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GFA 1-2024 企业碳账户融资实施指南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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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A11
团体标准
T/GZGFA 1—2024
企业碳账户融资实施指南
Guidance for financing business based on enterprise carbon account
2024–12-09 发布 2024–12-09 实施
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2
5 实施主体................................................................... 2
6 需考虑的因素 ............................................................... 3
7 实施程序................................................................... 4
8 实施保障................................................................... 5
参考文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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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广东金融
学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维泰铭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诚信气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冯庆燎、赵颖、姚煜、黎金锋、汤闰、庄华龙、黄志海、欧阳芳、
邓伟平、蔡晓琳、罗园、高慧、盛乔、张畅、李晨波、黄慧远、陈争一、庄文婷、陈春艳、
黄倩茹、李雪梅、肖斯锐、张学玲、宋天豪、赖彩虹。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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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广州市积极探索金融支
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用能等数据分析评价进行碳排放核算、检测,识别企业
碳排放表现,建立涵盖行业信息、经济数据、能源数据、碳排放数据的碳信用报告,以企业
碳账户信息为基础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从技术管理方面提高节能降碳水平,
以金融资源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企业碳账户作为绿色金融建设重要基础设施,是开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碳金融创新
工作的有效路径。本文件依据《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广州市发
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文件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的要求,总结企业碳账户融资实践经验,从总体原则、实施主
体、需考虑的因素、实施程序、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引。
本文件的发布实施意义在于:一是规范企业碳账户融资业务实施流程,加强环境因素监
测及考量;二是优化碳排放数据统计,完善企业碳账户运行机制,挖掘生态环境价值,促进
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碳金融产品创新;三是作为参考依据推动绿色金融激励政策落地,将
创新成果广泛复制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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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碳账户融资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企业碳账户融资总体原则、实施主体、需考虑的因素、实施程序、实施保
障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基于广州市企业碳账户向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实施,地方金融组
织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R/T 0227-2021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碳账户 enterprise carbon account
采集企业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消耗情况和相关生产经营情况等基础信息,
记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碳排放的行为,用于核算、反映、评价企业碳排放情况的账
户。
3.2
碳排放表现 carbon emission performance
基于企业碳账户中能源消耗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等信息,依据国家、行业碳排放相
关标准核算企业碳排放量、碳排放效率等碳排放数据,通过统一方法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
评价,反映企业绿色低碳程度的指标。
3.3
企业碳账户融资 enterprise financing based on carbon account
金融机构依据企业碳排放表现向企业提供在利率、额度、期限、抵质押方式等方面差异
化服务的融资业务。
3.4
碳信用报告 carbon credit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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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企业授权由征信机构出具给使用人,包含基本的企业信息(如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本、
经营状况、担保品和财务信息等)以及碳排放信息(如碳排放表现等)的书面报告。
4 总体原则
4.1 有效性
企业碳账户数据真实准确,评价方法公平合理,有效支撑企业碳账户融资信用需求。
4.2 安全性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控融资风险,保障信息安全。
4.3 透明性
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相关方以企业碳账户信息为支撑,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强化
环境保护责任履行。
4.4 持续性
定期跟踪、评估、优化企业碳账户融资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
发展。
5 实施主体
5.1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
5.1.1 基本功能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a) 数据收集:通过供电局等能源供应机构或企业上传等渠道,获取企业电力、煤炭、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消耗数据,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相关信息;
b) 数据分析:对企业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c) 碳排放表现评价:按照合理有效对企业碳排放表现予以评价的统一方法对企业碳
排放表现进行评价,生成碳排放表现评价结果;
d) 碳信用报告生成:通过数据连通和征信机构出具,提供碳信用报告生成服务;
e) 绿色金融对接: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沟通途径。
5.1.2 信息共享
按照数据管理规定,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相关方进
行企业碳账户信息共享。
5.2 企业
5.2.1 实施基础
具备以下基础的企业可参与企业碳账户融资:
a) 企业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b)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c)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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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e) 信用状况良好,无恶意逃废债、欺诈等重大不良记录;
f) 符合相关银行信贷政策的其他相关规定。
5.2.2 企业碳账户建设
5.2.2.1 按要求开通企业碳账户并填报能源消耗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等相关数据,如实
反映企业碳排放相关情况。
5.2.2.2 授权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读取所填报数据进行碳排放表现评价,形成碳信用报告。
5.2.3 信息披露
5.2.3.1 宜主动对外披露企业碳账户情况,作为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的内容。
5.2.3.2 融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披露自身经营情况、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转
型计划、企业碳账户等相关信息。
5.3 金融机构
5.3.1 实施基础
具备以下基础的金融机构可参与企业碳账户融资:
a) 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要求;
b)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c) 具备实施碳账户融资的专业能力。
5.3.2 能力建设
5.3.2.1 宜成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绿色金融培训。
5.3.2.2 宜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拓展绿色金融服务范围。
5.3.2.3 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碳账户融资风险管理制度,将环境效益评价落实到贷款
管理各环节。
5.3.3 信息披露
5.3.3.1 按照JR/T 0227 或其他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5.3.3.2 宜将企业碳账户信息作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相关内容。
6 需考虑的因素
6.1 企业碳排放表现
通过科学评价企业碳排放表现和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低碳转型或维持低碳表现。
6.2 贷款利率
在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参考企业碳排放表现协商实施利率计价方
式。
6.3 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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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参考企业碳排放表现调整贷款额度范围。
6.4 贷款期限
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参考企业碳排放表现调整贷款期限。
6.5 贷款形式
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参考企业碳排放表现,可采用不同的贷款产品和担保方
式。
6.6 审批流程
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参考企业碳排放表现,可采取适当措施,加快审批效率。
6.7 政策支持
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充分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及地方政策激励,
满足企业绿色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7 实施程序
7.1 贷款申请
企业按申请要求向金融机构提交书面融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并授权金融机构获取企业碳
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向
企业详细说明。
7.2 前期筛选
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前期筛选,重点关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a) 企业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b) 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c) 企业所在行业状况;
d) 企业环境处罚情况;
e) 企业碳排放表现;
f) 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融资性负债情况;
g) 本次贷款的具体用途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7.3 尽职调查
金融机构根据其内部管理规范和程序,通过查看企业碳账户、查看征信系统、咨询主管
部门、实地调查企业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重点调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a) 企业的注册资金、技术水平、从业经历、盈利情况等;
b) 所属行业或产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导向,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c) 企业碳排放表现。
7.4 项目评估
金融机构设立评估快速通道,有承担项目评估职能的部门按内部管理规范完成项目评估。
7.5 贷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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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对贷款企业、项目评估内容及其他贷款要素进行合法、合规性等审查的基础
上,重点审查企业用能基础数据、碳排放表现,在审查报告中对企业碳信用报告、碳减排表
现等进行集中反映,确立授信方案。
7.6 贷款审批
金融机构根据其内部管理规范和程序,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做出对企业碳账户贷款项目的
审批决定。对于碳排放表现良好的贷款,可采取优化授信资料清单、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等措
施保证审批效率,在授信审批阶段实施适当的信贷政策支持。
7.7 签订贷款合同
通过贷款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书面贷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
合同、抵质押合同等。
7.8 贷款发放
金融机构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发放贷款,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用途用款,并及时提供相关
贷款资金的使用记录和资料。
7.9 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金融机构对企业执行合同情况、经营情况及碳排放表现情况持续开展评估、
监测和统计分析,跟踪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还款情况,同时持续关注企业碳排放表现及其变
化等情况。
8 实施保障
8.1 机制保障
金融管理部门与发改、工信、生态、政数、统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为企
业碳账户建设和融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政策支持,推动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与企业、金融
机构、监管部门等相关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8.2 内部管理
8.2.1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宜不断优化数据收集手段,提升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企业碳账户相
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能
力。
8.2.2 企业
企业宜定期对自身碳排放表现进行分析,不断提升节能降碳能力。
8.2.3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宜定期对企业碳账户融资业务成效进行评估,改进内部相关制度安排,加强绿
色金融专业培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按季度统计包括融资企业所属区域、融资企业
数量、融资金额等企业碳账户融资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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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外部监督
8.3.1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
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接受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完善服务模块,提升
服务质量。
8.3.2 企业
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营情况、碳排放表现情况的外部监督。
8.3.3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接受金融管理部门和绿色金融协会的监督,将企业碳账户融资业务情况季度相
关数据报送给金融管理部门、绿色金融协会及企业碳账户运营平台,并积极采纳相关建议,
做好有关沟通,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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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参 考 文 献
[1]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 JR/T 0244-2022 碳金融产品
[3] JR/T 0228-2021 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4] DB3305/T 136-2019 绿色普惠贷款实施要求
[5] DB3305/T 247-2022 银行信贷碳排放核算通则
[6] DB3308/T 095-2021 工业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
[7] DB3311/T 144-2020 绿色信贷实施指南
[8] 环气候〔2024〕30 号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9] 粤办函〔2022〕219 号 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
[10] 穗金融〔2022〕28 号 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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