号;
b) 本文件编号;
c) 使用主要仪器型号及编号;
d) 试样预处理方法;
e) 试样测试方法;
f) 任何偏离本文件的细节及异常情况的描述;
g) 样品所测桑蚕丝、柞蚕丝含量的试验结果;
h) 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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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取样方法
A.1 散纤维样品,将样品均分为8 个部分,在每一部分中采用多点法抽取各10 g 样品,分为8 组样品。
A.2 填充物(混合)样品,将一个制品均分8 个区域,在每一区域中随机抽取各10 g 样品,分为8 组
样品。
A.3 将A.1 或A.2 的每组样品充分混合后,舍弃一半,保留一半,每两个一半再组成一组新的样品,按
图 A.1 顺序重复如上操作,将最后得到一个10 g 样品均分为三份试样。
图A.1
A.4 长丝填充物(混合)样品,应避开呈空洞或不同种类纤维分布不均匀的部位,宜距边20 cm,均匀制
取3 块试样。每块试样尺寸宜为20 cm×20 cm。每块试样多次四等分按对角线取样,直至取到1 g~
2 g 试样(见图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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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2 对角线取样示意
A.5 纱线样品,在筒子纱或绞纱中截取5 cm 的纱段150 根,再均分为三份试样。
A.6 针织物样品,将针织物拆成纱线,截取5 cm 的纱段150 根,再均分为三份试样。
A.7 机织物样品,在距边 10 cm 以上,按梯形排列取 3 个试样、每个约 1 g;当组织结构较大时,应增加
样品量以能覆盖整个循环。将每个试样拆分为纱线。
A.8 混合均匀性较差的样品,应加大采样点数量,样品需充分混合后再抽取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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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剥色试验方法
B.1 取20 g 连二亚硫酸钠和10 g 无水碳酸钠加入1 L 水中,配制剥色剂。
B.2 将试样(机织试样需拆至纱线状态)加入250 mL 三角烧瓶中,再以1∶100 浴比加入剥色剂。
B.3 将三角烧瓶置于至80 ℃±2 ℃的恒温水浴振荡器中,高速振荡2 min~3 min,并随时观察试样的
褪色程度。待观察到试样的颜色迅速褪去,立即停止振荡并取出试样。
B.4 试样经水充分洗净后,放置于通风处自然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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