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SMES 371-2024 智能化超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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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Y 61
团体标准
T/CASMES 371—2024
智能化超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
Intelligent super low dew point rotary dehumidifier
2024 - 09 - 10发布2024 - 09 - 18实施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型号和基本参数 ............................................................... 2
5 基本要求 ........................................................................... 4
6 技术要求 ........................................................................... 4
7 试验方法 ........................................................................... 6
8 检验规则 ........................................................................... 8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9
T/CASMES 371—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福达除湿设备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福达除湿设备有限公司、嘉兴梦达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德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剑奇、李涛、魏国水、温向阳、徐晓春、董硕、陈婧、洪倩、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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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智能化超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智能化超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的分类、型号和基本参数,规定了其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制冷冷凝方式除湿结合多级转轮物理吸附除湿方式,露点温度≤-60℃的整体式转轮除湿机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19517—2023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 10891—1989 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94—2008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 18613—2020 中小型三项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5296—2022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JB/T 2379 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QB/T 4109—2010 组合式转轮除湿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294—2008和QB/T 4109—2010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露点温度dew point temperature
空气在水汽含量和气压都不改变的条件下,冷却到饱和时的温度,简称露点。
智能化超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 intelligent super low dew point rotary dehumidifier
除湿功能段以制冷冷凝除湿与多级转轮物理吸附除湿相结合,送风露点温度≤-60℃,送风露点及送风温度可调节,具有自动控制、故障自诊断、数字通讯、再生温度自适应功能的转轮除湿机组,简称超低露点机组。
电加热再生型 electric heating regeneration type
采用电加热形式作为转轮的再生及送风加热热源的转轮除湿机组。
蒸汽加热再生型 steam heating regeneration type
采用蒸汽结合蒸汽热交换器加热形式作为转轮的再生及送风加热热源的转轮除湿机组。
新风风量 primary air volume
在标准大气压下,转轮除湿机组每小时引入的外界空气的体积流量,单位为m3/h。
注:
体积流量含处理区域所需新风风量与二级转轮所需冷吹、再生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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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分类、型号和基本参数
分类
超低露点机组按处理模式和再生加热热媒方式分类见表1、表2。
表1 按照处理模式分类
类型 类别
按机组处理模式
全新风式除湿系统
新回风混合式除湿系统
表2 按照再生加热热媒方式分类
类型 类别
按再生加热热媒方式
电加热再生型
蒸汽加热再生型
型号
超低露点机组的型号由机组代号、处理模式、再生加热热媒代号和规格代号组成,具体表示方法如
下:
SZCH
超低露点机组代号
—
再生加热热媒代号(电:D;蒸汽:Z)
规格代号:机组送风风量(m3/h)
—
处理模式(全新风:X、新回风混合:H)
—
示例:SZCH-X-D-3000 表示采用全新风式除湿系统,电加热作为再生加热热媒,机组送风风量为3000m3/h 的超低露
点机组。
基本参数
4.3.1 电源
超低露点机组的电源采用三相额定电压380V,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5%~+10%,频率为
50Hz的交流电源或按合同约定。
4.3.2 风量
超低露点机组的风量参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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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
3 超低露点机组风量参数
单位为m3/h
设备型号
额定处理风量
机组新风风量
额定一级转轮再生风量
额定二级转轮再生风量
SZCH-□-□-500
500
≤500
1/3新风风量
100
SZCH-□-□-1000
1000
≤1000
200
SZCH-□-□-1500
1500
≤1500
300
SZCH-□-□-2000
2000
≤2000
400
SZCH-□-□-3000
3000
≤3000
300
SZCH-□-□-4000
4000
≤4000
400
SZCH-□-□-5000
5000
≤5000
500
SZCH-□-□-6000
6000
≤6000
600
SZCH-□-□-7000
7000
≤7000
700
SZCH-□-□-8000
8000
≤8000
800
SZCH-□-口-9000
9000
≤9000
900
SZCH-□-□-10000
10000
≤10000
1000
SZCH-□-□-12000
12000
≤12000
1200
SZCH-□-□-15000
15000
≤15000
1500
SZCH-□-□-18000
18000
≤18000
1800
SZCH-□-□-20000
20000
≤20000
2000
SZCH-□-□-25000
25000
≤25000
2500
SZCH-□-□-30000
30000
≤30000
3000
SZCH-□-□-35000
35000
≤35000
3500
SZCH-□-□-40000
40000
≤40000
4000
SZCH-□-□-45000
45000
≤45000
4500
SZCH-□-□-50000
50000
≤50000
5000
SZCH-□-□-55000
55000
≤55000
5500
SZCH-□-□-60000
60000
≤60000
6000
SZCH-□-□-65000
65000
≤65000
6500
注
1:□代表处理模式及再生加热热媒代号,见4.2。
注
2:额定一级、二级转轮再生风量可依据实际参数要求微调。
注
3:风量实测值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5%。
4.3.3 工况
超低露点机组工况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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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
4 超低露点机组工况
项目
干球温度
(℃)
相对湿度RH
(%)
绝对含湿量D
(g/kg)
一般环境工况
35±1
70±5
22.26≤D≤28.99
最大负载工况
40±1
75
33.98≤D≤38.52
低温工况
-15±1
≤95
0.55≤D≤0.6
注:
以上工况数据均是在标准大气压下。
5 基本要求 设计研发
5.1.1
应采用FMEA(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的方法对设计过程中易失效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判定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5.1.2
应利用专业设计软件和数字化模型工具进行工艺流程设计、配置选型、结构设计、装配模拟、结果判定。
5.1.3
具备环境工况可调的恒温恒湿实验室,应包括环境温度-15℃~50℃、环境相对湿度30%~95%的要求。
5.1.4
应利用环境模拟实验平台,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设计验证。实验数据采集后应进行评定论证。 主要材料和零部件
5.2.1
超低露点机组的材质以供应商提供的材质证明为检测依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冷凝排水装置采用δ≥1mm的不锈钢板材制作,优选0Cr18Ni9不锈钢(SUS304)板材;
b)
内部所有加热风道所用配件为耐高温材料。
5.2.2
转轮应选用阻燃无机材料,嵌固硅胶或分子筛吸附材料。
5.2.3
电机应选用符合GB 18613—2020中2级(含)以上的能效等级。
5.2.4
电子零件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
5.2.5
电加热型超低露点机组所使用的加热元器件应符合JB/T 2379的要求。
5.2.6
主要的电气元器件应具备通讯功能,预留现场总线接口。
5.2.7
其余部件符合GB/T 14294—2008中第5章的规定。 工艺装备
5.3.1
应配置定扭矩电动工具实施装配。
5.3.2
应在经水平校准过的专业工装平台实施装配。
5.3.3
应配置真空除尘设备。
5.3.4
生产实现过程应具有自动化的加工设备。
6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6.1.1 外观
超低露点机组的外观应符合GB/T 14294—2008中6.2的规定。
6.1.2 结构
超低露点机组的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应符合GB/T 14294—2008中6.1.2的规定;
b)
箱体分段长度不应超过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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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
底座有满足机组自重的强度及刚度,应设置合理的分段对接螺丝和叉车孔,以及相关的防护结构防止叉车铲运时破坏机组底板;
d)
转轮传动装置应配有弹性自张紧装置;
e)
再生加热部件距转轮端面留有≥500mm的安全距离,避免加热原件的直接热辐射损伤转轮。
6.1.3 设备标识
超低露点机组的设备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各风口、蒸汽管、冷冻水管、冷凝水管均应粘贴相应的接口标识;
b)
带电区域、接地位置、高温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及机械传动部件位置应有警示标识;
c)
其余要求应符合GB/T 10891—1989中第5章的规定。 性能要求
超低露点机组的使用工况在满足表4规定的范围内,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
5 超低露点机组性能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送风温度/℃
-10~50
送风露点DP/℃
≤-60
送风风量/(m3/h)
额定值±10%
再生风量/(m3/h)
额定值±10%
再生温度/℃
120~140
机外静压/Pa
200~1000
注
1:以上性能指标均是在标准大气压下。
注
2:特殊要求的产品应遵循双方确认的工艺设计方案执行。
6.2.1 冷凝排水
超低露点机组应具有冷凝水自排的功能,冷凝水经接水装置收集,从排水口快速排出。除接水排水装置外的任何区域及功能段,均不应有冷凝水蓄积和析出。
6.2.2 漏风率
超低露点机组内静压保持正压段700Pa,负压段-400Pa时,漏风率应≤2%。
6.2.3 箱体变形率
超低露点机组风量≥40000m³/h,机组内保持静压1000Pa条件下,箱体变形率不超过4mm/m;超低露点机组风量<40000m³/h,机组内保持静压1000Pa条件下,箱体变形率不超过3mm/m。
6.2.4 机组振动
超低露点机组振幅应≤15μm(垂直)。 噪声
超低露点机组噪声应符合GB/T 14294—2008中6.3.10的规定。 安全要求
6.4.1
超低露点机组除湿转轮应设有不少于以下六种保护措施:
——
再生温控开关保护;
——
再生温度传感器保护;
——
再生超温保护;
——
转轮停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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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再生风机过载保护;
——
转轮电机过载保护。
6.4.2
所使用的金属电加热管应符合 JB/T 2379的规定。
6.4.3
设备电气安全应符合GB 19517—2023的规定。
6.4.4
其他安全性能应符合GB/T 10891—1989中第6、8、10、12章的规定。 智能控制系统功能要求
6.5.1 自动控制功能
工作状态下能按照设置顺序自动运行的功能。
6.5.2 故障自诊断功能
机组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停机,发出报警信号;并在触摸屏显示故障信息、故障原因、故障解决方法的功能。
6.5.3 数字通讯功能
可与上位机进行数字通讯,实时显示各个工艺段参数、设备状态、报警数据,实现远程启停设备、修改设定值的功能。
6.5.4 再生温度自调节功能
可根据出风参数显示值与设定值偏差大小自动调节再生温度的功能。
7 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7.1.1
测量仪表精度要求如下:
a)
温度测量:温度计精度为±0.1℃;
b)
露点测量:露点仪精度为±2℃;
c)
压力测量:空气压差仪精度为±1Pa;
d)
振动仪:精度为±0.5μm。
7.1.2
超低露点机组性能试验装置见GB/T 14294—2008附录A。
7.1.3
试验工况应符合表4的要求。 基本要求检验
7.2.1 外观
用目测、手感的方法实施检测。
7.2.2 结构
以设计方案、设计结构图纸为依据,实施目测检测。
7.2.3 设备标识
用目测的方法实施检测。 性能要求检验
7.3.1 送风温度和送风露点
7.3.1.1
检测仪器采用高精度手持式露点仪。
7.3.1.2
试验方法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在试验工况条件下,试验超低露点机组预热运行30min后,开始送风温度和送风露点的数据采集;
b)
同时对超低露点机组人机界面所显示的机组实时运行工况进行拍照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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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每隔20min采集与取证一次,连续记录6次;
d)
超低露点机组达到送风参数稳定运行状态后的数据作为最终测试结果。
7.3.2 送风风量
按照GB/T 14294—2008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并将实验结果换算成标准空气状态下的值。
7.3.3 再生风量
按照GB/T 14294—2008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并将实验结果换算成标准空气状态下的值。
7.3.4 再生温度
依据超低露点机组运行过程中人机界面的再生温度显示值是否达到设计值要求进行判定。
7.3.5 机外静压
按照GB/T 14294—2008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3.6 冷凝排水
按照GB/T 14294—2008中7.5.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3.7 漏风率
按照GB/T 14294—2008中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3.8 箱体变形率
按照GB/T 14294—2008中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3.9 机组振动
按照GB/T 14294—2008中7.5.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噪声
按照GB/T 14294—2008中7.5.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安全性能检验
7.5.1 除湿转轮保护
对照6.4.1里采取的保护措施,在设备运行时依次试验,并查看再生加热是否卸载:
a
)调整再生温控开关设定值,使再生加热温度显示值高于再生温控开关设定值,模拟再生温控开关报警;
b
)拆除再生温度传感器接线,模拟再生温度传感器掉线故障;
c
)设定再生超温报警值,模拟再生超温报警故障;
d
)拆除转轮转动检测装置,模拟转轮停转故障;
e
)调节再生风机的热过载继电器整定值,模拟再生风机过载报警;
f
)调节转轮电机的热过载继电器整定值,模拟转轮电机过载报警。
7.5.2 金属电加热管
按照JB/T 2379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
7.5.3 电气安全性能
按照GB/T 25296—2022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
7.5.4 其他安全性能
按照GB/T 10891—1989中第6、8、10、12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智能控制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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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好系统所有的控制设备后,按照6.5的要求测试控制系统的功能:
a)
自动控制功能:测试设备启动时是否按照设置顺序启动;
b)
故障自诊断功能:测试机组发生故障时,设备是否自动停机、报警,并在触摸屏显示故障信息、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方法;
c)
数字通讯功能:测试与上位机通讯时,可实时监测机组各个工艺段参数、设备状态、报警信息等,并远程控制设备启停、修改设定值;
d)
再生温度自适应功能:试验在同一工作环境下,改变设备出风参数设定值,再生加热温度是否对应调节(降低出风参数设定值,再生加热温度增加;提高出风参数设定值,再生加热温度降低)。
8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超低露点机组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表
6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基本要求
外观
√
√
6.1.1
7.2.1
3
结构
√
√
6.1.2
7.2.2
4
设备标识
√
√
6.1.3
7.2.3
5
性能要求
送风温度
—
√
6.2
7.3.1
6
送风露点
—
√
6.2
7.3.1
7
送风风量
√
√
6.2
7.3.2
8
再生风量
√
√
6.2
7.3.3
9
再生温度
—
√
6.2
7.3.4
10
机外静压
√
√
6.2
7.3.5
11
其他要求
冷凝排水
—
√
6.2.1
7.3.6
12
漏风率
—
√
6.2.2
7.3.7
13
箱体变形量
—
√
6.2.3
7.3.8
14
机组振动
—
√
6.2.4
7.3.9
15
噪声要求
—
√
6.3
7.4
16
安全要求
√
√
6.4
7.5
17
智能控制系统功能要求
√
√
6.5
7.6
注:
“√”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 出厂检验
8.2.1
每台超低露点机组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2.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型式检验
8.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超低露点机组转场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若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时;
c)
批量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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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
产品连续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国家及省市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抽样
出厂检验应逐台检验,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抽检1台。 判定规则
8.5.1
出厂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允许进行修整、调试直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经修整、调试后仍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品。
8.5.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产品合格,若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实施专项整改后再进行全检判定。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9.1.1
每台超低露点机组应在两侧面或背面处的明显部位固定耐久性标牌,标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应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送风温度、送风相对湿度、送风风量、送风余压、输入电压、频率、相数、输入总功率);
c)
产品出厂编号;
d)
制造厂名称;
e)
生产日期。
9.1.2
超低露点机组应有标明工作状态的标志,如转轮和风机的旋向、进出风口标志、进出水口标志以及指示仪表和控制按钮等。
9.1.3
每台超低露点机组均应在操作面明显部位固定产品商标。 包装
9.2.1
超低露点机组在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干燥、清洁。
9.2.2
超低露点机组应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底板上,并具有可靠的防潮和防震措施。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3384和GB/T 6388的规定。
9.2.3
包装箱中应附有以下机组相应附带技术文件:
a)
设备外形尺寸图;
b)
电气原理图;
c)
使用说明书;
d)
合格证;
e)
保修单。 运输
超低露点机组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碰撞、挤压、抛投、雨雪淋袭。 贮存
包装后的超低露点机组应贮存在有遮盖、干燥、通风的库房或场所内。超低露点机组达到安装位置后,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雨雪淋袭。周边场合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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