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清版 GB/T 44237-2024 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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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H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237—2024
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Packaging,marking,transportandstorageforadditivemanufacturing
metalpowder
2024-08-23发布2025-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和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62)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营芜湖机械厂、西安赛隆增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众远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亚洲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星尘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盘星新型合金
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宁夏钛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山东联阳航天科技
有限公司、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有研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银纳科技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
司、中航迈特增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大学、广东汉邦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
(北京)有限公司、中机新材料研究院(郑州)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安、赖运金、李鑫、莫茗焜、胡家齐、支浩、吴艳华、唐跃跃、赵文军、赵少阳、
闫飞、江杰芬、徐飞鹏、李绍辉、王娟、郑开宏、段志钢、折洁、梁博、李广兵、庆达嘎、陈欣、郝振华、黄正华、
王宇轩、范斌、李小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包装
4.1 通则
4.1.1 产品的包装应防止其在运输和贮存期间受潮、被污染。
4.1.2 同一箱、袋、罐、瓶的产品应为同一批次。特殊情况下,当存在不同批次产品装入同一箱时,应分
别进行袋/罐/瓶装,并分别注明产品牌号、批号、粒度、重量等信息。
4.1.3 单位包装件的重量及尺寸应符合相关承运部门货运规定。
4.1.4 当产品标准或订货单有特殊包装要求时,包装方式应按产品标准或订货单执行。
4.2 内包装
4.2.1 通则
4.2.1.1 对粒度小于53μm 的产品,包装时宜在惰性气体氛围中进行,如氩气填充的手套箱。
4.2.1.2 对粒度不小于53μm 的产品,可在大气环境中进行包装。特殊情况下,如对O、N、H2O 等敏
感性较高的产品,包装时宜在惰性气体氛围中进行。
4.2.2 包装袋
4.2.2.1 采用包装袋包装时,应双层真空包装,包装后不应存在漏气现象,产品包装示意图及效果图见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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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 产品采用塑料包装袋包装时,包装袋应符合GB/T10004的规定,包装量应与包装袋承重能力
相匹配。
标引序号说明:
1———热封条位置;
2———外层包装袋;
3———内层包装袋;
4———金属粉末。
图1 产品包装示意图及效果图
4.2.3 包装罐/瓶
4.2.3.1 采用包装罐/瓶包装时,包装罐/瓶材料应符合GB/T4456的规定。单罐/瓶盛装量不宜超过
容器总体积的4/5,包装量应与包装罐/瓶承重能力相匹配,产品包装罐/瓶示意图见图2。
4.2.3.2 包装时,宜在包装罐/瓶内产品顶部放置袋装干燥剂,干燥剂应封装良好,且应保证在包装、运
输、中转、贮存、拆封等过程中不会破损、散漏,且不对粉末造成污染,包装罐/瓶盖应放置泡沫软垫防止
空气、水分等进入。
4.2.3.3 瓶盖应使用防盗瓶盖,或在罐/瓶盖与罐/瓶身连接处黏贴带有“请勿打开DoNotOpen”及“撕
毁无效BreachInvalid”等字样的标签。
a) 包装罐示意图b) 包装瓶示意图
图2 包装罐/瓶示意图
4.3 外包装箱
4.3.1 包装箱可用纸质、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箱体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产品安全抵达目
的地时,箱体不产生断裂、破损等。
4.3.2 包装箱尺寸应满足产品包装的要求,防止产品窜动或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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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箱壁应衬以珍珠棉、聚乙烯塑料薄膜或中性防潮纸等材料,箱内各袋、罐、瓶之间应用珍珠棉或
聚乙烯塑料薄膜等材料进行填充、固定,防止相互碰撞。产品装箱后,其箱内四周包装材料应向上折叠
好,上面加盖1层~2层珍珠棉或聚乙烯塑料薄膜后方可加盖、封箱。
5 标志
5.1 内包装标志
装箱产品内包装容器应有独立的标签,其上应注明:
a) 供方名称或代号;
b) 产品牌号;
c) 规格;
d) 批号;
e) 净重。
5.2 外包装标志
产品的每个包装箱应有独立的箱牌或标签,其上应注明:
a) 产品牌号;
b) 规格;
c) 批号;
d) 净重;
e) 箱号。
5.3 运输标志
产品的运输标志应符合GB/T6388中的规定。
5.4 特殊标志
每个包装箱应有“放置方向”“禁止翻滚”及“堆码层数极限”等标志,应标记“防潮”“怕雨”等标志,图
形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 运输
6.1 产品运输时,应注意防潮防腐。
6.2 产品在车站、码头等中转时,应堆放在库房内。
6.3 产品在卸下时,应防止磕碰,防止包装箱损坏。
7 贮存
7.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且不应与酸、碱、腐蚀及易燃易爆、活性化学品共同存放。
7.2 产品贮存时,应配备与贮存产品数量相应的灭火消防设备。
7.3 产品应贮存在密封且防静电的容器中,防止空气中的静电作用和粉尘污染。
7.4 产品贮存场所不应进行存在电流泄漏或产生过热风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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