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3-485-2025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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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Fujian
2025-03-06 发布2025-06-01 实施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85-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8 1 - 2 0 2 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85-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8 1 - 2 0 2 5
主编单位: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 0 2 5 年6 月1 日
2025 年福州
3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业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
科〔2020〕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
本规定;4.项目设计;5.设施设计;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 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邮编:361004),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4
厦门理工学院
宝振(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美益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柯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戴兴华王开春林清娴侯雷
兰邵华张向军李益勤张志谦
林金樽游晓毓黄黛诗林卫红
孟凡夏立新连淑斌傅海燕
吴小海曹果林晓东王亚松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谢映霞郑克白贾海峰张春洋
高小平陈耀辉肖晓萍
5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2
2. 1 术语......................................................................................2
2. 2 符号......................................................................................4
3 基本规定........................................................................................ 7
4 项目设计........................................................................................ 9
4. 1 一般规定................................................................................9
4. 2 设计计算..............................................................................10
4. 3 建筑与小区..........................................................................14
4. 4 城市道路..............................................................................16
4. 5 绿地与广场..........................................................................21
4. 6 城市水系..............................................................................23
5 设施设计......................................................................................28
5. 1 一般规定..............................................................................28
5. 2 屋顶绿化..............................................................................29
5. 3 透水铺装..............................................................................32
5. 4 植草沟..................................................................................34
5. 5 下沉式绿地..........................................................................34
5. 6 生物滞留设施......................................................................35
5. 7 雨水湿地..............................................................................36
5. 8 滞留塘..................................................................................38
5. 9 植被缓冲带..........................................................................39
5. 10 生态护岸............................................................................39
6
5. 11 其他设施............................................................................ 40
附录A 福建省各地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43
附录B 福建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公式...........................................44
附录C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52
附录D 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计算...............................................55
附录E 路缘石开口长度计算....................................................... 57
附录F 福建省各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与蒸发量参照表....... 59
附录G 植物推荐表.......................................................................61
本标准用词说明................................................................................67
引用标准名录....................................................................................68
附:条文说明..............................................................................69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Symbols.........................................................................2
2. 1 Terms.......................................................................................2
2. 2 Symbols.................................................................................. 4
3 Basic Requirements........................................................................ 7
4 Project Design ...............................................................................9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4. 2 Design Calculations..............................................................10
4. 3 Buildings and Residential Areas...........................................14
4. 4 Urban Roads ....................................................................... 16
4. 5 Green Spaces and Square..................................................... 21
4. 6 Urban Water Bodys...............................................................23
5 Facility Design..............................................................................2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8
5. 2 Green Roofs.......................................................................... 29
5. 3 Permeable Pavement.............................................................32
5. 4 Grass Swales.........................................................................34
5. 5 Sunken Green Spaces........................................................... 34
5. 6 Bioretention Facilities...........................................................35
5. 7 Rainwater Wetlands.............................................................. 36
5. 8 Detention Ponds....................................................................38
5. 9 Vegetation Buffer zones........................................................39
5. 10 Ecological Revetments....................................................... 39
5. 11 Other Facilities ..................................................................40
8
Appendix A Design Rainfall Depth to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in Fujian........................................... 43
Appendix B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s in Fujian......................... 44
Appendix C Calculation of the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52
Appendix D Calculation of Effective Volume of Rainwater Storage
Tank .......................................................................... 55
Appendix E Calculation of curb opening length ...........................57
Appendix F Reference Table for Multi-year Average Monthly
Rainfall and Evaporation in Fujian............................ 59
Appendix G Plant Recommendation Table for Sponge City.......... 61
Explanation of Wonding in This Standard..........................................6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8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9
1
1 总则
1. 0. 1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缓解城市内涝,打造宜居韧性
城市,规范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海绵城市建
设设计。
1. 0. 3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 1. 1 海绵城市sponge 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
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
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 1. 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
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2. 1. 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diffuse pollution control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在年均降雨条件下,规划或设计范围内累计全年削减的径流
污染物总量与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值。
2. 1. 4 设计降雨量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设施
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
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
2. 1. 5 雨水资源利用率utilization rate of rainwater resources
将雨水资源收集并用于道路冲洗、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
工农业生产、冷却、景观水体补水等的年雨水利用总量与年平均
降雨量之比值。
2. 1. 6 海绵城市设施facility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具有“渗、滞、蓄、净、用、排”功能的技术措施,包括屋
3
顶绿化、透水铺装、下沉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滞留塘、
雨水湿地等源头减排设施,及排水管渠、行泄通道、生态护岸等
过程控制与系统治理设施。
2. 1. 7 绿色设施green infrastructure
采用自然或人工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控制城市降雨径流的设施。
2. 1. 8 灰色设施gray infrastructure
传统的较高能耗的工程化排水设施。
2. 1. 9 屋顶绿化green roof
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
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植被层、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
屋顶。
2. 1. 10 透水铺装permeable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自身承接的降雨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
铺装结构。
2. 1. 11 植草沟grass swale
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可以截留雨水径流并入渗,或转输
雨水径流并利用植被净化的设施。包括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的
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 1. 12 下沉式绿地sunken green spaces
低于周边汇水地面,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
绿地。
2. 1. 13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facility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渗透、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
设施统称,包括雨水花园、高位花坛和生态树池等。
2. 1. 14 雨水湿地rainwater wetland
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等的联合作用净化雨水径流的
湿地。
2. 1. 15 滞留塘detention pond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下渗、净化功能
4
或可以削减径流峰值流量的景观水体,包括渗透塘、湿塘和调节
塘。
2. 1. 16 植被缓冲带vegetation buffer zone
坡度较缓的植被区,可通过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雨
水径流流速,并削减径流中的污染物。
2. 1. 17 生态护岸ecological revetment
具有生态作用和动植物栖息地功能的既有自然滨水护岸或采
取人工生态修复措施构筑的滨水护岸。
2. 1. 18 渗管(渠) infiltration pipe(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雨水功能的管或渠。
2. 2 符号
2. 2. 1 流量、水量
q —— 设计暴雨强度;
Q —— 调蓄池上游的雨水设计流量;
Qb —— 溢流口的流量;
Qdr —— 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
Qls —— 单个路缘石开口的设计流量;
Qs —— 雨水设计流量;
V —— 延时调节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
V 总—— 总调蓄容积;
V 蓄—— 海绵设施的调蓄容积;
Vn —— 调蓄层的总体积;
Vt —— 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
W —— 渗透设施的渗透量。
Wj —— 道路横断面方向上的局部下凹长度(m);
Wfd —— 处理站机房自用水量等;
Wja —— 景观水体年用水量;
5
Wjd —— 平均日补水量
Wsd —— 渗透量;
Wzd —— 日均蒸发量;
2. 2. 2 几何特征
A —— 孔口面积;
AS ——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
B —— 经单个路缘石收水的路面宽度;
F —— 汇水面积;
Fi —— 单个海绵城市设施的汇水面积;
Fn —— 调蓄层的总面积;
h —— 局部下凹深度;
hn —— 调蓄层的调蓄深度;
hy —— 场地消纳的设计降雨量;
H —— 溢流口的堰/前水头;
H0 —— 溢流口孔口前水头高度
L —— 设计路缘石开口的有效长度;
LT —— 收集全部偏沟流量所需的开口长度;
r —— 溢流口的半径;
S —— 路缘石开口间距。
2. 2. 3 时间
Dj —— 年平均运行天数
t —— 降雨历时;
ti —— 雨水调蓄池进水时间;
Td —— 设计排空时间;
ts —— 渗透时间;
tp —— 降雨过程中的排放历时。
2. 2. 4 计算系数及其他
C —— 年径流污染总控制率;
Ci —— 各类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6
iL —— 道路纵坡;
ix —— 道路横坡;
ij —— 局部当量横坡;
J —— 水力坡降;
K —— 土壤渗透系数;
m —— 堰流出流流量系数;
n —— 曼宁系数;
n0 —— 系统原截流倍数;
n1 —— 调蓄池建成运行后系统的截流倍数;
nA —— 流量系数;
Pn —— 调蓄设施孔隙率;
α —— 脱过系数;
αz —— 综合安全系数;
β —— 安全系数;
η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ψ —— 径流系数;
ψi —— 汇水面上第i 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Ψc —— 雨量径流系数;
ψm —— 流量径流系数;
μ —— 孔口出流流量系数。
7
3 基本规定
3. 0. 1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发挥自然地形地貌对雨水径流的积
存、渗透和净化作用,以源头减排为重点,结合过程控制、系统
治理,形成完善的雨水综合管控体系。
3. 0. 2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指标
要求。
3. 0. 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城
市道路、广场项目不应低于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
域规定的下限值,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宜低于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的下限值;新建绿地项目不应低于90%,
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宜低于90%。
3. 0. 4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要求;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城
市道路、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低于70%;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小
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低于40%。
3. 0. 5 雨水资源利用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雨水资源利用率要求;
8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
项目不宜小于3%,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小于10%。
9
4 项目设计
4. 1 一般规定
4. 1. 1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结合项
目所在区域的地理特征、周边条件、总平面布局,合理选择技术
措施并确定各项海绵城市设施规模。
4. 1. 2 雨水径流应经过海绵城市设施的调蓄或净化后与市政排
水设施衔接。
4. 1. 3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合理利用洼地、水系、绿地作为滞蓄
空间。
4. 1. 4 海绵城市建设平面布局设计应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内原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基
础上宜保留和利用;
2 不得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体的竖向关系,维持原有水文
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防涝安全。
4. 1. 5 海绵城市建设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利于雨水通过地面径流汇入设施;
2 应满足防涝系统的需求,并应与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有效衔
接;
3 当汇流距离较远或仅凭竖向无法保证有效汇流时,宜通过
植草沟、线性排水沟等导流设施将地表径流导流至海绵城市设施;
4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
和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
10
4. 1. 6 海绵城市设施不应对建筑、绿地、道路的安全和功能造成
影响,利用城市水体、城市绿地和不与地下室相连的下沉式广场
等空间作为调蓄空间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4. 1. 7 适宜下渗区域宜根据汇水面积、地形、土壤地质条件等因
素设置就地入渗措施,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不应设置渗透设施。
4. 1. 8 项目接入市政排水管渠的雨水检查井或接入受纳水体的
出水口处,宜预留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条件。
4. 1. 9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与项目总平面、竖向、园林、建筑、
给排水、结构、道路、经济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实
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4. 2 设计计算
4. 2. 1 设计降雨量应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和当地降雨资料确定。当地无上位规划时,福建省各地市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宜按本标准附录A 取值。
4. 2. 2 福建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公式宜按本标准附录B 确定。
4. 2. 3 当汇水面积不超过2km2 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
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 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
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
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Q qψ F s m (4.2.3)
式中:Qs —— 雨水设计流量(L/s);
q —— 设计暴雨强度[L/(hm2·s)];
Ψm —— 流量径流系数;
F —— 汇水面积(hm2)。
4. 2. 4 流量径流系数宜按本标准表4.2.4 的规定取值,汇水面积
的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11
表4.2.4 流量径流系数
下垫面种类
流量径流系数
ψm
屋面
屋顶绿化(基质层厚度≥300mm) 0.40
屋顶绿化(基质层厚度<300mm) 0.55
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面、沥青屋面0.85~0.95
铺石子的平屋面0.80
硬质坡屋面1.00
铺装路面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0.85~0.95
大块石铺砌路面及广场0.55~0.65
沥青表面处理的碎石路面及广场0.55~0.65
级配碎石路面0.40~0.50
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及广场0.35~0.40
非铺砌的土路面0.25~0.35
透水铺装地面(非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35
透水铺装地面(非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45
透水铺装地面(植草,透水厚度≥300mm) 0.15
透水铺装地面(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25
绿地
无地下建筑绿地0.10~0.20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25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40
水面水面1.00
4. 2. 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按本标准附录C 计算。
4. 2. 6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年固体悬浮物(SS)总量去除率
计算,可按下式计算:
F
F C
C i i (4.2.6)
式中:C —— 年径流污染总控制率;
η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12
Ci —— 各类海绵城市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应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数据时可按表4.2.6 取值;
Fi —— 单个海绵城市设施的汇水面积(hm2)。
注:计算C 值时,对于雨水罐、蓄水池这类并非直接以汇水面方式承接降雨的海绵城市设
施,应按其等效汇水面(即降雨在集蓄进入雨水罐或蓄水池之前所对应的汇水面)计算。
但该等效汇水面与其他海绵城市设施汇水面不得重复计算。
表4.2.6 各类海绵城市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海绵城市设施SS 去除率(%)
透水砖铺装80~95
透水水泥混凝土80~90
透水沥青混凝土80~90
屋顶绿化70~80
下沉式绿地70~80
雨水花园85~95
高位花坛80~90
生态树池70~80
植草沟1 35~90
滞留塘50~80
雨水湿地50~80
植被缓冲带50~75
蓄水池80~90
雨水桶(罐) 80~90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40~60
截污型雨水口50~70
渗管(渠)2 35~70
注:1 转输型植草沟取低值,转输兼入渗型植草沟取高值。
2 开孔式渗透管取低值,开孔率越高取值越大,软式渗透管取高值。
3 对于本表未列出的海绵城市设施,其SS 去除率可参照采用本表中与之构造、功能
类似的海绵城市设施的数值。
4. 2. 7 用地面积大于2hm2 的项目,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计算
13
校核。
4. 2. 8 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宜按本标准附录D 计算。
4. 2. 9 溢流式雨水口水力特征可分为堰流和孔口出流,其过流能
力计算应综合考虑水利特征和安全超高等因素;
1 堰流出流可按下式计算:
2
3
Qb 2πrm 2gH (4.2.9-1)
式中:Qb —— 溢流口的流量(m3/s);
m —— 堰流出流流量系数,取值范围为320~385;
r —— 溢流口的半径(m);
H —— 溢流口堰前水头,根据产品参数或经验取值(m)。
2 孔口出流可按下式计算:
b 0 Q μA 2gH (4.2.9-2)
式中:μ —— 孔口出流流量系数,取值范围0.60~0.62;
A —— 孔口面积(m2);
H0 —— 溢流口孔口前水头高度,根据产品参数或经验
取值(m)。
4. 2. 10 道路路缘石开口长度应根据路面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
路缘石开口间距、道路纵坡和横坡等参数计算确定,路缘石开口
长度宜按本标准附录E 计算。
4. 2. 11 对于有下渗功能的海绵城市设施,明确渗透时间要求的,
应计算其渗透时间。渗透设施的下渗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s z s t W / α KJA (4.2.11)
式中:ts —— 渗透时间(s);
W —— 渗透设施的渗透量(m3);
αz —— 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0.5~0.6;
K —— 土壤渗透系数(m/s);
J —— 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0;
14
AS ——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m2),指水体常水
位水面面积及常水位以下侧面渗水面积之和。
4. 2. 12 当进行雨水收集回用和利用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利
用时应进行水量平衡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收集回用时,水量平衡分析应包括雨水来水量、初期
雨水弃流量、回用水量、补水量和排放量;
2 利用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利用时,水量平衡分析应包
括雨水来水量、初期雨水弃流量、回用水量、渗透量、蒸发量、
补水量和排放量。
4. 2. 13 景观水体的平均日补水量和年用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jd=Wzd+Wsd+Wfd (4.2.13-1)
Wja=Wjd×Dj (4.2.13-2)
式中:Wjd —— 平均日补水量(m3/d);
Wzd —— 日均蒸发量(m3/d),根据当地水面日均蒸发量
厚度乘以水面面积计算,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
F 取值;
Wsd —— 渗透量(m3/d),为水体渗透面积与入渗速率的
乘积;
Wfd —— 处理站机房自用水量等(m3/d);
Wja —— 景观水体年用水量(m3/a);
Dj —— 年平均运行天数(d/a)。
4. 3 建筑与小区
4. 3. 1 总图设计应包含下垫面空间分布、地下室范围、覆土厚度、
高程关系设计、管线综合等内容。
4. 3. 2 竖向设计应根据平面布局的基本条件确定,使雨水从不透
水路面或屋面排至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5
1 新建小区应进行场地标高控制,场地的设计标高宜高于周
边道路最低路段标高0.2m 以上;
2 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小区道路,小区道路标高应高于
道路周边绿地;
3 场地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绿地应结合坡度等高线,
分块设计不同标高的绿地;
4 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处地面构筑物的敞口部位
应高于周边设计地坪0.3m 以上,并应采取防止被雨水倒灌的措施;
5 室外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
应采取土建措施禁止防洪水位以下的客水进入此区域。
4. 3. 3 汇水分区应根据场地的竖向、雨水管网布置及雨水径流进
行划分,汇水分区数量不应小于衔接市政管网的雨水排出口数量
之和。
4. 3. 4 屋面雨水应优先断接到建筑周边绿色设施或通过植草沟、
雨水管渠转输到绿色设施。
4. 3. 5 多层建筑和建筑裙房宜采用屋顶绿化,沿海地区采用屋顶
绿化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4. 3. 6 民用建筑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和广场庭院等符
合透水要求的地区宜优先采用透水路面,其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
50%;工业建筑中无污染区域的人行道宜采用透水路面。
4. 3. 7 场地、道路雨水应通过设置平路缘石或路缘石开口接入周
边海绵城市设施。
4. 3. 8 地下空间应适度开发利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控制地下空间占地面积;
2 应留足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所需的调蓄空间;
3 地下空间顶板覆土厚度应满足海绵城市设施布置要求,地
下室顶板上部设置透水铺装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6m,设置生物
滞留设施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1.5m。
4. 3. 9 合理利用雨水,收集回用于场地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
16
车、景观水体补水等。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安全可靠,设置自动
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减少人工维护。
4. 3. 10 建筑与小区设置的景观水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景观水体宜兼具雨水调蓄功能;
2 对进入室外景观水体的雨水宜利用绿色设施削减径流污
染;
3 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并利用水生动、
植物保障室外景观水体水质。
4. 3. 11 既有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应解决积水、雨污混接、排水
不畅等问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结合现状条件通过优化竖向设计解决地块积水和内涝
问题,不宜进行大范围调整,必要时可增设排水设施;
2 排水体制在满足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位于分流制排水系统
的合流制用地,应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存在雨污混接的,应优先
开展雨污混接改造;
3 既有在地下室顶板和屋面上方进行海绵城市改造时,应对
原结构进行鉴定,无法满足荷载要求时应进行加固。
4. 4 城市道路
4. 4. 1 城市道路设计应根据规划要求,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
提下,采用有利于雨水径流分散控制的总体布局和竖向设计。
4. 4. 2 新建城市道路设计应以削减地表径流和控制面源污染为
目标。既有城市道路的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结合道路改造、景观
提升等工程,解决道路积水和径流污染问题。
4. 4. 3 城市道路的总体布局和竖向设计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
间、道路纵坡和标准断面、雨水系统布局及道路下垫面等,充分
利用既有条件合理确定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7
1 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
转输,经截污等处理后排入海绵城市设施内;
2 高架道路和立交桥下绿化带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延时调
节装置或雨水回用设施,路面雨水宜有组织地收集后接入海绵城
市设施净化后排放,经处理后可用于绿化灌溉;
3 下穿立交道路的地面径流不具备自流条件时,应设排水泵
站排除,并宜采用强排和调蓄相结合的方式;下穿立交路段应设
置醒目的水位警示与导行标识;
4 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应与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
设施有效衔接;
5 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径流下渗破坏车行道路面、路基
强度和稳定性;
6 应与相关附属设施协调,且不应影响地下管线及构造物的
安全。
4. 4. 4 城市道路设计可采用立缘石开口、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
透水路面、延时调节装置、雨水调蓄设施、植被缓冲带、环保雨
水口等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道路纵坡合理确定立缘石开口及雨水口布置,当道
路纵坡介于2%和3%之间时,可在中下游缓坡段加密立缘石开口
和溢流式雨水口集中收水;当道路纵坡大于3%时,宜采用环保
雨水口排放路面雨水径流;
2 绿地宜低于周边道路标高0.1m~0.3m;
3 在城市道路相对低洼路段,应加密立缘石开口及溢流口,
并在车行道处增设环保雨水口,其具体布置应根据纵坡长度、坡
度大小及汇水面积经计算确定;
4 符合透水地质要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人行道、自行车道、
步行街、停车场应采用透水路面,且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70%,
透水路面应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
18
5 道路分隔带内宜根据地势和景观绿化方案设置生物滞留
设施,下沉式绿地率不宜小于50%。
4. 4. 5 人行道及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透水路面;
2 宜采用生态树池;
3 横坡应坡向海绵城市设施。
4. 4. 6 不同路面结构交接带及道路外侧宜设置绿化带,绿化带中
宜设置海绵城市设施。
4. 4. 7 城市道路红线外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绿地设计标高宜低于人行道,并宜结合周边地块设置生物
滞留设施和植草沟等,控制径流污染;污染严重的道路径流在进
入绿地前,应利用沉淀、初期雨水弃流等方式进行处理,弃流的
初期雨水接入污水系统应设有水封;
2 当绿地设计标高高于人行道时,可在绿地下设置浅层蓄渗、
延时调节装置等,控制人行道和绿地的雨水径流。
4. 4. 8 城市道路濒临河道时,路面径流宜通过地表漫流或雨水管
渠等就近排入河道,并应在道路与河道之间设置植被缓冲带、生
态护岸等措施,控制径流量、径流污染和径流峰值。
4. 4. 9 城市道路濒临山体时,应在挖方边坡或填方边坡坡脚外设
置边沟汇集和排泄降落在坡面上的径流雨水。
4. 4. 10 应结合海绵城市设施设计道路排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雨水口宜采用有净化功能的环保雨水口;
2 应根据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土基渗透系数和地下水位埋深
选择设置穿孔排水管;
3 市政道路沿线可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4 道路雨水应依据径流规划就近引入雨水生态塘或人工湿
地,进行处理或储存。
4. 4. 11 道路分隔带内生物滞留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9
1 宽度大于2m 的机非、人非绿化分隔带,宜设置生物滞留
设施;
2 道路分隔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宽度应根
据道路分隔带宽度确定,每段长度应根据服务道路的径流控制要
求确定;
3 生物滞留设施宜避开行道树土球范围设置;
4 立缘石应设置开口,开孔形式或间断布置,应保证雨水径
流能够通过立缘石流入绿化带,其尺寸和距离应根据汇水量计算
确定,并应设置消能、净化等设施。开口下缘应与路面平接或降
低20~50mm,并应与道路汇水面和下游设施平顺衔接。
4. 4. 12 高架道路下绿化带内设置的生物滞留设施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高架桥下绿化带外侧宜保留高势绿地,内侧结合景观局部
下凹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带宽度宜大于2.5m;
2 高架桥排水立管宜经消能处理后排入生物滞留设施;
3 当生物滞留设施设于桥台处时,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
径流下渗导致桥台结构受损。
4. 4. 13 城镇易涝区域可选取部分道路作为超标雨水的行泄通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取排水管渠下游的道路,不应选取城市交通主干道、
人口密集区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道路;
2 应和周边用地竖向规划、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等情况相协
调;
3 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管渠或调蓄设施,设计最大允许退
水时间不应大于12h,并应根据实际需要缩短;
4 达到设计最大积水深度时,应保证周边居民住宅和工商业
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
5 应设置行车导向标识、水位监控系统和警示标识;
6 行泄通道排入水体前应设置隔离栅;
20
7 应采用数学模型校核积水深度和积水时间。
4. 4. 14 当道路表面积水超过路缘石,延伸至道路两侧的人行道、
绿地、建筑物或围墙时,其过水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过水断面沿道路纵向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其变化情况分段
计算;
2 当过水断面变化过于复杂时应遵循保守原则估算断面的
过水能力;
3 对于每个过水断面,其位于道路两侧的边界,应选取离道
路中心最近的建筑物或围墙;
4 每个复合过水断面应细分为矩形、三角形和梯形等标准断
面,分别按曼宁公式计算后确定。相邻过水断面之间的分界线不
应纳入湿周的计算中。
4. 4. 15 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等区域宜设置环保雨水口,其雨
水口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
4. 4. 16 在易发生积水的路段,可利用道路周边公共用地空间建
设调蓄设施。
4. 4. 17 郊区公路经过或穿越水源保护区,应在公路两侧或排水
系统下游修建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
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防止污染雨水与事故情况下泄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进入水源保护地的功能;
2 可采用开敞式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200m3;
3 便于养护和检修。
4. 4. 18 工业区、加油站等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道路应设置初期
雨水弃流设施,雨水口应设置为环保型雨水口。
4. 4. 19 道路纵向坡度大于1%时,道路绿化带的生物滞留设施
内应设置挡水堰等设施以减缓流速,有效提高绿地雨水收集的调
蓄容积,并应与植物种植和景观相协调。
4. 4. 20 对于先于地块开发的道路建设,宜预留相应规模的绿地
21
用于雨水末端控制设施用地。当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不足,不能实
现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要求时,应综合考虑道路红线内外用地
布局与竖向,综合达到道路及周边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
4. 5 绿地与广场
4. 5. 1 绿地与广场应按照上位规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及规
模,其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因绿地地下空间利用导致渗、滞、蓄的条件发生改变,应
采取相应的措施;
2 消纳自身以外区域雨水径流的绿地与广场,应明确汇水范
围、水量、水质、雨水排入方式、位置及关键控制点标高等,并
制定相应的雨水蓄存和污染控制措施;
3 具有一定水体面积的绿地或广场宜采取措施使水体可调
蓄雨水,并优先利用雨水进行绿地灌溉、道路冲洗及景观补水;
4 应严格保护历史名园、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历史遗存,
历史名园、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内不接纳客水。
4. 5. 2 绿地与广场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滞留、转输、收集、蓄
存与安全排放。场地设计结合汇水区划分,利用地形组织雨水自
然汇集,雨水溢流设施宜设置在汇水区下游或高程低点,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应以平面布局和控制高程为依据,营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
纳的地形,并应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有利于相邻用地的排水;
2 应最大限度地保持利用现有场地内的湖、渠和地形等自然
条件收集、调蓄雨水,充分利用雨水资源;
3 应保持地形稳定性、安全性,并做好坡面雨水径流的引导
转输。不应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深挖高填,坡度在25°以上的
坡地,应设置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破坏,保障人员安全;
22
4 宜保证广场和绿地具有一定的高差,便于组织雨水径流汇
入绿地。
4. 5. 3 绿地以外区域的雨水径流进入绿地前,应评估绿地的雨水
消纳能力;并对雨水径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绿
地自身功能。
4. 5. 4 山体类绿地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加强裸露山体绿化及植物的栽植,对生态敏感区应强化生
态的修复和恢复;
2 根据山体地形特点对雨水进行层层拦蓄、合理存蓄,降低
雨水径流速度,增加雨水渗透量;
3 结合山体末端地形或周边低洼地带等集中汇水区域,设置
渗透塘收集雨水,增加雨水渗透量;
4 宜在山脚处设置截洪沟,结合地形起伏设置雨水拦蓄设施、
护坡和水土保持设施,并在立体绿化周围设置缓冲地带。
4. 5. 5 高差较大的陡坡绿地,宜采用阶梯绿地、微地形等方式,
增加对雨水径流的调蓄能力。
4. 5. 6 广场和周边区域的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
经截污等处理后,根据场地周边条件,选择适宜的海绵城市设施
进行消纳和滞蓄,必要时可增设线性排水沟。
4. 5. 7 绿地可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透水铺
装、生态树池、滞留塘、雨水湿地和植被缓冲带等设施,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竖向应与周边地面高程、管渠系统相衔接,使雨水可通过
重力流入或排出设施;
2 应与绿地要素统筹设计,打造连续的微地形空间和植被群
落,在满足径流体积控制的同时,营造良好的景观效果;
3 下沉式绿地、滞留塘、雨水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应对进
出水通道、调蓄空间、土壤介质、溢流口、导排层等进行设计,
23
并保证暴雨时雨水可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
标雨水排放系统相衔接。
4. 5. 8 广场可采用透水铺装、生态树池、线性渗透沟和旱、湿两
宜的下沉式广场等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广场有水景需求时,宜结合雨水调蓄设施共同设计;
2 当广场内设置绿地时,应在绿地内开展地形设计,设置植
草沟、生物滞留带等设施,并使硬化铺装坡向绿地;
3 当广场位于地下空间上方时,设施应做防渗处理及导排层;
4 当广场位于城市易涝点,宜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采取
绿灰蓝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计算调蓄容积,协助消纳周边雨水;
5 当广场为旱、湿两宜的下沉式空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4. 5. 9 新建、扩建绿地与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
50%,改建绿地与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40%。
4. 5. 10 新建、扩建绿地的土壤渗透系数不应低于5×10-6m/s,改
建绿地的土壤渗透能力不应低于3×10-6m/s。
4. 6 城市水系
4. 6. 1 城市水系应尊重区域内自然生态本底,通过截污、疏拓、
水系连通、径流污染治理、岸线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工程措施,
提升城市水系的雨洪调蓄、水环境自净、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促
进生态良性循环。
4. 6. 2 城市水系应统筹防洪排涝、雨洪调蓄、生态涵养、景观提
升、滨水空间等综合性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河道应充分利用蓝线和滨水绿化带之间的滞蓄空间,
合理布局雨水行泄通道和滞蓄空间,形成坡向水体的雨水径流行
泄通道,结合防洪和排水防涝等相关规划,确定河湖调蓄水位,
并应与雨水管渠设施、排涝除险设施和下游水系相衔接;
24
2 城市河道应通过水系沟道水面、绿道将蜿蜒曲折的河道、
浅滩、深潭划分为不同风格的生境环境,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功能
的同时,与周边环境协调,提升景观环境;
3 城市河道应制定汛期与非汛期运行管理机制,暴雨前应预
先降低内河水位,暴雨后应尽快恢复至低水位状态;
4 当城市河道滨水绿地宽度在8m 以上时,应有50%沿河绿
地低于涝水位,形成沿河滞洪区域,非洪涝时期作为绿地使用;
5 城市水体之间可设置连通渠道以提高综合调蓄的能力。连
通渠道的走向、断面尺寸应根据渠道的功能,结合经过地区的用
地布局,分析各种功能的需求,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6 城市水系调蓄设施应明确调度运行方式,并设置水位、水
量和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及自动化调度系统。
4. 6. 3 城市水系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其功能定位、地形地貌、周
边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排水防涝、防洪和水系规划、
景观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针对建设目标,明确需要治理对象的规模和分布,选择
适宜的治理技术,确定设施的内容和规模,结合场地现状,因地
制宜进行布置;
2 在陆域缓冲带布置海绵城市设施时,宜考虑防汛通道、慢
行道、游步道、休憩广场、亲水平台等功能设施的布置要求,使
水流在场地内流动顺畅。调蓄和净化等海绵城市设施应重点布置
在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和雨水排放口附近;
3 应考虑河道的蜿蜒特性,在满足相关规划情况下,宜依据
现有河势走向,保留和恢复河道的自然弯曲形态,控制截弯取直;
4 原位净化设施的布置,应根据水体的污染物削减需求,结
合景观构建要求,重点布设在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
5 海绵城市设施的布置,应保证河湖行洪排涝、输水、通航
等基本功能不受影响。河湖水体的调蓄规模和调蓄水位确定后,
25
对填占调蓄库容的涉水构筑物必须经过排水防涝影响论证后方可
建设。
4. 6. 4 城市水系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解析河道建设范围内和周边地块的地形特点,雨水宜自
流进出海绵城市设施和陆域缓冲带。调蓄池中储存的初期雨水径
流或者溢流污水可通过提升,进行净化后回用或排放;
2 通过植物配置,从水体到陆域形成以沉水、浮叶、挺水和
陆生植物为一体的全系列或半系列滨河植物带。
4. 6. 5 城市水系断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河道断面应满足行洪排涝、引排水、航运等基本功能;
2 水体应在满足规划断面基础上,结合水生动植物生境构建
要求,开展竖向断面设计,包括矩形、梯形和复式断面形式等,
可通过设置不同坡比、平台高度和宽度、人工岛、河底深潭浅滩
等,形成多样化的断面形式;
3 应结合河岸生态景观,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通过地形
改造适当布置湿地、岛屿、浅滩、林荫、鱼礁等为生物提供不同
的生境;
4 应采用生态的材料,以利于水生植物的生长和水下生态系
统的营造;
5 在土壤渗性能差、地下水位高、地形较陡的地区,选用渗
透设施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次生
灾害的发生;
6 常水位以下水深宜0.5m~2m,有条件时利用竖向高差形
成循环,利用喷泉、瀑布、跌水等,营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景观;
7 对于纵坡较大的河道,可设置堰以维持基本水深要求。
4. 6. 6 城市水系排口衔接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排放口标高应设置在常水位以上,特殊情况下可在满
足水头线高于设计水位的条件下,设计为淹没式出流;
26
2 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现有污水排放口应采取封堵、截
留等相应措施,禁止污水直排入河;
3 现有排口整治设计中,应结合汇水范围内的海绵措施,根
据不同排水体制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截污调蓄设施、截污管涵
等工程措施,并应进行水质监测,且不应超过受纳水体水质管理
目标。
4. 6. 7 城市水系岸线平面及生态护岸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江河、湖泊、港渠的岸线平面曲线应具有自然性与生态性;
2 城市水系应根据河道的防洪除滞、航运、引排水、连通、
生态等功能要求,结合水体的水文特征、周边地块的开发类型、
可利用空间、断面形式和景观需求等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生
态护岸。
4. 6. 8 城市水系生态岸线的恢复和保护,应满足相关规划的蓝线
绿线管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背水侧空间,除特殊要求外,设施应符合城市绿地相关
规定;滨水带步行道与慢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滨水带接纳相邻
城市道路等不透水区域的径流雨水时,应设计为植被缓冲带,以
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
2 堤顶空间,在保证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堤顶道路应参照城
市道路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堤顶道路两侧应设置路肩并种植
绿植,路肩宽度不宜小于1m;应避免路面雨水漫流冲刷河道边坡;
3 堤坡空间,应优先采用自然土坡,防护应尽量采用可植生
的形式;堤坡坡面植物选择固坡、护坡效果好的乡土植物;堤坡
坡面应满足地被覆盖率不小于95%;
4 滩地空间,应优先选择坑、塘、湖等低洼区域进行雨水调
蓄、消减径流;滩地植被种植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
5 水陆过渡空间,在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水边护岸
宜选用生态护岸形式,维持河流的横向连通性,生态护岸率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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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90%;用地空间条件允许的尽量拉缓边坡(缓于1:5),应
全部采用灌木为主的植物生态护岸。
4. 6. 9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应注意自然修复和生态工程修复相结
合,营造水生动植物良好稳定的生境。
4. 6. 10 城市水系水体净化可采取曝气增氧、雨水湿地、生态浮
床、生物接触氧化等技术,并应充分论证对环境的影响,避免产
生二次污染或生态风险。
28
5 设施设计
5. 1 一般规定
5. 1. 1 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根据控制目标,结合场
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设施及其组合。
5. 1. 2 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工程投资、后期运行维护
管理等因素后确定。
5. 1. 3 设计参数应根据汇水面特点、设施的构造和材料以及水文
地质条件等合理确定,有条件的项目和设施应通过实测确定。
5. 1. 4 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建筑基础、道路路基等的安全性构成
影响,雨水入渗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
层小于1m 及距离建筑基础、道路路基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
域,应采取防渗措施。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 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 膨胀土、高含盐土和黏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5. 1. 5 生物滞留设施应具备良好的滞水能力和径流污染去除效
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物滞留设施中的植物宜采用根系发达的本土耐淹耐旱
植物;
2 绿化植物以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
5. 1. 6 海绵城市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海绵城市设施规模应根据控制目标和设施在具体应用中
发挥的主要功能,选择容积法、流量法或水量平衡法等方法通过
29
计算确定;同时具有径流总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和径流峰值控
制的设施,应运用以上方法根据单一目标分别计算,并选择其中
较大的规模作为设计规模;
2 宜利用现有低洼地、水系、绿地、广场和道路等设施,遵
循“绿色优先、绿灰结合”的原则,应发挥绿色设施滞峰、错峰、
削峰等作用;
3 海绵城市设施布局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应与竖向、绿
化、景观、建筑相协调;
4 根据规划管控要求定位并注明其规模,用于滞蓄雨水的水
体、凹地、绿地、水池等设施应有液位标高及做法。
5. 1. 7 海绵城市设施内的植物品种选择宜按本标准附录G 选取,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优先选择本地优势植物,以及寿命长、抗逆性强、低维
护的植物种类,应避免多毛、多果、多流胶、多病虫害的植物;
2 在土壤渗透性差、坡地等场地条件下,应选择耐水湿、耐
寒、抗冲刷或耐干旱瘠薄的植物种类;
3 与道路、广场交接的海绵城市设施,应选择根系发达、覆
盖度高的植物种类,且所选植被的根系不得对基础构造层的安全
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
4 与水体交接的海绵城市设施应根据场地条件,选择既耐旱
又耐水湿的植物;
5 植物的种植形式宜选择自然多层次混合植物群落为主体。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复层配置种植面积,避免大面积使用单一
植物的配置形式。
5. 2 屋顶绿化
5. 2. 1 屋顶绿化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和现行地方标准《福
30
建省屋顶绿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303 的有关规定。
5. 2. 2 屋顶绿化绝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和保护层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和《地
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的有关规定。
5. 2. 3 屋顶绿化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分为花园式、菜园式、简单式
和容器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花园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3.0kN/m2,可种植乔灌木、
地被植物;种植土宜选用无机种植土、改良土壤或田园土,种植
土厚度宜为300mm~600mm,当种植乔木时,可局部加厚种植土;
2 简单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1.0kN/m2,可种植地被植物、
低矮灌木,种植土宜选择轻量化改良土壤或无机种植土,种植土
厚度宜为100mm~300mm;
3 容器式应在移动组合的容器、模块中种植植物,种植土宜
选用轻量化的改良土或无机种植土,种植土厚度宜为
100mm~300mm;
4 菜园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2.0kN/m2,以种植蔬菜、瓜
果为主,可兼顾种植适当的园林植物;种植土宜选用田园土或腐
殖土,种植土厚度宜大于等于200mm。
5. 2. 4 屋顶绿化仅用于综合径流系数的计算,结构内的空隙容积
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系数取值应根据覆土厚度、种植土
类型和屋顶绿化铺装、种植形式计算,并应核减屋顶绿化中园路
和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的非绿化部位。
5. 2. 5 屋顶绿化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设置至少一道具有耐根穿
刺性能的防水材料;
2 采用不少于两道防水设防,上道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两
道防水层相邻铺设,且防水层的材料相容;
3 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具有耐霉菌腐蚀功能,改性沥青
类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含有化学阻根剂;
31
4 耐根穿刺防水层上方设保护层,当采用水泥砂浆和细石混
凝土做保护层时,保护层下方铺设隔离层;
5 既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时,在其上增加一层耐根穿刺
防水层;既有防水层无防水能力时,进行拆除;
6 普通防水层一道防水设防的最小厚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的有关规定。
5. 2. 6 屋面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应高出种植土250mm;地下建筑
顶板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应高出种植土500mm。
5. 2. 7 屋顶绿化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种植荷载和雨水蓄滞荷载等,并纳入屋面结构永久
荷载;
2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屋顶绿化时,应对原结构进行鉴定,
应以结构鉴定报告为设计依据,根据屋面坡度确定种植形式;
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屋顶绿化时,宜选用轻质种植土、种
植地被植物、选择容器种植;
4 既有屋面做屋顶绿化前应在原构造层上设保护层。
5. 2. 8 屋顶绿化的排(蓄)水层应结合找坡泛水和排水沟分区设
置,可采用成品排(蓄)水板、级配碎石、卵石、陶粒等,并应
具备通气、排水、储水、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等性质,排(蓄)
水层做法和主要技术要求宜按表5.2.8 的规定执行。
表5.2.8 排(蓄)水层做法和主要技术要求
材料做法技术要求
凹凸型排(蓄)水层
压缩率为20%时最大强度不应小于≥150kPa
纵向通水量(侧压力150kPa)不应小于10cm3/s
网状交织型排水板
表面开孔率不应小于95%
通水量不应小于380cm3/s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50kN/m2
级配碎石粒径宜为10mm~25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2
续表5.2.8
材料做法技术要求
卵石粒径宜为25mm~40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陶粒粒径宜为10mm~25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5. 2. 9 屋面种植基质应具有质量轻、养分适度、清洁无毒和安全
环保等特性,植物选择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
5. 3 透水铺装
5. 3. 1 透水铺装宜包括面层、透水找平层或结构层、透水基层、
透水垫层和路基;找平层或结构层、基层和垫层的透水率应大于
面层。
5. 3. 2 透水铺装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路面用途等因素选择透水面
层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混凝土路面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和停车场等
轻型荷载道路,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
术规程》CJJ/T 135 的有关规定;
2 透水沥青宜用于轻型荷载道路,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 的有关规定;
3 透水砖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等,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 和《透水砖路面
技术规程》CJJ/T 188 的有关规定;
4 缝隙式透水砖、结构性透水砖等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
广场和停车场等,嵌草砖宜用于停车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实心砖》GB/T 21144 和《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 的有关规定。
5. 3. 3 透水找平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中粗砂或细石透水混凝土等;
2 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面层;
33
3 厚度宜为20mm~30mm。
5. 3. 4 透水基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选用排水式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大粒径透水性沥
青混合料、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透水混凝土;
2 厚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强度确定。
5. 3. 5 透水垫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部分砾石经轧制
掺配而成的级配碎石、砾石、填隙碎石等材料;
2 在地下水较高的地区和地下室顶板覆土内,透水垫层内应
设置渗透管,渗透管的材质应满足地面承压的要求;
3 渗透管应接至附近溢流口、雨水口或雨水检查井,也可单
独收集至雨水收集池;
4 厚度应根据地下水水位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有效
孔隙率应大于20%。
5. 3. 6 透水砖接缝宜采用级配填缝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按
质量计),接缝用砂级配应符合表5.3.6 的规定。
表5.3.6 透水砖接缝用砂级配
筛孔尺寸(mm) 10.0 5.0 2.5 1.25 0.63 0.315 0.16
通过质量百分率(%) 0 0 0~5 0~20 15~75 60~90 90~100
5. 3. 7 嵌草砖铺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草砖、缝隙透水砖宜采用混凝土砖;
2 嵌草砖之间的土壤宜为种植土,嵌草砖的绿化率不应小于
30%;
缝隙透水砖缝宜采用粗砂或碎石屑填缝。
5. 3. 8 透水路面结构内的空隙容积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
系数取值应根据铺装形式经试验确定,当不具备条件时,宜按下
列规定取值:
1 半透水地面径流系数不宜小于0.40;
34
2 全透水地面径流系数不宜小于0.35;
3 全透水地面透水底基层内设有疏排水管时,径流系数不宜
小于0.30。
5. 4 植草沟
5. 4. 1 植草沟宜分布在道路、广场的周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下而上宜设置素土层、砾石层、土工布、种植土、蓄水
层;
2 浅沟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3 边坡(垂直:水平)坡度不大于1:3,纵向坡度宜为
0.3%~5%,当传输型植草沟坡度大于3%,入渗型植草沟坡度大于
1%时,宜设水堰或拦水坎,靠路基一侧应采取防渗措施;
4 种植土高度宜为100mm~250mm,滞水层高度
50mm~300mm。
5. 4. 2 植草沟渗排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转输作用为主时可不设碎石层和渗排水管;
2 当地下水位较低时可不设渗排水管;
3 当地下水位较高时,砾石层内应设渗排水管。
5. 4. 3 以转输为主、入渗为辅的植草沟应在其末端设溢流雨水口
接至下游。
5. 5 下沉式绿地
5. 5. 1 下沉式绿地宜分布在道路、广场、建筑周边,应接纳硬化
地面的雨水径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周边硬化地面竖向设计相衔接;
2 下凹深度宜为50mm~200mm,并应设50mm~100mm 的超
高,下凹深度大于100mm 时应满足排空时间不大于12h 的要求;
35
3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溢流雨水口,溢流雨水口高度和过水断
面应根据径流控制要求的汇水面高度和设计滞蓄水量确定;
4 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
处设置缓冲和截污措施。
5. 5. 2 下沉式绿地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1×10-5m/s,渗透系数不
满足要求时,应对其土壤进行改良或采取其他措施增加渗透性能。
5. 6 生物滞留设施
5. 6. 1 雨水花园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上而下可为蓄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土工布、砾石层、
素土层;雨水花园的位置应低于相邻汇水面,便于雨水径流的汇
入;
2 蓄水层深度根据径流控制目标确定,一般为
200mm~300mm,最高不超过400mm,并应设50mm~100mm 的
超高;
3 种植土层厚度应根据植物类型确定,当种植地被植物时宜
为300mm,种植灌木时宜为400mm,种植乔木时宜为1000mm;
4 稳渗速率不宜低于10-5m/s,种植土层宜采用渗透系数较
大的砂质土壤,其中黏土含量不宜超过5%;
5 砾石排水层一般为200mm~300mm,可根据具体要求适当
加深,孔隙率不宜小于30%,砾石层由直径不超过50mm 的砾石
铺成,并可在其底部埋设渗排水管;
6 当土基渗透系数小于或等于1×10-6m/s 时,宜在底部砾石
层中设置排水管,排入下游雨水管渠或受纳水体;
7 雨水花园内存蓄雨水宜在12h 内排空;
8 雨水花园溢流口应与下游城市雨水管渠衔接,其高度和过
水断面应根据径流控制要求的汇水面高度和设计滞蓄水量确定。
5. 6. 2 高位花坛多用于承接断接立管的屋面雨水,也可作为跌级
36
花坛的收集高处径流雨水,宜设置在建筑周边,其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池壁宜采用砖砌体、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玻璃钢等
结构,池体结构应由结构专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算设计;
2 高位花坛内部构造自上而下应设置植被及蓄水层、覆盖层、
种植土、土工布、砾石层、花坛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位花坛上部应设溢流通道;
2)滞水层深度宜为100mm~150mm,覆盖层厚度宜为
50mm~80mm;
3)种植土层厚度根据植物种类确定,一般为
200mm~500mm;
4)砾石层底部应设排水管道与雨水系统衔接;
5)雨水立管断接处应设置卵石等消能设施。
5. 6. 3 生态树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造自上而下分别为蓄水池、覆盖层、种植土层、土工布、
砾石层;生态树池外侧及底部及填料层中间应设置透水土工布,
防止周围原土侵入,土工布规格200g/m2~300g/m2,土工布搭接宽
度不应少于200mm;
2 生态树池宽度、高度应根据项目蓄渗容积、树种的耐水湿
性计算确定,宽度一般不小于1300mm,高度一般不小于1500mm;
3 覆盖层可采用碎石、砾石或树皮,厚度宜为50mm~80mm;
4 当生态树池位于地下建筑之上,渗透性差的区域,或拟将
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底部和周边设防渗层,并设盲渗
管收集入渗雨水。
5. 7 雨水湿地
5. 7. 1 雨水湿地包括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宜设置在具有空间条
件的城市道路、城市绿地、滨水带等区域。
37
5. 7. 2 表流湿地应由进水口、前置塘、沼泽区、护岸和缓冲带、
出水塘、出水和溢流设施、植物组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计常水位、滞留水位和峰值控制水位;
2 应在进口处设置前置塘,并设置碎石、消能坎等设施;
3 应设置深水通道,在常水位下的水深不宜小于1.2m,深
水通道沿水流长度不宜小于其进、出水口直线距离的2 倍;
4 出水口应设出水塘,出水塘的有效水深宜为1.2m~1.8m;
5 护岸应高于紧急泄流通道0.3m 以上;
6 湿地外宜设缓冲带,缓冲带应进行景观设计,并应采取保
护现有植物的措施;
7 湿地植物种植应选择根系发达的本地水生植物,根据各区
域的常水位水深进行配置,种类不宜少于3 种;
8 应设有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
5. 7. 3 潜流湿地应由配水设施、填料层、集水系统、存水区、植
物区、溢流设施等组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蓄深度宜为300mm,边坡应小于1:2;
2 地形坡度不宜大于2%,潜流湿地长宽比不宜大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Fujian
2025-03-06 发布2025-06-01 实施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85-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8 1 - 2 0 2 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85-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8 1 - 2 0 2 5
主编单位: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 0 2 5 年6 月1 日
2025 年福州
3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业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
科〔2020〕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
本规定;4.项目设计;5.设施设计;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 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邮编:361004),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4
厦门理工学院
宝振(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美益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柯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戴兴华王开春林清娴侯雷
兰邵华张向军李益勤张志谦
林金樽游晓毓黄黛诗林卫红
孟凡夏立新连淑斌傅海燕
吴小海曹果林晓东王亚松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谢映霞郑克白贾海峰张春洋
高小平陈耀辉肖晓萍
5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2
2. 1 术语......................................................................................2
2. 2 符号......................................................................................4
3 基本规定........................................................................................ 7
4 项目设计........................................................................................ 9
4. 1 一般规定................................................................................9
4. 2 设计计算..............................................................................10
4. 3 建筑与小区..........................................................................14
4. 4 城市道路..............................................................................16
4. 5 绿地与广场..........................................................................21
4. 6 城市水系..............................................................................23
5 设施设计......................................................................................28
5. 1 一般规定..............................................................................28
5. 2 屋顶绿化..............................................................................29
5. 3 透水铺装..............................................................................32
5. 4 植草沟..................................................................................34
5. 5 下沉式绿地..........................................................................34
5. 6 生物滞留设施......................................................................35
5. 7 雨水湿地..............................................................................36
5. 8 滞留塘..................................................................................38
5. 9 植被缓冲带..........................................................................39
5. 10 生态护岸............................................................................39
6
5. 11 其他设施............................................................................ 40
附录A 福建省各地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43
附录B 福建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公式...........................................44
附录C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52
附录D 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计算...............................................55
附录E 路缘石开口长度计算....................................................... 57
附录F 福建省各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与蒸发量参照表....... 59
附录G 植物推荐表.......................................................................61
本标准用词说明................................................................................67
引用标准名录....................................................................................68
附:条文说明..............................................................................69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Symbols.........................................................................2
2. 1 Terms.......................................................................................2
2. 2 Symbols.................................................................................. 4
3 Basic Requirements........................................................................ 7
4 Project Design ...............................................................................9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4. 2 Design Calculations..............................................................10
4. 3 Buildings and Residential Areas...........................................14
4. 4 Urban Roads ....................................................................... 16
4. 5 Green Spaces and Square..................................................... 21
4. 6 Urban Water Bodys...............................................................23
5 Facility Design..............................................................................2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8
5. 2 Green Roofs.......................................................................... 29
5. 3 Permeable Pavement.............................................................32
5. 4 Grass Swales.........................................................................34
5. 5 Sunken Green Spaces........................................................... 34
5. 6 Bioretention Facilities...........................................................35
5. 7 Rainwater Wetlands.............................................................. 36
5. 8 Detention Ponds....................................................................38
5. 9 Vegetation Buffer zones........................................................39
5. 10 Ecological Revetments....................................................... 39
5. 11 Other Facilities ..................................................................40
8
Appendix A Design Rainfall Depth to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in Fujian........................................... 43
Appendix B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s in Fujian......................... 44
Appendix C Calculation of the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52
Appendix D Calculation of Effective Volume of Rainwater Storage
Tank .......................................................................... 55
Appendix E Calculation of curb opening length ...........................57
Appendix F Reference Table for Multi-year Average Monthly
Rainfall and Evaporation in Fujian............................ 59
Appendix G Plant Recommendation Table for Sponge City.......... 61
Explanation of Wonding in This Standard..........................................6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8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9
1
1 总则
1. 0. 1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缓解城市内涝,打造宜居韧性
城市,规范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海绵城市建
设设计。
1. 0. 3 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 1. 1 海绵城市sponge 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
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
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 1. 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
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2. 1. 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diffuse pollution control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在年均降雨条件下,规划或设计范围内累计全年削减的径流
污染物总量与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值。
2. 1. 4 设计降雨量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设施
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
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
2. 1. 5 雨水资源利用率utilization rate of rainwater resources
将雨水资源收集并用于道路冲洗、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
工农业生产、冷却、景观水体补水等的年雨水利用总量与年平均
降雨量之比值。
2. 1. 6 海绵城市设施facility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具有“渗、滞、蓄、净、用、排”功能的技术措施,包括屋
3
顶绿化、透水铺装、下沉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滞留塘、
雨水湿地等源头减排设施,及排水管渠、行泄通道、生态护岸等
过程控制与系统治理设施。
2. 1. 7 绿色设施green infrastructure
采用自然或人工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控制城市降雨径流的设施。
2. 1. 8 灰色设施gray infrastructure
传统的较高能耗的工程化排水设施。
2. 1. 9 屋顶绿化green roof
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
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植被层、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
屋顶。
2. 1. 10 透水铺装permeable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自身承接的降雨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
铺装结构。
2. 1. 11 植草沟grass swale
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可以截留雨水径流并入渗,或转输
雨水径流并利用植被净化的设施。包括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的
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 1. 12 下沉式绿地sunken green spaces
低于周边汇水地面,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
绿地。
2. 1. 13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facility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渗透、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
设施统称,包括雨水花园、高位花坛和生态树池等。
2. 1. 14 雨水湿地rainwater wetland
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等的联合作用净化雨水径流的
湿地。
2. 1. 15 滞留塘detention pond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下渗、净化功能
4
或可以削减径流峰值流量的景观水体,包括渗透塘、湿塘和调节
塘。
2. 1. 16 植被缓冲带vegetation buffer zone
坡度较缓的植被区,可通过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雨
水径流流速,并削减径流中的污染物。
2. 1. 17 生态护岸ecological revetment
具有生态作用和动植物栖息地功能的既有自然滨水护岸或采
取人工生态修复措施构筑的滨水护岸。
2. 1. 18 渗管(渠) infiltration pipe(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雨水功能的管或渠。
2. 2 符号
2. 2. 1 流量、水量
q —— 设计暴雨强度;
Q —— 调蓄池上游的雨水设计流量;
Qb —— 溢流口的流量;
Qdr —— 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
Qls —— 单个路缘石开口的设计流量;
Qs —— 雨水设计流量;
V —— 延时调节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
V 总—— 总调蓄容积;
V 蓄—— 海绵设施的调蓄容积;
Vn —— 调蓄层的总体积;
Vt —— 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
W —— 渗透设施的渗透量。
Wj —— 道路横断面方向上的局部下凹长度(m);
Wfd —— 处理站机房自用水量等;
Wja —— 景观水体年用水量;
5
Wjd —— 平均日补水量
Wsd —— 渗透量;
Wzd —— 日均蒸发量;
2. 2. 2 几何特征
A —— 孔口面积;
AS ——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
B —— 经单个路缘石收水的路面宽度;
F —— 汇水面积;
Fi —— 单个海绵城市设施的汇水面积;
Fn —— 调蓄层的总面积;
h —— 局部下凹深度;
hn —— 调蓄层的调蓄深度;
hy —— 场地消纳的设计降雨量;
H —— 溢流口的堰/前水头;
H0 —— 溢流口孔口前水头高度
L —— 设计路缘石开口的有效长度;
LT —— 收集全部偏沟流量所需的开口长度;
r —— 溢流口的半径;
S —— 路缘石开口间距。
2. 2. 3 时间
Dj —— 年平均运行天数
t —— 降雨历时;
ti —— 雨水调蓄池进水时间;
Td —— 设计排空时间;
ts —— 渗透时间;
tp —— 降雨过程中的排放历时。
2. 2. 4 计算系数及其他
C —— 年径流污染总控制率;
Ci —— 各类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6
iL —— 道路纵坡;
ix —— 道路横坡;
ij —— 局部当量横坡;
J —— 水力坡降;
K —— 土壤渗透系数;
m —— 堰流出流流量系数;
n —— 曼宁系数;
n0 —— 系统原截流倍数;
n1 —— 调蓄池建成运行后系统的截流倍数;
nA —— 流量系数;
Pn —— 调蓄设施孔隙率;
α —— 脱过系数;
αz —— 综合安全系数;
β —— 安全系数;
η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ψ —— 径流系数;
ψi —— 汇水面上第i 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Ψc —— 雨量径流系数;
ψm —— 流量径流系数;
μ —— 孔口出流流量系数。
7
3 基本规定
3. 0. 1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发挥自然地形地貌对雨水径流的积
存、渗透和净化作用,以源头减排为重点,结合过程控制、系统
治理,形成完善的雨水综合管控体系。
3. 0. 2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指标
要求。
3. 0. 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城
市道路、广场项目不应低于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
域规定的下限值,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宜低于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的下限值;新建绿地项目不应低于90%,
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宜低于90%。
3. 0. 4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要求;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城
市道路、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低于70%;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小
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低于40%。
3. 0. 5 雨水资源利用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应满足上位规划的雨水资源利用率要求;
8
2 未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
项目不宜小于3%,绿地与广场项目不宜小于10%。
9
4 项目设计
4. 1 一般规定
4. 1. 1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结合项
目所在区域的地理特征、周边条件、总平面布局,合理选择技术
措施并确定各项海绵城市设施规模。
4. 1. 2 雨水径流应经过海绵城市设施的调蓄或净化后与市政排
水设施衔接。
4. 1. 3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合理利用洼地、水系、绿地作为滞蓄
空间。
4. 1. 4 海绵城市建设平面布局设计应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内原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基
础上宜保留和利用;
2 不得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体的竖向关系,维持原有水文
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防涝安全。
4. 1. 5 海绵城市建设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利于雨水通过地面径流汇入设施;
2 应满足防涝系统的需求,并应与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有效衔
接;
3 当汇流距离较远或仅凭竖向无法保证有效汇流时,宜通过
植草沟、线性排水沟等导流设施将地表径流导流至海绵城市设施;
4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
和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
10
4. 1. 6 海绵城市设施不应对建筑、绿地、道路的安全和功能造成
影响,利用城市水体、城市绿地和不与地下室相连的下沉式广场
等空间作为调蓄空间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4. 1. 7 适宜下渗区域宜根据汇水面积、地形、土壤地质条件等因
素设置就地入渗措施,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不应设置渗透设施。
4. 1. 8 项目接入市政排水管渠的雨水检查井或接入受纳水体的
出水口处,宜预留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条件。
4. 1. 9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与项目总平面、竖向、园林、建筑、
给排水、结构、道路、经济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实
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4. 2 设计计算
4. 2. 1 设计降雨量应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和当地降雨资料确定。当地无上位规划时,福建省各地市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宜按本标准附录A 取值。
4. 2. 2 福建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公式宜按本标准附录B 确定。
4. 2. 3 当汇水面积不超过2km2 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
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 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
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
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Q qψ F s m (4.2.3)
式中:Qs —— 雨水设计流量(L/s);
q —— 设计暴雨强度[L/(hm2·s)];
Ψm —— 流量径流系数;
F —— 汇水面积(hm2)。
4. 2. 4 流量径流系数宜按本标准表4.2.4 的规定取值,汇水面积
的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11
表4.2.4 流量径流系数
下垫面种类
流量径流系数
ψm
屋面
屋顶绿化(基质层厚度≥300mm) 0.40
屋顶绿化(基质层厚度<300mm) 0.55
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面、沥青屋面0.85~0.95
铺石子的平屋面0.80
硬质坡屋面1.00
铺装路面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0.85~0.95
大块石铺砌路面及广场0.55~0.65
沥青表面处理的碎石路面及广场0.55~0.65
级配碎石路面0.40~0.50
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及广场0.35~0.40
非铺砌的土路面0.25~0.35
透水铺装地面(非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35
透水铺装地面(非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45
透水铺装地面(植草,透水厚度≥300mm) 0.15
透水铺装地面(植草,透水厚度
<300mm) 0.25
绿地
无地下建筑绿地0.10~0.20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25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40
水面水面1.00
4. 2. 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按本标准附录C 计算。
4. 2. 6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年固体悬浮物(SS)总量去除率
计算,可按下式计算:
F
F C
C i i (4.2.6)
式中:C —— 年径流污染总控制率;
η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12
Ci —— 各类海绵城市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应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数据时可按表4.2.6 取值;
Fi —— 单个海绵城市设施的汇水面积(hm2)。
注:计算C 值时,对于雨水罐、蓄水池这类并非直接以汇水面方式承接降雨的海绵城市设
施,应按其等效汇水面(即降雨在集蓄进入雨水罐或蓄水池之前所对应的汇水面)计算。
但该等效汇水面与其他海绵城市设施汇水面不得重复计算。
表4.2.6 各类海绵城市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的去除率
海绵城市设施SS 去除率(%)
透水砖铺装80~95
透水水泥混凝土80~90
透水沥青混凝土80~90
屋顶绿化70~80
下沉式绿地70~80
雨水花园85~95
高位花坛80~90
生态树池70~80
植草沟1 35~90
滞留塘50~80
雨水湿地50~80
植被缓冲带50~75
蓄水池80~90
雨水桶(罐) 80~90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40~60
截污型雨水口50~70
渗管(渠)2 35~70
注:1 转输型植草沟取低值,转输兼入渗型植草沟取高值。
2 开孔式渗透管取低值,开孔率越高取值越大,软式渗透管取高值。
3 对于本表未列出的海绵城市设施,其SS 去除率可参照采用本表中与之构造、功能
类似的海绵城市设施的数值。
4. 2. 7 用地面积大于2hm2 的项目,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计算
13
校核。
4. 2. 8 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宜按本标准附录D 计算。
4. 2. 9 溢流式雨水口水力特征可分为堰流和孔口出流,其过流能
力计算应综合考虑水利特征和安全超高等因素;
1 堰流出流可按下式计算:
2
3
Qb 2πrm 2gH (4.2.9-1)
式中:Qb —— 溢流口的流量(m3/s);
m —— 堰流出流流量系数,取值范围为320~385;
r —— 溢流口的半径(m);
H —— 溢流口堰前水头,根据产品参数或经验取值(m)。
2 孔口出流可按下式计算:
b 0 Q μA 2gH (4.2.9-2)
式中:μ —— 孔口出流流量系数,取值范围0.60~0.62;
A —— 孔口面积(m2);
H0 —— 溢流口孔口前水头高度,根据产品参数或经验
取值(m)。
4. 2. 10 道路路缘石开口长度应根据路面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
路缘石开口间距、道路纵坡和横坡等参数计算确定,路缘石开口
长度宜按本标准附录E 计算。
4. 2. 11 对于有下渗功能的海绵城市设施,明确渗透时间要求的,
应计算其渗透时间。渗透设施的下渗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s z s t W / α KJA (4.2.11)
式中:ts —— 渗透时间(s);
W —— 渗透设施的渗透量(m3);
αz —— 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0.5~0.6;
K —— 土壤渗透系数(m/s);
J —— 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0;
14
AS ——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m2),指水体常水
位水面面积及常水位以下侧面渗水面积之和。
4. 2. 12 当进行雨水收集回用和利用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利
用时应进行水量平衡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收集回用时,水量平衡分析应包括雨水来水量、初期
雨水弃流量、回用水量、补水量和排放量;
2 利用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利用时,水量平衡分析应包
括雨水来水量、初期雨水弃流量、回用水量、渗透量、蒸发量、
补水量和排放量。
4. 2. 13 景观水体的平均日补水量和年用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jd=Wzd+Wsd+Wfd (4.2.13-1)
Wja=Wjd×Dj (4.2.13-2)
式中:Wjd —— 平均日补水量(m3/d);
Wzd —— 日均蒸发量(m3/d),根据当地水面日均蒸发量
厚度乘以水面面积计算,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
F 取值;
Wsd —— 渗透量(m3/d),为水体渗透面积与入渗速率的
乘积;
Wfd —— 处理站机房自用水量等(m3/d);
Wja —— 景观水体年用水量(m3/a);
Dj —— 年平均运行天数(d/a)。
4. 3 建筑与小区
4. 3. 1 总图设计应包含下垫面空间分布、地下室范围、覆土厚度、
高程关系设计、管线综合等内容。
4. 3. 2 竖向设计应根据平面布局的基本条件确定,使雨水从不透
水路面或屋面排至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5
1 新建小区应进行场地标高控制,场地的设计标高宜高于周
边道路最低路段标高0.2m 以上;
2 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小区道路,小区道路标高应高于
道路周边绿地;
3 场地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绿地应结合坡度等高线,
分块设计不同标高的绿地;
4 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处地面构筑物的敞口部位
应高于周边设计地坪0.3m 以上,并应采取防止被雨水倒灌的措施;
5 室外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
应采取土建措施禁止防洪水位以下的客水进入此区域。
4. 3. 3 汇水分区应根据场地的竖向、雨水管网布置及雨水径流进
行划分,汇水分区数量不应小于衔接市政管网的雨水排出口数量
之和。
4. 3. 4 屋面雨水应优先断接到建筑周边绿色设施或通过植草沟、
雨水管渠转输到绿色设施。
4. 3. 5 多层建筑和建筑裙房宜采用屋顶绿化,沿海地区采用屋顶
绿化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4. 3. 6 民用建筑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和广场庭院等符
合透水要求的地区宜优先采用透水路面,其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
50%;工业建筑中无污染区域的人行道宜采用透水路面。
4. 3. 7 场地、道路雨水应通过设置平路缘石或路缘石开口接入周
边海绵城市设施。
4. 3. 8 地下空间应适度开发利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控制地下空间占地面积;
2 应留足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所需的调蓄空间;
3 地下空间顶板覆土厚度应满足海绵城市设施布置要求,地
下室顶板上部设置透水铺装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6m,设置生物
滞留设施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1.5m。
4. 3. 9 合理利用雨水,收集回用于场地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
16
车、景观水体补水等。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安全可靠,设置自动
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减少人工维护。
4. 3. 10 建筑与小区设置的景观水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景观水体宜兼具雨水调蓄功能;
2 对进入室外景观水体的雨水宜利用绿色设施削减径流污
染;
3 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并利用水生动、
植物保障室外景观水体水质。
4. 3. 11 既有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应解决积水、雨污混接、排水
不畅等问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结合现状条件通过优化竖向设计解决地块积水和内涝
问题,不宜进行大范围调整,必要时可增设排水设施;
2 排水体制在满足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位于分流制排水系统
的合流制用地,应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存在雨污混接的,应优先
开展雨污混接改造;
3 既有在地下室顶板和屋面上方进行海绵城市改造时,应对
原结构进行鉴定,无法满足荷载要求时应进行加固。
4. 4 城市道路
4. 4. 1 城市道路设计应根据规划要求,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
提下,采用有利于雨水径流分散控制的总体布局和竖向设计。
4. 4. 2 新建城市道路设计应以削减地表径流和控制面源污染为
目标。既有城市道路的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结合道路改造、景观
提升等工程,解决道路积水和径流污染问题。
4. 4. 3 城市道路的总体布局和竖向设计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
间、道路纵坡和标准断面、雨水系统布局及道路下垫面等,充分
利用既有条件合理确定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7
1 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
转输,经截污等处理后排入海绵城市设施内;
2 高架道路和立交桥下绿化带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延时调
节装置或雨水回用设施,路面雨水宜有组织地收集后接入海绵城
市设施净化后排放,经处理后可用于绿化灌溉;
3 下穿立交道路的地面径流不具备自流条件时,应设排水泵
站排除,并宜采用强排和调蓄相结合的方式;下穿立交路段应设
置醒目的水位警示与导行标识;
4 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应与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
设施有效衔接;
5 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径流下渗破坏车行道路面、路基
强度和稳定性;
6 应与相关附属设施协调,且不应影响地下管线及构造物的
安全。
4. 4. 4 城市道路设计可采用立缘石开口、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
透水路面、延时调节装置、雨水调蓄设施、植被缓冲带、环保雨
水口等海绵城市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道路纵坡合理确定立缘石开口及雨水口布置,当道
路纵坡介于2%和3%之间时,可在中下游缓坡段加密立缘石开口
和溢流式雨水口集中收水;当道路纵坡大于3%时,宜采用环保
雨水口排放路面雨水径流;
2 绿地宜低于周边道路标高0.1m~0.3m;
3 在城市道路相对低洼路段,应加密立缘石开口及溢流口,
并在车行道处增设环保雨水口,其具体布置应根据纵坡长度、坡
度大小及汇水面积经计算确定;
4 符合透水地质要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人行道、自行车道、
步行街、停车场应采用透水路面,且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70%,
透水路面应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
18
5 道路分隔带内宜根据地势和景观绿化方案设置生物滞留
设施,下沉式绿地率不宜小于50%。
4. 4. 5 人行道及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透水路面;
2 宜采用生态树池;
3 横坡应坡向海绵城市设施。
4. 4. 6 不同路面结构交接带及道路外侧宜设置绿化带,绿化带中
宜设置海绵城市设施。
4. 4. 7 城市道路红线外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绿地设计标高宜低于人行道,并宜结合周边地块设置生物
滞留设施和植草沟等,控制径流污染;污染严重的道路径流在进
入绿地前,应利用沉淀、初期雨水弃流等方式进行处理,弃流的
初期雨水接入污水系统应设有水封;
2 当绿地设计标高高于人行道时,可在绿地下设置浅层蓄渗、
延时调节装置等,控制人行道和绿地的雨水径流。
4. 4. 8 城市道路濒临河道时,路面径流宜通过地表漫流或雨水管
渠等就近排入河道,并应在道路与河道之间设置植被缓冲带、生
态护岸等措施,控制径流量、径流污染和径流峰值。
4. 4. 9 城市道路濒临山体时,应在挖方边坡或填方边坡坡脚外设
置边沟汇集和排泄降落在坡面上的径流雨水。
4. 4. 10 应结合海绵城市设施设计道路排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雨水口宜采用有净化功能的环保雨水口;
2 应根据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土基渗透系数和地下水位埋深
选择设置穿孔排水管;
3 市政道路沿线可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4 道路雨水应依据径流规划就近引入雨水生态塘或人工湿
地,进行处理或储存。
4. 4. 11 道路分隔带内生物滞留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9
1 宽度大于2m 的机非、人非绿化分隔带,宜设置生物滞留
设施;
2 道路分隔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宽度应根
据道路分隔带宽度确定,每段长度应根据服务道路的径流控制要
求确定;
3 生物滞留设施宜避开行道树土球范围设置;
4 立缘石应设置开口,开孔形式或间断布置,应保证雨水径
流能够通过立缘石流入绿化带,其尺寸和距离应根据汇水量计算
确定,并应设置消能、净化等设施。开口下缘应与路面平接或降
低20~50mm,并应与道路汇水面和下游设施平顺衔接。
4. 4. 12 高架道路下绿化带内设置的生物滞留设施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高架桥下绿化带外侧宜保留高势绿地,内侧结合景观局部
下凹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带宽度宜大于2.5m;
2 高架桥排水立管宜经消能处理后排入生物滞留设施;
3 当生物滞留设施设于桥台处时,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
径流下渗导致桥台结构受损。
4. 4. 13 城镇易涝区域可选取部分道路作为超标雨水的行泄通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取排水管渠下游的道路,不应选取城市交通主干道、
人口密集区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道路;
2 应和周边用地竖向规划、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等情况相协
调;
3 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管渠或调蓄设施,设计最大允许退
水时间不应大于12h,并应根据实际需要缩短;
4 达到设计最大积水深度时,应保证周边居民住宅和工商业
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
5 应设置行车导向标识、水位监控系统和警示标识;
6 行泄通道排入水体前应设置隔离栅;
20
7 应采用数学模型校核积水深度和积水时间。
4. 4. 14 当道路表面积水超过路缘石,延伸至道路两侧的人行道、
绿地、建筑物或围墙时,其过水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过水断面沿道路纵向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其变化情况分段
计算;
2 当过水断面变化过于复杂时应遵循保守原则估算断面的
过水能力;
3 对于每个过水断面,其位于道路两侧的边界,应选取离道
路中心最近的建筑物或围墙;
4 每个复合过水断面应细分为矩形、三角形和梯形等标准断
面,分别按曼宁公式计算后确定。相邻过水断面之间的分界线不
应纳入湿周的计算中。
4. 4. 15 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等区域宜设置环保雨水口,其雨
水口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
4. 4. 16 在易发生积水的路段,可利用道路周边公共用地空间建
设调蓄设施。
4. 4. 17 郊区公路经过或穿越水源保护区,应在公路两侧或排水
系统下游修建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
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防止污染雨水与事故情况下泄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进入水源保护地的功能;
2 可采用开敞式雨水调蓄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200m3;
3 便于养护和检修。
4. 4. 18 工业区、加油站等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道路应设置初期
雨水弃流设施,雨水口应设置为环保型雨水口。
4. 4. 19 道路纵向坡度大于1%时,道路绿化带的生物滞留设施
内应设置挡水堰等设施以减缓流速,有效提高绿地雨水收集的调
蓄容积,并应与植物种植和景观相协调。
4. 4. 20 对于先于地块开发的道路建设,宜预留相应规模的绿地
21
用于雨水末端控制设施用地。当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不足,不能实
现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要求时,应综合考虑道路红线内外用地
布局与竖向,综合达到道路及周边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
4. 5 绿地与广场
4. 5. 1 绿地与广场应按照上位规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及规
模,其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因绿地地下空间利用导致渗、滞、蓄的条件发生改变,应
采取相应的措施;
2 消纳自身以外区域雨水径流的绿地与广场,应明确汇水范
围、水量、水质、雨水排入方式、位置及关键控制点标高等,并
制定相应的雨水蓄存和污染控制措施;
3 具有一定水体面积的绿地或广场宜采取措施使水体可调
蓄雨水,并优先利用雨水进行绿地灌溉、道路冲洗及景观补水;
4 应严格保护历史名园、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历史遗存,
历史名园、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内不接纳客水。
4. 5. 2 绿地与广场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滞留、转输、收集、蓄
存与安全排放。场地设计结合汇水区划分,利用地形组织雨水自
然汇集,雨水溢流设施宜设置在汇水区下游或高程低点,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应以平面布局和控制高程为依据,营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
纳的地形,并应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有利于相邻用地的排水;
2 应最大限度地保持利用现有场地内的湖、渠和地形等自然
条件收集、调蓄雨水,充分利用雨水资源;
3 应保持地形稳定性、安全性,并做好坡面雨水径流的引导
转输。不应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深挖高填,坡度在25°以上的
坡地,应设置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破坏,保障人员安全;
22
4 宜保证广场和绿地具有一定的高差,便于组织雨水径流汇
入绿地。
4. 5. 3 绿地以外区域的雨水径流进入绿地前,应评估绿地的雨水
消纳能力;并对雨水径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绿
地自身功能。
4. 5. 4 山体类绿地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加强裸露山体绿化及植物的栽植,对生态敏感区应强化生
态的修复和恢复;
2 根据山体地形特点对雨水进行层层拦蓄、合理存蓄,降低
雨水径流速度,增加雨水渗透量;
3 结合山体末端地形或周边低洼地带等集中汇水区域,设置
渗透塘收集雨水,增加雨水渗透量;
4 宜在山脚处设置截洪沟,结合地形起伏设置雨水拦蓄设施、
护坡和水土保持设施,并在立体绿化周围设置缓冲地带。
4. 5. 5 高差较大的陡坡绿地,宜采用阶梯绿地、微地形等方式,
增加对雨水径流的调蓄能力。
4. 5. 6 广场和周边区域的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
经截污等处理后,根据场地周边条件,选择适宜的海绵城市设施
进行消纳和滞蓄,必要时可增设线性排水沟。
4. 5. 7 绿地可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透水铺
装、生态树池、滞留塘、雨水湿地和植被缓冲带等设施,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竖向应与周边地面高程、管渠系统相衔接,使雨水可通过
重力流入或排出设施;
2 应与绿地要素统筹设计,打造连续的微地形空间和植被群
落,在满足径流体积控制的同时,营造良好的景观效果;
3 下沉式绿地、滞留塘、雨水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应对进
出水通道、调蓄空间、土壤介质、溢流口、导排层等进行设计,
23
并保证暴雨时雨水可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
标雨水排放系统相衔接。
4. 5. 8 广场可采用透水铺装、生态树池、线性渗透沟和旱、湿两
宜的下沉式广场等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广场有水景需求时,宜结合雨水调蓄设施共同设计;
2 当广场内设置绿地时,应在绿地内开展地形设计,设置植
草沟、生物滞留带等设施,并使硬化铺装坡向绿地;
3 当广场位于地下空间上方时,设施应做防渗处理及导排层;
4 当广场位于城市易涝点,宜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采取
绿灰蓝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计算调蓄容积,协助消纳周边雨水;
5 当广场为旱、湿两宜的下沉式空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4. 5. 9 新建、扩建绿地与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
50%,改建绿地与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40%。
4. 5. 10 新建、扩建绿地的土壤渗透系数不应低于5×10-6m/s,改
建绿地的土壤渗透能力不应低于3×10-6m/s。
4. 6 城市水系
4. 6. 1 城市水系应尊重区域内自然生态本底,通过截污、疏拓、
水系连通、径流污染治理、岸线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工程措施,
提升城市水系的雨洪调蓄、水环境自净、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促
进生态良性循环。
4. 6. 2 城市水系应统筹防洪排涝、雨洪调蓄、生态涵养、景观提
升、滨水空间等综合性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河道应充分利用蓝线和滨水绿化带之间的滞蓄空间,
合理布局雨水行泄通道和滞蓄空间,形成坡向水体的雨水径流行
泄通道,结合防洪和排水防涝等相关规划,确定河湖调蓄水位,
并应与雨水管渠设施、排涝除险设施和下游水系相衔接;
24
2 城市河道应通过水系沟道水面、绿道将蜿蜒曲折的河道、
浅滩、深潭划分为不同风格的生境环境,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功能
的同时,与周边环境协调,提升景观环境;
3 城市河道应制定汛期与非汛期运行管理机制,暴雨前应预
先降低内河水位,暴雨后应尽快恢复至低水位状态;
4 当城市河道滨水绿地宽度在8m 以上时,应有50%沿河绿
地低于涝水位,形成沿河滞洪区域,非洪涝时期作为绿地使用;
5 城市水体之间可设置连通渠道以提高综合调蓄的能力。连
通渠道的走向、断面尺寸应根据渠道的功能,结合经过地区的用
地布局,分析各种功能的需求,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6 城市水系调蓄设施应明确调度运行方式,并设置水位、水
量和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及自动化调度系统。
4. 6. 3 城市水系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其功能定位、地形地貌、周
边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排水防涝、防洪和水系规划、
景观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针对建设目标,明确需要治理对象的规模和分布,选择
适宜的治理技术,确定设施的内容和规模,结合场地现状,因地
制宜进行布置;
2 在陆域缓冲带布置海绵城市设施时,宜考虑防汛通道、慢
行道、游步道、休憩广场、亲水平台等功能设施的布置要求,使
水流在场地内流动顺畅。调蓄和净化等海绵城市设施应重点布置
在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和雨水排放口附近;
3 应考虑河道的蜿蜒特性,在满足相关规划情况下,宜依据
现有河势走向,保留和恢复河道的自然弯曲形态,控制截弯取直;
4 原位净化设施的布置,应根据水体的污染物削减需求,结
合景观构建要求,重点布设在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
5 海绵城市设施的布置,应保证河湖行洪排涝、输水、通航
等基本功能不受影响。河湖水体的调蓄规模和调蓄水位确定后,
25
对填占调蓄库容的涉水构筑物必须经过排水防涝影响论证后方可
建设。
4. 6. 4 城市水系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解析河道建设范围内和周边地块的地形特点,雨水宜自
流进出海绵城市设施和陆域缓冲带。调蓄池中储存的初期雨水径
流或者溢流污水可通过提升,进行净化后回用或排放;
2 通过植物配置,从水体到陆域形成以沉水、浮叶、挺水和
陆生植物为一体的全系列或半系列滨河植物带。
4. 6. 5 城市水系断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河道断面应满足行洪排涝、引排水、航运等基本功能;
2 水体应在满足规划断面基础上,结合水生动植物生境构建
要求,开展竖向断面设计,包括矩形、梯形和复式断面形式等,
可通过设置不同坡比、平台高度和宽度、人工岛、河底深潭浅滩
等,形成多样化的断面形式;
3 应结合河岸生态景观,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通过地形
改造适当布置湿地、岛屿、浅滩、林荫、鱼礁等为生物提供不同
的生境;
4 应采用生态的材料,以利于水生植物的生长和水下生态系
统的营造;
5 在土壤渗性能差、地下水位高、地形较陡的地区,选用渗
透设施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次生
灾害的发生;
6 常水位以下水深宜0.5m~2m,有条件时利用竖向高差形
成循环,利用喷泉、瀑布、跌水等,营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景观;
7 对于纵坡较大的河道,可设置堰以维持基本水深要求。
4. 6. 6 城市水系排口衔接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排放口标高应设置在常水位以上,特殊情况下可在满
足水头线高于设计水位的条件下,设计为淹没式出流;
26
2 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现有污水排放口应采取封堵、截
留等相应措施,禁止污水直排入河;
3 现有排口整治设计中,应结合汇水范围内的海绵措施,根
据不同排水体制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截污调蓄设施、截污管涵
等工程措施,并应进行水质监测,且不应超过受纳水体水质管理
目标。
4. 6. 7 城市水系岸线平面及生态护岸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江河、湖泊、港渠的岸线平面曲线应具有自然性与生态性;
2 城市水系应根据河道的防洪除滞、航运、引排水、连通、
生态等功能要求,结合水体的水文特征、周边地块的开发类型、
可利用空间、断面形式和景观需求等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生
态护岸。
4. 6. 8 城市水系生态岸线的恢复和保护,应满足相关规划的蓝线
绿线管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背水侧空间,除特殊要求外,设施应符合城市绿地相关
规定;滨水带步行道与慢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滨水带接纳相邻
城市道路等不透水区域的径流雨水时,应设计为植被缓冲带,以
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
2 堤顶空间,在保证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堤顶道路应参照城
市道路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堤顶道路两侧应设置路肩并种植
绿植,路肩宽度不宜小于1m;应避免路面雨水漫流冲刷河道边坡;
3 堤坡空间,应优先采用自然土坡,防护应尽量采用可植生
的形式;堤坡坡面植物选择固坡、护坡效果好的乡土植物;堤坡
坡面应满足地被覆盖率不小于95%;
4 滩地空间,应优先选择坑、塘、湖等低洼区域进行雨水调
蓄、消减径流;滩地植被种植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
5 水陆过渡空间,在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水边护岸
宜选用生态护岸形式,维持河流的横向连通性,生态护岸率应不
27
小于90%;用地空间条件允许的尽量拉缓边坡(缓于1:5),应
全部采用灌木为主的植物生态护岸。
4. 6. 9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应注意自然修复和生态工程修复相结
合,营造水生动植物良好稳定的生境。
4. 6. 10 城市水系水体净化可采取曝气增氧、雨水湿地、生态浮
床、生物接触氧化等技术,并应充分论证对环境的影响,避免产
生二次污染或生态风险。
28
5 设施设计
5. 1 一般规定
5. 1. 1 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根据控制目标,结合场
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设施及其组合。
5. 1. 2 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工程投资、后期运行维护
管理等因素后确定。
5. 1. 3 设计参数应根据汇水面特点、设施的构造和材料以及水文
地质条件等合理确定,有条件的项目和设施应通过实测确定。
5. 1. 4 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建筑基础、道路路基等的安全性构成
影响,雨水入渗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
层小于1m 及距离建筑基础、道路路基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
域,应采取防渗措施。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 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 膨胀土、高含盐土和黏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5. 1. 5 生物滞留设施应具备良好的滞水能力和径流污染去除效
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物滞留设施中的植物宜采用根系发达的本土耐淹耐旱
植物;
2 绿化植物以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
5. 1. 6 海绵城市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海绵城市设施规模应根据控制目标和设施在具体应用中
发挥的主要功能,选择容积法、流量法或水量平衡法等方法通过
29
计算确定;同时具有径流总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和径流峰值控
制的设施,应运用以上方法根据单一目标分别计算,并选择其中
较大的规模作为设计规模;
2 宜利用现有低洼地、水系、绿地、广场和道路等设施,遵
循“绿色优先、绿灰结合”的原则,应发挥绿色设施滞峰、错峰、
削峰等作用;
3 海绵城市设施布局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应与竖向、绿
化、景观、建筑相协调;
4 根据规划管控要求定位并注明其规模,用于滞蓄雨水的水
体、凹地、绿地、水池等设施应有液位标高及做法。
5. 1. 7 海绵城市设施内的植物品种选择宜按本标准附录G 选取,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优先选择本地优势植物,以及寿命长、抗逆性强、低维
护的植物种类,应避免多毛、多果、多流胶、多病虫害的植物;
2 在土壤渗透性差、坡地等场地条件下,应选择耐水湿、耐
寒、抗冲刷或耐干旱瘠薄的植物种类;
3 与道路、广场交接的海绵城市设施,应选择根系发达、覆
盖度高的植物种类,且所选植被的根系不得对基础构造层的安全
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
4 与水体交接的海绵城市设施应根据场地条件,选择既耐旱
又耐水湿的植物;
5 植物的种植形式宜选择自然多层次混合植物群落为主体。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复层配置种植面积,避免大面积使用单一
植物的配置形式。
5. 2 屋顶绿化
5. 2. 1 屋顶绿化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和现行地方标准《福
30
建省屋顶绿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303 的有关规定。
5. 2. 2 屋顶绿化绝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和保护层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和《地
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的有关规定。
5. 2. 3 屋顶绿化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分为花园式、菜园式、简单式
和容器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花园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3.0kN/m2,可种植乔灌木、
地被植物;种植土宜选用无机种植土、改良土壤或田园土,种植
土厚度宜为300mm~600mm,当种植乔木时,可局部加厚种植土;
2 简单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1.0kN/m2,可种植地被植物、
低矮灌木,种植土宜选择轻量化改良土壤或无机种植土,种植土
厚度宜为100mm~300mm;
3 容器式应在移动组合的容器、模块中种植植物,种植土宜
选用轻量化的改良土或无机种植土,种植土厚度宜为
100mm~300mm;
4 菜园式的种植荷载不应小于2.0kN/m2,以种植蔬菜、瓜
果为主,可兼顾种植适当的园林植物;种植土宜选用田园土或腐
殖土,种植土厚度宜大于等于200mm。
5. 2. 4 屋顶绿化仅用于综合径流系数的计算,结构内的空隙容积
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系数取值应根据覆土厚度、种植土
类型和屋顶绿化铺装、种植形式计算,并应核减屋顶绿化中园路
和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的非绿化部位。
5. 2. 5 屋顶绿化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设置至少一道具有耐根穿
刺性能的防水材料;
2 采用不少于两道防水设防,上道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两
道防水层相邻铺设,且防水层的材料相容;
3 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具有耐霉菌腐蚀功能,改性沥青
类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含有化学阻根剂;
31
4 耐根穿刺防水层上方设保护层,当采用水泥砂浆和细石混
凝土做保护层时,保护层下方铺设隔离层;
5 既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时,在其上增加一层耐根穿刺
防水层;既有防水层无防水能力时,进行拆除;
6 普通防水层一道防水设防的最小厚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的有关规定。
5. 2. 6 屋面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应高出种植土250mm;地下建筑
顶板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应高出种植土500mm。
5. 2. 7 屋顶绿化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种植荷载和雨水蓄滞荷载等,并纳入屋面结构永久
荷载;
2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屋顶绿化时,应对原结构进行鉴定,
应以结构鉴定报告为设计依据,根据屋面坡度确定种植形式;
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屋顶绿化时,宜选用轻质种植土、种
植地被植物、选择容器种植;
4 既有屋面做屋顶绿化前应在原构造层上设保护层。
5. 2. 8 屋顶绿化的排(蓄)水层应结合找坡泛水和排水沟分区设
置,可采用成品排(蓄)水板、级配碎石、卵石、陶粒等,并应
具备通气、排水、储水、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等性质,排(蓄)
水层做法和主要技术要求宜按表5.2.8 的规定执行。
表5.2.8 排(蓄)水层做法和主要技术要求
材料做法技术要求
凹凸型排(蓄)水层
压缩率为20%时最大强度不应小于≥150kPa
纵向通水量(侧压力150kPa)不应小于10cm3/s
网状交织型排水板
表面开孔率不应小于95%
通水量不应小于380cm3/s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50kN/m2
级配碎石粒径宜为10mm~25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2
续表5.2.8
材料做法技术要求
卵石粒径宜为25mm~40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陶粒粒径宜为10mm~25mm,铺设厚度不应小于100mm
5. 2. 9 屋面种植基质应具有质量轻、养分适度、清洁无毒和安全
环保等特性,植物选择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
5. 3 透水铺装
5. 3. 1 透水铺装宜包括面层、透水找平层或结构层、透水基层、
透水垫层和路基;找平层或结构层、基层和垫层的透水率应大于
面层。
5. 3. 2 透水铺装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路面用途等因素选择透水面
层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混凝土路面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和停车场等
轻型荷载道路,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
术规程》CJJ/T 135 的有关规定;
2 透水沥青宜用于轻型荷载道路,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 的有关规定;
3 透水砖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等,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 和《透水砖路面
技术规程》CJJ/T 188 的有关规定;
4 缝隙式透水砖、结构性透水砖等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
广场和停车场等,嵌草砖宜用于停车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实心砖》GB/T 21144 和《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 的有关规定。
5. 3. 3 透水找平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中粗砂或细石透水混凝土等;
2 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面层;
33
3 厚度宜为20mm~30mm。
5. 3. 4 透水基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选用排水式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大粒径透水性沥
青混合料、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透水混凝土;
2 厚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强度确定。
5. 3. 5 透水垫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部分砾石经轧制
掺配而成的级配碎石、砾石、填隙碎石等材料;
2 在地下水较高的地区和地下室顶板覆土内,透水垫层内应
设置渗透管,渗透管的材质应满足地面承压的要求;
3 渗透管应接至附近溢流口、雨水口或雨水检查井,也可单
独收集至雨水收集池;
4 厚度应根据地下水水位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有效
孔隙率应大于20%。
5. 3. 6 透水砖接缝宜采用级配填缝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按
质量计),接缝用砂级配应符合表5.3.6 的规定。
表5.3.6 透水砖接缝用砂级配
筛孔尺寸(mm) 10.0 5.0 2.5 1.25 0.63 0.315 0.16
通过质量百分率(%) 0 0 0~5 0~20 15~75 60~90 90~100
5. 3. 7 嵌草砖铺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草砖、缝隙透水砖宜采用混凝土砖;
2 嵌草砖之间的土壤宜为种植土,嵌草砖的绿化率不应小于
30%;
缝隙透水砖缝宜采用粗砂或碎石屑填缝。
5. 3. 8 透水路面结构内的空隙容积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
系数取值应根据铺装形式经试验确定,当不具备条件时,宜按下
列规定取值:
1 半透水地面径流系数不宜小于0.40;
34
2 全透水地面径流系数不宜小于0.35;
3 全透水地面透水底基层内设有疏排水管时,径流系数不宜
小于0.30。
5. 4 植草沟
5. 4. 1 植草沟宜分布在道路、广场的周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下而上宜设置素土层、砾石层、土工布、种植土、蓄水
层;
2 浅沟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3 边坡(垂直:水平)坡度不大于1:3,纵向坡度宜为
0.3%~5%,当传输型植草沟坡度大于3%,入渗型植草沟坡度大于
1%时,宜设水堰或拦水坎,靠路基一侧应采取防渗措施;
4 种植土高度宜为100mm~250mm,滞水层高度
50mm~300mm。
5. 4. 2 植草沟渗排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转输作用为主时可不设碎石层和渗排水管;
2 当地下水位较低时可不设渗排水管;
3 当地下水位较高时,砾石层内应设渗排水管。
5. 4. 3 以转输为主、入渗为辅的植草沟应在其末端设溢流雨水口
接至下游。
5. 5 下沉式绿地
5. 5. 1 下沉式绿地宜分布在道路、广场、建筑周边,应接纳硬化
地面的雨水径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周边硬化地面竖向设计相衔接;
2 下凹深度宜为50mm~200mm,并应设50mm~100mm 的超
高,下凹深度大于100mm 时应满足排空时间不大于12h 的要求;
35
3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溢流雨水口,溢流雨水口高度和过水断
面应根据径流控制要求的汇水面高度和设计滞蓄水量确定;
4 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
处设置缓冲和截污措施。
5. 5. 2 下沉式绿地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1×10-5m/s,渗透系数不
满足要求时,应对其土壤进行改良或采取其他措施增加渗透性能。
5. 6 生物滞留设施
5. 6. 1 雨水花园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上而下可为蓄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土工布、砾石层、
素土层;雨水花园的位置应低于相邻汇水面,便于雨水径流的汇
入;
2 蓄水层深度根据径流控制目标确定,一般为
200mm~300mm,最高不超过400mm,并应设50mm~100mm 的
超高;
3 种植土层厚度应根据植物类型确定,当种植地被植物时宜
为300mm,种植灌木时宜为400mm,种植乔木时宜为1000mm;
4 稳渗速率不宜低于10-5m/s,种植土层宜采用渗透系数较
大的砂质土壤,其中黏土含量不宜超过5%;
5 砾石排水层一般为200mm~300mm,可根据具体要求适当
加深,孔隙率不宜小于30%,砾石层由直径不超过50mm 的砾石
铺成,并可在其底部埋设渗排水管;
6 当土基渗透系数小于或等于1×10-6m/s 时,宜在底部砾石
层中设置排水管,排入下游雨水管渠或受纳水体;
7 雨水花园内存蓄雨水宜在12h 内排空;
8 雨水花园溢流口应与下游城市雨水管渠衔接,其高度和过
水断面应根据径流控制要求的汇水面高度和设计滞蓄水量确定。
5. 6. 2 高位花坛多用于承接断接立管的屋面雨水,也可作为跌级
36
花坛的收集高处径流雨水,宜设置在建筑周边,其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池壁宜采用砖砌体、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玻璃钢等
结构,池体结构应由结构专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算设计;
2 高位花坛内部构造自上而下应设置植被及蓄水层、覆盖层、
种植土、土工布、砾石层、花坛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位花坛上部应设溢流通道;
2)滞水层深度宜为100mm~150mm,覆盖层厚度宜为
50mm~80mm;
3)种植土层厚度根据植物种类确定,一般为
200mm~500mm;
4)砾石层底部应设排水管道与雨水系统衔接;
5)雨水立管断接处应设置卵石等消能设施。
5. 6. 3 生态树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造自上而下分别为蓄水池、覆盖层、种植土层、土工布、
砾石层;生态树池外侧及底部及填料层中间应设置透水土工布,
防止周围原土侵入,土工布规格200g/m2~300g/m2,土工布搭接宽
度不应少于200mm;
2 生态树池宽度、高度应根据项目蓄渗容积、树种的耐水湿
性计算确定,宽度一般不小于1300mm,高度一般不小于1500mm;
3 覆盖层可采用碎石、砾石或树皮,厚度宜为50mm~80mm;
4 当生态树池位于地下建筑之上,渗透性差的区域,或拟将
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底部和周边设防渗层,并设盲渗
管收集入渗雨水。
5. 7 雨水湿地
5. 7. 1 雨水湿地包括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宜设置在具有空间条
件的城市道路、城市绿地、滨水带等区域。
37
5. 7. 2 表流湿地应由进水口、前置塘、沼泽区、护岸和缓冲带、
出水塘、出水和溢流设施、植物组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计常水位、滞留水位和峰值控制水位;
2 应在进口处设置前置塘,并设置碎石、消能坎等设施;
3 应设置深水通道,在常水位下的水深不宜小于1.2m,深
水通道沿水流长度不宜小于其进、出水口直线距离的2 倍;
4 出水口应设出水塘,出水塘的有效水深宜为1.2m~1.8m;
5 护岸应高于紧急泄流通道0.3m 以上;
6 湿地外宜设缓冲带,缓冲带应进行景观设计,并应采取保
护现有植物的措施;
7 湿地植物种植应选择根系发达的本地水生植物,根据各区
域的常水位水深进行配置,种类不宜少于3 种;
8 应设有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
5. 7. 3 潜流湿地应由配水设施、填料层、集水系统、存水区、植
物区、溢流设施等组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蓄深度宜为300mm,边坡应小于1:2;
2 地形坡度不宜大于2%,潜流湿地长宽比不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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